⑴ 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有什麼流程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有以下流程:1、由董事會制定利潤分配政策,聽取獨立董事和中小股東意見;2、召開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進行決議;3、執行分配方案。上市公司進行股利分配時,應當優先採用現金分紅進行利潤分配。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第二條,上市公司應當牢固樹立回報股東的意識,嚴格依照《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健全現金分紅制度,保持現金分紅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穩定性,保證現金分紅信息披露的真實性。
⑵ 上市公司怎樣分配利潤
上市公司是如何分配利潤的: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應遵守補充虧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公益金、支付優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支付普通股股利的次序進行分配。公司補充虧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公司的公積金用於補充公司的虧損,擴張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公司資本。公司提取的公益金用於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該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如盈餘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在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補充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遵循前述條件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先用當年利潤補充虧損。公司在從稅後利潤提取公積金後,經股東會議抉擇,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可經股東會議表決批准,將公積金轉為股本(這就是通常上市公司分紅公告中的10轉增多少),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發給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時,轉增後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25%。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但公司用盈餘公積金補充虧損後,公司經股東大會特別抉擇,可按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餘公積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後的公司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5%。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潤不足以按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支付股利時,也可以遵守上述法子辦理。公司分配股利可以採納現金或者股票的情勢,公司普通股股利,該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國家股利按國家規定組織收取。公司該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並代繳個人股東股利收入應納的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