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山東山水集團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名單
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常張利;
副董事長:吳玲綾;
董事:王明波
監事:劉祖亮
分支機構
1、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負責人:臧欽禮
2、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負責人:王峰
3、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新材分公司,負責人:朱科
4、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商河分公司,負責人:張世聰
5、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負責人:孫學忠
6、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塑編分公司,負責人:鄧揚紅
山東山水集團簡介:法定代表人是常張利,注冊資本363300萬元人民幣,於2001年8月10成立。注冊地址:濟南市長清區崮山鎮山水工業園。股東:China Pioneer cement(H.K.)Co.,Ltd
對外投資:100%棗庄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認繳金額: 7.000萬(元);25%威海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認繳金額: 600萬(美元);100%棲霞市興吳水泥有限公司認繳金額: 20.000萬(元);15.04%大連水泥集團有限公司認繳金額: 133715萬(元);8.04%遼寧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認繳金額: 16,077萬(元)
『貳』 山水集團七大股東和張才奎誰贏了
作為一個曾經的山水人,我也挺關注這個,不過從目前的形式來看,老張和小張的勝算不大,這次法庭宣判宣傳的挺厲害,但是跟股權糾紛幾乎沒有什麼關系的。
『叄』 《人民的名義》中過橋貸款是怎麼回事
1.《人民的名義》中,大風廠因過橋貸款問題陷入困境。劇中的大風服裝廠是國有企業改制的民企,由蔡成功持有51%股權,職工持股會持有49%股權。廠每年貸款經營,用新貸還舊貸。
2.蔡成功向山水集團借5000萬元作為過橋資金,借款期限6天,以大風廠全部股權作為質押。然而,銀行突然不再續貸,導致大風廠無法償還過橋貸款。
3.山水集團起訴大風廠要求償還借款,並實現質押股權。法院最終判決大風廠敗訴,山水集團成為大風廠的實際控制人、股東。
4.大風廠所在的光明峰區域成為京州重點開發的區域,土地價值飆升至10億。在強制拆遷中,發生大火,多人受傷,引發群體事件。
5.過橋貸款的本質是「拆東牆補西牆」,短期內急需資金的企業或個人,會向民間資本借錢,等銀行貸款下來後還款。這種貸款利率高、風險大,一旦銀行貸款未能如期而至,企業資金鏈可能斷裂。
6.股權質押需要經過股東大會同意,並對外做工商變更登記,否則質押合同不生效。因此,蔡成功未經過擁有49%股權的工人同意,將大風廠股權質押給山水集團是無效的。
7.根據《擔保法》,質押合同中禁止訂立流質條款,未還款的股權也不能直接轉移。因此,大風廠的股權不能直接判歸山水集團。
8.如果大風廠無法還款,山水集團也不能直接獲得大風廠的股權。根據法律規定,質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超出質押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的部分應歸出質人所有。
9.過橋貸款的年利率遠超過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24%上限。如果山水集團起訴大風廠,也只能按照24%的利息主張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