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虧損股東不願繼續出錢怎麼辦
公司虧損,存在債務時股東拒絕出資,公司和其他履行了出資義務的股東,可以要求其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出資義務。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三條第一款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B. 公司虧損欠款,其中一個股東不願出資,如何稀釋他的股份
很簡單,一開始投資140萬,現在要追加70萬投資,那麼總投資是210萬,股東a當初佔140萬的50%,我們不管他實際出資是多少,反正他原來占的是140萬的50%價值,那麼他的這50%價值就是70萬,現在總投資到了210萬,那麼稀釋後他占公司三分之一股份。33.3333%
C. 公司經營虧損股東不出資怎麼辦
法律分析:1.股東出資義務是指股東根據協議的約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規定向公司交付財產或履行其他給付義務。股東出資義務的性質既是一種約定義務,同時也是一種法定義務。
2.按行為方式不同,股東違反出資義務的行為可表現為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和不適當履行三種形式。股東拒絕出資會有以下幾種法律後果,、補足出資、承擔違約責任,、限制股東權利,、解除股東資格,清償公司債務,公司清算時繳足出資的義務,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D. 公司虧損股東拒絕出資怎麼辦
法律分析:公司虧損,股東拒絕出資的,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可以向法院請求該股東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並且公司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該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中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E. 不參與經營的股東不承擔虧損合法嗎
不參與經營的股東不承擔虧損是不合法的,因為在購買股份之後一般都是可以享有分紅等權利的,但是公司公司在經營的過程之中並不一定就會盈利,只要是正常經營導致的虧損,股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不參與經營的股東不承擔虧損合法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股東履行出資的責任後,以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無論是否參與經營,都以出資額承擔公司的虧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二、公司股東不同意公司營業屆滿解散怎麼辦
在公司營業期屆滿後,公司是接續經營,還是解散,主要看了公司章程及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是如何決定的。
根據《公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也就是說,公司營業期屆滿後,不管是解散決議,還是繼續經營的,都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因此,在實踐中,公司營業期屆滿部分股東不同公司解散,可如下處理:
1、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公司的,依法進入公司解散程序。
2、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繼續經營的,依法修改公司章程,並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繼續經營。這時又有兩種處理方式:
(1)主張解散公司的股東,要求其他股東收購其手中公司的股權,或要求公司回購股權;
(2)當其他股東不同意收購股權或回購股權,又不同意解散公司的,股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解散公司。需要注意的是,單獨持有或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才能提起解散公司訴訟。
公司在成立之後,有可能會盈利,也有可能會出現虧損的情況,由於股東需要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故此若是公司用於經營不善等原因,導致虧損,此時股東不得以沒有參與經營活動等為由,拒絕責任的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