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東如何分工
一般情況下,股東分工是按照股東投入的股份來決定的,股份多的,擔任董事長,還有的兼任總經理。股份少的,擔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也可以由股東協商,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進行分工。 《 公司法 》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 債務承擔 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❷ 大股東兼總經理,與小股東兼法人與執行董事,誰的權力大
任何公司都是股東會最大,它可以變更董事會,從而變更執行董事、法人代表和總經理。但股東會表決是以所佔股份來決定的,並不是所謂的大股東來決定的(除非你一個人占股份50%以上或者有合計有50%以上的股份同意,注意是以上)。在未變更之前,具體誰最大,得看章程規定及董事會的授權(例如簽署一份合同,也許就是法人代表最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