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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鷗集團詐騙

發布時間:2025-03-09 03:48:34

① 馬來西亞海鷗集團 詐騙

建議報警。詐騙數額較大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具體量刑看情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② 溫州 許海歐 十幾年前的特大刑事案件

許海鷗,上世紀90年代在蒼南縣乃至整個浙南閩北一帶,是一個令百姓聞之顫抖的名字。當時有個傳聞,孩子哭鬧時,家長只要說一句:再哭就叫許海鷗把你抓走,孩子立馬不敢做聲了。

許海鷗何許人也?溫州多數百姓聽到這個名字,就會想起三個字———黑社會。

近日記者在開往泰順的大巴上問起許海鷗來,泰順司機還是豎起大拇指說:「蒼南的老大啊!」

的確,在上世紀90年代,北到瑞安、南到福鼎都是他的勢力范圍;他的一張名片賣到5000元;他「黑白兩道」都混得很熟,他的「權力」甚至大於縣委書記,一些政府部門擺不平的事情都要他出面解決……1992年成立幫派後,一直坐著溫州第一黑幫的寶座。直到1996年,許海鷗幫派被警方粉碎,1998年,許海鷗被槍斃。

十餘年過去了,記者來到蒼南縣城靈溪鎮,找到許海鷗幫派部分馬仔、了解情況的許海鷗宗族人士,以及當時的辦案警察,詳細了解了這個上世紀末溫州黑幫老大的人生軌跡,以及這個溫州第一幫派的沉浮起落。

許海鷗以力大無窮嶄露頭角

1961年4月23日,許海鷗出生在蒼南縣靈溪鎮上街(當時隸屬平陽縣),在三個兄弟中排行老二,曾用名「許允鷗」,許姓宗族內排行「允」字輩。

「8—15歲讀書,15—30歲無業,30—31歲因賭博被捕在押,31歲免予起訴釋放無業」,這是蒼南縣檢察院批捕書中許海鷗的簡歷。

當年的靈溪鎮很小,主要中心區域集中在現在的上街(老街)一帶。與許海鷗相識的人告訴記者,許海鷗成年後身高180厘米、體重90公斤,十分魁梧,初中畢業後開始在社會上混,做些搬運之類的體力活。由於當時正好興起學武之風,他也隨著大潮學起了盛行一時的南拳。

「說實在的,他的功夫學得並不精,但是由於本身力氣很大,一般人根本不是他的對手。」一知情人說。許海鷗曾經在溫州市一次舉重比賽中得過獎,足見其力道非比常人。

許海鷗原來的馬仔就告訴記者,關於他們老大出名,有兩種說法:一是,上世紀80年代初,平蒼兩地分縣,才二十齣頭的許海鷗,在靈溪鎮公園山前舉辦的武術表演上,表演胸口碎大石的功夫,展示了自己驚人的力量,名氣也隨之在小城傳開;二是,真正打出名氣的,還數靈溪金鄉橋頭一戰。一日「江南」四人因為劃龍舟的事情在蒼南城關靈溪鎮金鄉橋頭與「南港」派大打出手,這四人驍勇異常,無人能敵。這時正好許海鷗經過,「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沖了上去,幾下就把對方給收拾了。

蒼南分為南港(閩南話)和江南(溫州話)兩派,兩派經常爭斗。

許海鷗31歲生日那天幫派成立

上世紀90年代初,許海鷗因為聚眾賭博被捕。釋放後的許海鷗隨著當時的商潮先是在靈溪鎮上街插足水果市場,接著又開起了托運部。

1992年4月11日晚上,正值許海鷗生日,平日里一起在上街一帶混的哥們弟兄陳南日、董加語攜許振軍、張姿德、顏維軍、易際渠、付國連、王良駕等20餘人前來祝賀。酒過三巡,眾人聚集在許家的二樓客廳議事。這時陳南日提議,既然這么多兄弟在這里,不如大家聯合起來「做」,利用名氣擴大勢力,並推舉眾人中最有威望的許海鷗為老大。在場人員一致贊成。

許海鷗也就沒有推辭,他緊接著便提議任命陳南日為「軍師」,即「二把手」;董加語為「財務總管」,即「老三」。至此,在許31周歲生日這天,他們的幫派正式成立。

許海鷗幫派「江湖行」

1992年4月至1995年11月間,許海鷗團伙在蒼南靈溪鎮、橋墩鎮、赤溪鎮、馬站鎮、浦亭鄉、龍港鎮和重慶市、福鼎縣等地實施了一系列的「行動」。

福鼎立威

1992年4月的一天,許海鷗的手下劉某、沈某等人在浙閩交界處的分水關賭博,不知怎麼驚動了福鼎縣的流氓「西門×」。這幫人馬強行把劉、沈二人帶到福鼎縣城。打狗還要看主人,許海鷗怎麼容得別人如此放肆,立馬帶上十多個弟兄,攜帶雷管、自來水管等趕到福鼎縣城。可能對方已經聽到風聲,早早把劉、沈給放了,因此雙方並未發生沖突,並且不打不相識。許海鷗的托運部後來還在福鼎開了分部,與此處的「地頭蛇」關系甚密。

一許氏族人告訴記者,曾有一族人在福鼎犯了事,他們請許海鷗出馬,在福鼎擺了一桌酒,事情就搞定了。

霸市

1992年,靈溪鎮城中路的蒼南縣中葯、滋補品市場(即民間所稱的參茸市場),已成為全國最大的參茸交易市場,有近百家經營戶。市場的秩序則多由「江湖規矩」來代替管理。

當時蒼南的另一大幫派———靈溪觀堂一帶的「冷凍廠」幫派老大鄭道悻早已經盯上這塊肥肉,並與黃春苗等人在市場221號開了家店,在參茸市場中強買強賣,並抽取經營戶的「交易費」。

如此有利可圖的地方,許海鷗等人怎能拱手相讓?1993年2月,許海鷗及陳南日、董加語等人也在市場184號開店,取名「靈都參茸滋補葯品商行」。許海鷗幕後負責,陳南日任總經理、董加語任會計、陳若煌任出納,蔡福正與林運標長期在店裡具體負責。

一山不容二虎,矛盾終於爆發了。

1993年3月8日,蔡福正一夥與黃春苗一夥在爭購一批東北人參時互不相讓。當即,雙方便開始召集人馬,許海鷗、許允鴿糾集了數百人,准備了大量馬刀、自來水管等凶器。鄭道悻、黃春苗一夥也不甘示弱糾集了眾多人員,雙方共計兩百餘人准備血拚,後因有關部門出面制止調解,一場血戰才沒有開始。

自此,鄭道悻一夥也自認實力不夠,退出了參茸市場。許氏集團便「接管」了參茸市場,定期向經營戶收取每公斤0.3至2元不等的「交易費」。他們自稱為「參茸交易所」,經營戶們則稱他們是「第二稅務所」或「黑店」。

1993年底至1994年,「交易所」的林立彬、江為滿、李書宏等人定期在市場內巡邏,同時也充當打手,協助收取「交易費」。李書宏更是大張旗鼓地開著裝有警燈的三輪摩托車在市場內巡邏、收費、打人。

立幫威殺骨幹

1993年7月,「敢死隊」隊長董明光向集團成員借錢不還,打傳呼不回電,違反了集團紀律,引起了成員不滿。7月20日,許海鷗等將董明光從橋墩鎮約到靈溪鎮,當晚8時許,許海鷗與陳南日、董加語、易際渠、陳若煌等人聚集在城中路與學士路交叉口等候,易際渠、許振軍每人持一把殺豬尖刀。董明光到來時,許振軍和易際渠立即沖上去猛砍董明光胸部、手臂等處,事後逃離現場。

董明光被送往醫院途中死亡,陳南日還指使手下陳祥松等人用水沖洗了現場血跡。

法庭外行凶

1993年10月16日,蒼南縣龍港紙塑供銷經理站起訴「海鷗托運部變賣托運的紙張」一案,在蒼南縣法院經濟庭開庭審理。庭審結束後,董加語等人認為對方當事人和律師的發言有損他們的情面,便指示王良駕、鄭元華等人對他們進行了毆打。

宗族勢力

蒼南的宗族爭斗時有發生。

1994年11月5日,蒼南縣馬站鎮新塘村許姓與林姓發生宗族械鬥,許姓人請求靈溪「許氏同興會基金會」給予支援,許海鷗便帶領葉鵬、許明浦及許氏宗族100餘號人攜帶獵槍、馬刀、自來水管等凶器,分乘十幾輛轎車、麵包車趕往馬站准備械鬥。後被當地派出所及時制止,械鬥未成。

警方秘密部署行動被泄露 出動300警力粉碎許海鷗幫派

許海鷗的勢力太大了!在采訪中,當地警方指出,正是因為少數幹部的庇護,許海鷗集團才能如此囂張。而除此之外蒼南還有許多大大小小的幫派,爭斗不斷。

1995年開始,政府部門終於開始准備狠狠打擊這些流氓團伙了。1995年12月5日晚7時,在浙江蒼南縣委小會議室,溫州市公安局宣布了當晚統一打擊、圍捕許海鷗團伙成員的實施方案。當時的蒼南縣公安局局長沈強作出全面部署,當時的縣政法委書記陳棉權宣布了行動紀律:「泄密者就地免職並依法論處」。

晚7時50分,與會者開始分頭部署行動方案。這時,與縣公安局兩位副局長同分在一組的、當時的縣公安局紀委書記郭炳忠借故離開會場。會後郭炳忠於當晚8時20分用手機傳呼給當時的縣檢察院反貪局局長張愛寶。張回電話後,郭在電話中告知張當晚溫州特警要抓捕許海鷗。

張愛寶立即通過電話將已被秘密控制在蒼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的許海鷗叫至建興東路,將郭來電內容告訴許海鷗,並要許打電話給蒼南公安局刑偵大隊陳某了解是否屬實。陳告知不會抓捕許海鷗,許即回到了縣公安局刑偵大隊。

郭炳忠、張愛寶兩人向許海鷗泄密的情況很快被公安局掌握(1997年1月,郭炳忠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張愛寶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

由於郭炳忠、張愛寶的泄密及許海鷗離開刑偵隊,致使原定夜裡12時的行動被迫提前,當晚溫州和蒼南警方出動了300名警力,許海鷗落網,許多案犯聽到風聲後逃竄。16名主犯中就有10人逃脫,至今還有包括易際渠在內的一些重要成員未被抓獲。

1997年初,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許海鷗犯罪集團作出一審判決,許海鷗集團以許海鷗為首的43名人犯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有期徒刑。據辦案民警介紹,當時裝運案卷的鐵皮箱就有幾個大箱子,整份判決書有63頁厚。

1997年前後,蒼南幾大黑幫都先後被警方摧毀了。

另外,陳南日,1999年被抓捕歸案,後被判無期徒刑;董加語2004年被抓捕歸案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記者 光雨 供圖/朱躍)

③ 許海鷗是誰呀 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關注

1961年4月23日,許海鷗出生在蒼南縣靈溪鎮上街(當時隸屬平陽縣),在三個兄弟中排行老二,曾用名「許允鷗」,許姓宗族內排行「允」字輩。「8—15歲讀書,15—30歲無業,30—31歲因賭博被捕在押,31歲免予起訴釋放無業」,以許海鷗為首的犯罪集團始於1992年,是一夥主要由刑滿釋放人員聚成,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集團,3年來以海鷗托運部為據點,號稱「托運部」,在縣城(靈溪城)殺人、搶劫、敲詐、綁架、強奸、走私、詐騙、販毒、毆斗等,無惡不做的溫州第一黑幫犯罪團伙)。1995年12月5日19時許,一輛輛警車從溫州市區向蒼南縣悄然駛去,車上滿坐著頭戴鋼盔手握沖鋒槍的溫州市公安特警支隊百來號戰士。他們將奉命去圍殲盤踞在蒼南縣城的許海鷗犯罪集團。1997年9月11日,許海鷗流氓集團案由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終結。涉案的43名犯罪分子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其中罪大惡級的許海鷗、許振軍、張姿德、鄭元華被綁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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