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大股東減持股份,公司進行信息披露的具體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大股東一旦減持股份,就必須在第二天進行公告,沒有很復雜的程序,這是《證券法》規定的動作。
2. 股票,問題解釋「大股東均有通過減持致使其持股比例精確降於30%以下以避免重組方觸碰要約收購紅線的行為.
"全面要約收購復義制務"是指收購人持有、控制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應當以要約收購方式向該公司的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約。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豁免。比如:上市公司面臨嚴重財務困難,收購人為挽救該公司而進行收購,且提出切實可行的重組方案的;上市公司根據股東大會決議發行新股,導致收購人持有、控制該公司股份比例超過30%的;中國證監會為適應證券市場發展變化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需要而認定的其他情形,等等。如果不符合這些條件,又不想收購所有已發行股份,就需要避免觸及股份比例30%的界限。所以大股東需要把持股比例降到30%以下,以便重組方操作。
3. 如果借殼或者重組 大股東為什麼要減持
「在監管趨嚴、變數增大的情況下,借殼方案推進的不確定性明顯增強了。版」有並購人士對上證報記者權表示,在這種情況下,大股東在方案發布之後先行減持套現,也可能是出於落袋為安的心理,「趁著市場較好,先高位減持一部分股份再說。」
4. 股東為什麼在重大資產重組發布前減持
等錢用。
如果已知要資產重組還減持,就是不看好或利益輸送。
5. 股票重組方案 大股東絕對控股的話(占股份3分之二的話) 那開股東大會是不是直接通過了
不一定的,首抄先要看公襲司章程,有些公司章程規定要70%同意,有些是三分之二同意才能通過。(偶然見過某公司為了能通過,投票前特意修改章程的)。還有一個情況是重組雙方都有大股東利益或者關聯交易的,程序上大股東要迴避投票。
當然,小股東聯合起來反對方案通過的案例在A股很難發生,概率就跟螞蟻伸腿絆倒大象一樣。當中的因由就靠你自己去想了。
希望能幫到你吧
6. 大股東減持目的是什麼後期股價會漲或者下跌
大股東減持有目的有以下兩種說法:
一、避稅說:「少股東」半價接棒
海特高新今日公告稱,9 月10日接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再春通知,其與子李飈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5594.5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6.6016%)轉讓給李飈,每股轉讓價格為10.05 元,為公司最新股價的49%。
股權轉讓完成後,李飈將持有公司18.99%股權,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李再春為第二大股東。公司表示,本次股權轉讓有利於公司確立長期的戰略發展規劃,穩定公司股權結構。
就在前一日,仁和葯業公告,其控股股東仁和集團於9月9日與境內關聯自然人楊瀟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以協議方式轉讓持有的1.5億股公司股票。轉讓價款為每股2.86元,為公司最新收盤價的50%。
楊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仁和集團董事長楊文龍之子。本次權益變動前,楊文龍持有仁和集團73.11%股權,仁和集團持有公司44.54%股權,楊瀟未直接或間接持有仁和葯業股權。本次權益變動後,仁和集團持有公司29.40%股權,仍為公司控股股東,楊瀟持有公司15.14%股權。就此次轉讓原因,公司同樣簡單表示,系基於自身業務發展的需要。
幾乎如出一轍的是,之前潛能恆信「少東家」亦是半價受讓股權成為公司二股東。潛能恆信控股股東周錦明將其所持的32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股份轉讓給其子周子龍,轉讓每股轉讓價格僅為11.93元,為最新收盤價的49%。
集中在9月份,多家民企的「少東家」紛紛出場,子承父業,均是半價受讓,且口徑又是驚人的一致,其背後出於什麼目的?
有不少市場人士認為,「半價」轉讓股權或存在為避稅考慮的因素。而為了堵上這種避稅的漏洞,國稅總局不久前頒布了《關於加強股權轉讓企業所得稅征管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構建股權轉讓所得稅管理的長效機制。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份文件如落到實處,將增大股權轉讓避稅的難度。」
二、套現說:利好之前蹊蹺轉讓
與上述較「單一」的轉股動機相比,萬昌科技家族內部的股權轉讓或能看清另一番端倪。
8月21日,萬昌科技披露重組預案,公司擬以29億元的交易總價買入北大之路100%股份。本次交易後,萬昌科技將轉型生物醫葯,控股股東將變更為未名集團,實際控制人也易主他人。方案一出,公司股價連續8個漲停,最新收盤價達到40.92元。
然而,就在預案公布前一天,萬昌科技控股股東高寶林與其母親王素英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王素英將其持有的公司2142.60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15.22%)全部轉讓給高寶林,價格為每股8.33元,理由是家族內部持股調整。
復牌前蹊蹺的股權交易不得不令人生疑。據悉,股權轉讓前第一大股東高寶林可流通股825.94萬股,限售股2477.82萬股;第二大股東王素英所持2142.60萬股為流通股。轉讓後,高寶林所持流通股為2968.5萬股。
「今年萬昌科技業績遞增背後是,公司大股東解禁即將期滿,控股股東『易主』更方便套現,又可以享受股價上漲機會。」某投資管理公司人士表示。
與此同時,除萬昌科技外,報喜鳥的股權轉讓則頗顯幾分資本運作的味道。公司控股股東報喜鳥集團以協議方式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879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5%,轉讓價為4.48元每股。受讓方吳婷婷、吳真生、陳一帆均為報喜鳥集團的關聯人,其中吳婷婷系公司董事長、報喜鳥集團董事長吳志澤之女,吳真生系報喜鳥集團監事、上市公司原董事,陳一帆系報喜鳥集團總經理、上市公司原董事陳章銀之子。
有投行人士認為,就此次協議轉讓,從報喜鳥集團的股東層面來說,存在著明顯的不公平,需要後續用其他的交易來對部分股東進行補償;另外,目前整個服裝行業普遍不景氣,在轉型的同時完成交班也是慣常操作。原標題:民企家族內部低價轉股 或為避稅或為套現。
7. 請教股票重組前公司大股東為何減持 他在重組之後原本可以賣更高的價格,為什麼減持還有為什麼減持最
如果公司要重組,要麼用現金,要麼轉讓股份。你說的大股東減持很可疑。一般出版現減持,原因是股價明顯高權估,股東趁機套現。好多情況都是趁利好出貨。你說的重組,這個消息如果提前大家都知道,那麼股價就已經被推高了。減持最高不高於5%,是證監會明文規定的。
8. 證監會大股東減持規定
一、關於大股東減持方式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
第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預計未來一個月內公開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數量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1%的,應當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該公司的年報、半年報公告前30日內不得轉讓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二、關於大股東減持信息披露
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
第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准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 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每達到該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公告期間無須停止出售股份。
3、《證券法》
第八十六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