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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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股東個人借給公司大量的運營資金,有什麼政策或稅務上的規定嗎或者涉及稅務稽查的風險嗎
沒有風險,如果股東獲得收益如利息等符合規定,並按規定納稅即可
『叄』 股東私自將公司資金借給他人導致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怎麼辦
一方面可以審查借款的用途以及正當性,如果有非法成分的話可以要求債務人立即償還。如果全部合法,那就只能按合同代位行使債權。另一方面就是直接起訴該股東,要求他賠償公司。
『肆』 股東資金來源不合法對公司的影響
如果是有限公司,一般主要影響不是公司。有可能會凍結個別股東的資金,或者要求拍賣股權清償非法所得。
公司是公司的事,非法收入是個人的是。雖然個人有股權,但是公司還不應該受到影響。
但是,肯定對公司的股權結構有影響,如果上市公司,對股價會有巨大波動。
『伍』 有限責任公司法人和會計向股東提供假的財務報告觸犯哪
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是指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為。
本罪在客觀上必須具有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為。
1、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遞交各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以募集資金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公司必須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並根據有關法津法規規定,遞交有關部門,並將填寫公布的信息刊登在有關部門指定的報刊上,本條規定的股東既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社會公眾是指除股東以外的社會上普通公民,因普通公民作為潛在投資者,也時常關心公司經營、財務狀況、以選擇投資對象,決定是否對其投資,所謂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是指在財務會計報告中的內容是偽造的、虛構的、實際不存在的情況。如把虧損表述為盈利、把盈利表述為虧損;或者重大債權、債務不報告等虛假的陳述或記載,對某些重要事實歪曲或誇大;或者故意遺漏有關重要事項或大筆資金的去向等情況、以此欺騙股東或者社會公眾,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的利益。
2、行為人的行為必須嚴重損害股東或其他人利益。即公司不僅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且已經使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遭受嚴重損失,造成一定後果的,才構成犯罪,二者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陸』 什麼是大股東違規佔用資金為什麼不被允許
就是資金實力比較強的股東沒有經過其他股東的允許,私自挪用公款。假如說你允許他們這樣做,那麼你們的公司財務賬目混亂,資金外流無法繼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