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借款與入股合夥有啥區別
合夥人和股東的區別:1、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合夥人與股東的區別在於:合夥人適用於《合夥企業法》。股東適用於《公司法》。2、身份不同,合夥人是依照《合夥企業法》成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即非法人組織的投資人;股東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獨立法人單位的投資人(股東名冊置備於公司,進行工商登記)。3、出資不同,普通合夥人除了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出資之外,也可以用勞務出資。股東是不允許用勞務出資的。4、責任形式不同,合夥企業因不具備法人資格,故也就沒有獨立的責任能力,故普通合夥人對於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於公司,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的企業財產權,並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僅在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B. 對外財務資助與對外借款有啥區別
二者是有抄本質區別的襲:
主要是客體不同,按
「按深交所《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6號——對外提供財務資助》
.......
本備忘錄所稱「提供財務資助」,是指上市公司在主營業務范圍外以貨幣資金、實物資產、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外部主體(包括非全資子公司、參股公司在內)提供資助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一)借款或委託貸款;
(二)承擔費用;
(三)無償提供資產使用權;」
而對外借款所使用的只能是現金或貨幣資金而已。
C. 對外財務資助與對外借款有什麼不同
二者是有本質區來別的:
主要是客體源不同,按
「按深交所《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6號——對外提供財務資助》
.......
本備忘錄所稱「提供財務資助」,是指上市公司在主營業務范圍外以貨幣資金、實物資產、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外部主體(包括非全資子公司、參股公司在內)提供資助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一)借款或委託貸款;
(二)承擔費用;
(三)無償提供資產使用權;」
而對外借款所使用的只能是現金或貨幣資金而已。
D. 公司向法人借款,大概20萬,法人股東可以無償借款,不收利息嗎需要簽合同嗎要交印花稅嗎
借款手續、借款內容、債權債務關系合法的情況下公司方可以向股東借款,利息收取與否看借款合同約定,合同內容與交稅與否與其他借款合同無異。手續合法的情況下,屬於一般的債權債務。
E. 企業股東把投資款財務處理做成借款,有何區別
你好!投資款應該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做成借款的話是需要單位還給股東的。
F. 請問墊付款項和借款有區別么
一、方式不同:
一般是別人幫你才叫墊付。自己的的錢貸出才叫借。墊付是沒有利息的。
二、概念不同:
墊付款是自己做生意或者干工程,還沒有給錢,自己先墊上,或者別人幫墊上,那叫墊付款,
借款是自己借別人的錢,那叫借款,說的意思應該是想干點東西,別人給墊的錢,給這個人寫的借條,是借款,這是2個事情。
三、資產性質不同:
墊款在銀行中被列為不良資產,而借款屬於正常資產。
四、種類不同:
墊款種類有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銀行保函墊款和外匯轉貸款墊款。借款種類有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託貸款。
G. 企業和股東之間的無息借款會不會視同銷售
企業無償借款給個人或股東,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企業之間無償借款、個體工商戶與企業之間無償借款、也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個人股東無償借款給公司不需要按照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也就是自然人無償借款給公司不需繳納增值稅)。
H. 股東借款:如何理解股東借款
1、股東借款應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股東借款僅指股東(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向公司以借款形式領取資金,用於自身或他人使用的行為;廣義的股東借款指股東運用借款、往來款、領取備用金、預領材料款等多種形式向公司領取資金。
2、在公司成立之後,股東存在著借款的行為,但借款之時,股東主觀上沒有還款的意願和能力。這種情況一般有二種典型的表現形式,其一是股東在公司成立之時,並無抽回出資的意願,但公司成立後,一旦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公司經營情況的改變,股東就會借款從事其他經營行為。
I. 企業與個人股東間無償借款的涉稅問題
企業無償借用個人股東的借款,因是關聯方借貸,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公平交易原則,deem個人股東一個利息收入;個人貸款利息收入,需要交納5%營業稅;企業作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金
股東無償借用資金,年末未歸還,即屬於利潤分配;個人股東取得的股息所得需要交納20%個人所得稅;企業作為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J. 老師好,請問公司股東無償借款給公司有稅收風險嗎
一般來說問題不大,稅務正常不會查那麼嚴,不過建議這種借款還是沒能賬面上清一下,就是說每年還了之後,再重新借一次
不然長期掛賬,可能被稅務局認定為投資款,要求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