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三個月前注冊了一個公司。我是大股東,認繳的注冊資金是五百萬,但一直未注資進去。後來我把我的股份賣給
公司章程對買家沒有約束力,因為沒有便宜,權利義務應當以股權買賣合同為准!
Ⅱ 注資與注冊資金的區別
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並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那麼我們在填寫注冊資本時需要注意什麼呢,下面就跟著企盈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1、工商局是不收注冊登記費了。(以往,1000萬注冊資本要交8000元注冊登記費)
但是,稅務局收稅!要按照注冊資本的萬分之五交印花稅。來,咱算算,注冊資本1000萬,那就是給稅局交5000元。
不要以為沒實繳稅局就不收取了,實際上是,等你想注銷,請稅局開具清稅證明的時候,你不補上這些錢,稅局不會開具清稅證明。當然,也不建議太小。所謂「一元辦公司」更多是理論上的。
2、既然是注冊資本認繳制,那我認繳個100年,100年後實繳到位,可以吧?
法律的確沒有明確禁止條款。從法理上來說,認繳期限並不受股東年齡的限制,畢竟股東可以變更,就像愚公移山,子子孫孫,前股東可以轉讓股權給後股東,那麼認繳義務也就自然由後期最新股東承擔。
但是,過長的認繳期限,超越了股東的自然勞動年齡,明顯給人一種皮包公司的感覺。注冊資本認繳期限並不是越長越好。
什麼?別人看不見認繳期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面一目瞭然,認繳實繳情況全部都有哦。
3、不實繳就不會被抽查到?所以注冊資本寫大一點無所謂嗎?
在認繳期限內,不實繳只是不檢查實繳內容,並不是說不會被抽查到。除非是針對實繳進行的定向抽查這一種情況,否則,抽查概率跟是否實繳是沒有關系的。反而是,注冊資本越大,越可能被重點監控,抽查檢查的頻率會越高。
4、認繳資金虛高要承擔的法律風險更大!
認繳不等於不繳,只是說創業初期可以暫時緩繳,認繳制沒有改變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相關規定。例如,公司如果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如因企業經營不善,而需申請破產清算。
如果公司清算後,公司還存在100萬的債務無法償還,此時公司如果注冊資金只有50萬,那麼股東的償還額度只要償還50萬即可,如果公司的注冊資金是100萬,則需要償還100萬。由此可知,注冊資金虛高,而股東自身承受能力不夠就會讓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
一句話:有多大的擔當才能幹多大的事業,根據公司的業務情況以及個人承受風險能力,選擇合理注冊資本要結合自身的情況,才能更好的幫助公司發展。不要說什麼隨便填,成年人的世界,任何選擇都是有代價的。
Ⅲ 注資成為大股東,算是收購嗎
這個案例從我國經濟法體系裡叫作並購;但經濟學上國際對並購和收購沒有權威的區分
Ⅳ 我司有三個股東,有一個股東的注資款是我幫他墊資的,現在此股東的注資款一直不到位,現在怎麼辦
1、要知道為什麼資金到不了位,是因為資金緊張,還是誠信問題!
2、如果是前者,就可以通過股東大會的形式,通知其在有限的時間內,必須到位,否則出台相應的措施,將壓力轉移到另一方。
3、如果是誠信問題,建議你還是早作了斷,後期的問題可能會更嚴重,即便現在資金到了位,那後期在公司日後運營的時候,還會出問題。
4、還要看,到底這個股東在公司的運營後期到底能夠起到什麼作用?是資源,還是能力,還是人品。
5、在公司開始運轉,資金代墊付的同時,就應該列明條件,你就不會這么苦惱了,以後注意下。
不過直覺來看,應該是你的項目本身還是有一些不確定的因素,否則現在最急的應該是對方?
不知道,對您有沒有幫助?
Ⅳ 虛假注資問題
你說的這種情況,還不僅僅是虛假出資的事情。還存在抽逃出資的問題。並且需承擔法律責任。
一、公司成立時各股東的投資款(包括實物和技術等)已經經由會計事務所和銀行子驗資,並出具的驗資報告的那個時點時間確實有那麼多資金,所以是真實的資金存在。但是,股東(投資人)的錢都是從他人手中借的,營業執照批下來以後再把錢歸還。這就是典型的虛假出資。
二、公司成立後,由於股東將公司(企業)賬上的錢取出用於歸還股東的私人投資款。不論企業賬上是假記以借款、購買材料、設備等等的名義。都是錯誤的,其性質屬於抽逃出資。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你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
四、銀行出具驗資證明的時點企業賬上有足夠的資金。驗資成功後將錢轉給投資人,銀行不需要在法律上承擔責任。公司只要開出的取款憑證(如支票、票匯等)是規范和正確的,銀行沒有權利阻止公司取款和轉移資金。所以銀行是不承擔公司虛假出資和抽逃資金的法律責任。
只有當銀行在出具驗資證明的時點時,企業賬上實際沒有足夠的資金,而銀行又出具了有足夠的資金驗資證明。那麼銀行就要承擔虛假驗資的法律責任。
Ⅵ 請問投資跟注資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請具體說明。
注資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將一些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內,一些實力雄厚的股東或母公司有炒賣注資概念的條件,對股價有積極作用。
投資,指國家或企業以及個人,為了特定目的,與對方簽訂協議,促進社會發展,實現互惠互利,輸送資金的過程。又是特定經濟主體為了在未來可預見的時期內獲得收益或是資金增值,在一定時期內向一定領域投放足夠數額的資金或實物的貨幣等價物的經濟行為。
1,范圍的區別
投資的范圍比注資要廣泛一些 ,在經濟學上投資是指把資源投放用以生產。在財務方面,投資意味著買證券或其它金融或紙上資產。而注資只存在於財務方面 是投資或者再投資。
2,過程上的區別
前者是以貨幣投入企業,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取得一定利潤。後者是以貨幣購買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公司債券,間接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
3,概念上的區別
「注資」一般針對已投資的項目,是一種增加投資的行為,而「投資」大多針對新項目。注資和投資的資金來源有多種渠道,比如財政資金、國債、銀行貸款等等,需要根據性質劃分是否有償。
Ⅶ 股東重新注資問題
1、沒錢拿出來的那個股東的股份比例是要發生變化,但決不屬於退股?
2、兩個重新拿了100萬的股東是增加投資,增資完成後公司的股本結構將發生變化:
總出資額為500萬元
持股比例分別為40%;40%;20%。
3、上述有個重要前提,就是要有法定文件。如股東會決議,驗資報告等。
Ⅷ 一隻股票大股東注資有什麼好處 能詳細說下么
你說的大股東注資有兩種情況,一個是直接獲得,大股東直接把錢付給該股的實際人,不通過二級市場買賣,第二個是大批量買入該股,意味著看好該股,而且該股票在二級市場上會長期處於漲勢,能獲得報酬也很好。
Ⅸ 注資款入賬問題
首先,在A公司收到中介公司的注資款 後,注資成立,不要忽視的是,股東,股東是誰?公司既然成立,就要有股東,股東是誰?因為公司的實收資本必須是股東繳納的,如果股東沒有繳納,而是找到中介公司來墊付,這樣其實是等於股東一直欠付出資.
賬面上的記錄和中介公司一點關系也沒有,當然,也不可能也不允許反映與中介公司的往來款項.
千萬要把股東提到賬面上來.
建議分錄:
收到注資款 時: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股東名稱
因為出資是股東的義務,如果股東沒有出資,則是股東欠公司款 項,可以做為往來記錄在賬.
收回注資款 後,再做一筆:
借:其他應收款 -股東名稱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