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全部注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並通過發行股票(或股權證)籌集資本的企業法人。其主要特徵是:公司的資本總額平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每一股有一表決權,股東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股份有限公司從本質上講只是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而已。由於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能在50人以下,這就限制了公司籌集資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則克服了這種弊端,將整個公司的注冊資本分解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幣一元,當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誠曾經購買過一個不知名公司發行的一股股票,總價是1500萬港幣,從而將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總數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數目眾多的投資者,特別是小型投資者。
由於股份有限公司的特點,使得它在組織管理上有很多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的地方。
一、注冊資本:同樣指登記的實收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一千萬元;二、權力機構: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股東的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公司法規定,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或者2/3以上通過——在中國這種情況下,大量以投機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關於企業具體經營情況,更不要說自己出錢去參加股東大會,這樣就為大股東操縱表決創造了條件;另一點區別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自由轉讓股份,不需要經過其他人同意;三、董事會和經理:這里和有限責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長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經理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同時,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
對於上市企業而言,還需要聘請獨立的外部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limited company
全部資本分成等額股份,股東僅以其認購的股份金額為限,而不以其私人的全部財產負責的公司。
設立方式主要有:①發起設立。即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②招募設立。即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在不同的國家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規定有所不同。有的國家規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認足時,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國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法定資本制的,以認足全部股份為成立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授權資本制的,可以不認足全部股份。
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①股東大會。即全體股東所組成的機構。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和議事機構。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均由股東大會做出決議。股東大會的職權主要有:聽取和審核董事會、監事會以及審計員的報告;負責任免董事、監察人或審計員以及清算人;確定公司盈餘的分配和股息紅利;締結變更或解除關於轉讓或出租公司營業或財產以及受讓他人營業或財產的契約;做出增減資本、變更公司章程 、解散或合並公司的決策。②董事會。即由兩個以上的董事組成的集體機構。它是公司對內執行業務、對外代表公司的常設理事機構,向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代表公司對各種業務事項做出意見表示或決策,以及組織實施和執行這些決策;除股東大會決議的事項外,公司日常業務活動中的具體事項,均由董事會決定。③監事會。即對董事會執行的業務活動實行監督的機構。它是公司的常設機構,由股東大會從股東中選任,不得由董事或經理兼任。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列席董事會會議,監督董事會的活動,定期和隨時聽取董事會的報告,阻止董事會違反法律和章程的行為;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和財務情況,查閱帳簿和其他文件;審核公司的結算表冊和清算時的清算表冊;召集股東大會;代表公司與董事交涉或對董事起訴。
籌集資金的方式
主要有:①發行股票。股票是公司發給股東的入股憑證,是股東擁有公司財產所有權的法律證書 ,也是股東據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可以依法進行買賣,價格隨行就市。股票的種類有: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普通股票和優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無票面值股票、單一股票和復數股票等。②發行公司債券。債券是公司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手續發行,承擔在指定時間內支付一定利息和償還本金義務的有價證券。債券可分為記名債券和無記名債券兩種。記名債券在轉讓時,除要交付債券外 ,還要在債券上背書;無記名債券在轉讓時立即生效。公司債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債權人,無權參與公司事務和業務的決策,只是根據債券金額享有向公司請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權利。公司債券清償期屆滿時,公司負有向債券持有者清償債券本金的義務,公司解散時,債券持有者有權優先從公司財產中受償。
㈡ 股份有限公司和集團公司的區別
1、具有資格不同:
有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集團不具專有企業法人資格。
2、運營模屬式不同:
集團規模大,可以利用多個有限公司的資源。
有限公司都是獨立運作的,只要達到每年的預算即可。
3、風險承擔不同:
集團及其他成員單位不因其中一個成員單位的經營活動而承擔責任,有利於分散經營風險。
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負責全部風險。
(2)股份有限公司擴展閱讀:
二者定義:
1、集團
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
2、有限公司
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
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缺點是由於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範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
㈢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1、有限責任公司是屬於「人資兩合公司」其運作不僅是資本的結合,而且還是內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容在這一點上,可以認為他是基於合夥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資合公司,是股東的資本結合,不基於股東間的信任關系.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限制,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沒有上限,只要不少於5人就可以。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有限制,需要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沒有限制,可以自由轉讓。
3、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公開募集股份,不能公開發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4、有限責任公司不用向社會公開披露財務、生產、經營管理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多,流動頻繁,需要向社會公開其財務狀況。
㈣ 什麼是股份制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責任公司,是根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設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其主要特徵是:(一)股東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二)公司以資產為限承擔債務責任。(三)公司股東人數應符合法定要求。有限責任公司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但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為一個。(四)股權轉讓應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規定。(五)公司不能公開募集股份,不能發行股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需資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資取得。換句話說,如果有限公司破產欠別人錢,只需把公司的所有東西拍賣償還,即使不夠也到此為止,不用再還。而無限責任公司就是你欠人多少就要還多少,如果公司拍賣的錢不夠就需要拿自己的私人財產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㈤ 股份有限公司是什麼意思
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特徵
1、股份有限公司是獨立的經濟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少於法律規定的數目,如法國規定,股東人數最少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其限度是股東應交付的股金額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的股份,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辦法籌集資金,任何人在繳納了股款之後,都可以成為公司股東,沒有資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賬目須向社會公開,以便於投資人了解公司情況,進行選擇
7、公司設立和解散有嚴格的法律程序,手續復雜
(5)股份有限公司擴展閱讀:
股份有限公司設定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應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採取募集設立方式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發行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且必須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同次發行的股份、每股的發行條件、發行價格應當相同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規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項,它不僅是設立公司的基礎,是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為准則,必須召開由認股人組成的創立大會,並經創立大會決議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名稱是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法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公司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還應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㈥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嗎
是的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回門批准在答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擴展閱讀: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報送的申請股票上市的材料,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審查,符合條件的,對申請予以批准;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駁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補交;預期不補交的,駁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