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股東的工資怎麼算
1、股東在公司上班是可以發工資的,按照《公司法》,公司應該給自己的雇員發工資。股東不在公司上班,且不擔任董事,監事職務,不但不應發工資,而且不能發工資。
2、股東只能根據每個會計年度計算出的可分配利潤,向其分配股利。任何將公司財產通過此方式以外的方式,轉移給股東的行為,都可能被視為違反了公司資本保全原則,涉及違反公司法。
目前國家立法對勞動者兼具股東身份沒有禁止性的規定,因此,在股東身份之外,其是否還具有勞動者身份,這涉及到證據的認定以及勞動關系的判斷標准。相比之下,筆者認為上述分析第二種觀點較為合理:
1、股東並不處於弱勢地位,因此認定勞動關系應適用相對嚴格的標准。我國法律關於勞動關系的認定傾向於保護弱勢的勞動者,因此認定標准並不嚴格。而股東作為投資人,處於領導、管理地位,其權力凌駕於普通勞動者之上,知悉公司緊要事務,可以利用職權獲得優勢證據,甚至可以利用公章偽造證據。
2、股東處於管理公司的地位,不受公司管理。股東行使領導、決策、審批、管理職權,而勞動關系中員工受公司管理。其工作目標、工作內容大多由自己安排,不由公司安排。
3、股東勞動的目的並不在於獲取報酬,而是推動公司發展獲得更多投資創收,並無績效壓力,與普通勞動這執行任務有所不同。
4、勞動關系需建立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之上。股東自願自發的提供勞動,公司被動的接受,並未達成提供有償勞務合意,違背勞動法平等自願的原則。
② 我是公司的股東,我有工資嗎急急急!!!
公司股東沒有工資,股東只是公司的投資者,不同於公司的員工。工資的依據是勞動合同系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署,建立在勞動關系的基礎上,與投資關系無關。公司股東的權利如下:
《公司法》
第四條 股東權利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職權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2)公司股東薪水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③ 股份制公司股東薪水是怎樣分配的
股份公司董事長和股東投資同等的、董事長和總經理、還有生產車間管理股東工資應該怎麼分配
④ 創辦公司股東是否可以有工資
這個不一定。按照公司法規定看當初公司章程和規章制度怎麼定的,如果當時定了所有股東無論是否參與公司經營均有工資那麼不發是不對的,如果說只有參與經營在公司任職的有工資你作為股東只參與分紅、若在公司無實職不發工資也合理。
股份制亦稱股份經濟,是指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屬於不同人所有的生產要素集中起來,統一使用,合理經營,自負盈虧,按股分紅的一種經濟組織形式。股份制也是企業財產所有制的一種形式。股份制的基本特徵是生產要素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在保持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把分散的使用權轉化為集中的使用權。
⑤ 請問合夥公司的股東有工資嗎
取得工資的先決條件是投入了勞動(腦力、體力),否則沒有。股東在老闆之列,只享受利潤分成。
合夥協議中可以根據合夥人投入的勞動約定工資的。
要看章程約定.
要分清楚是什麼性質的合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