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證監會批復通過股票借殼上市之後多少日子可以實施
證監會批復通過的股票借殼上市,然後30日之後就可以實施了,待一個月以後實施是最標準的,這就是他通過借殼上市的實施的日期。
誰在掏錢維持號稱「全球老大」的美國政府的日常運轉?想當然的回答是美利堅合眾國的廣大納稅人。這個回答並不全對。因為當前的美國聯邦政府財政赤字巨大,光*納稅人的貢獻還不夠開銷,因而不得不大量舉債。而最大的債主是誰?是日本和中國。中國3000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很大一部分買的是美國政府公債。
中國成為了全球最強大的帝國的最大債主之一。這個事實本身顯示了中國日益增強的經濟實力和國際影響力。去年中國對全球經濟增長的貢獻,僅次於美國;對全球貿易增長的貢獻,僅次於美國和日本。*經濟實力說話的人民幣自然而然也就獲得了更大國際事務話語權,這是好事。
3)有利於進口產業的發展:中國石化副董事邵金揚在接受采訪時稱:「如果人民幣升值,海外資產對我們來說會較便宜。」如果人民幣升值5%,中國石化2003年進口的石油,以目前的價格計算,成本將減少逾1億美元。
B. 公司要借殼上市對持有原始股的小股東有些什麼利弊以及利弊的大小
公司借殼上市對於原始股股東肯定是利好。
這樣可以獲得上市溢價,且流動性增加。
C. 借殼上市的股票原來的股東的股票有限售期嗎
限售是針對大股東,或者是增發的股東。有明文規定。
如果你是在股市裡面炒股的股東。沒有限售的說法。
D. 借殼上市的st股什麼時候可以摘帽
如果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財務狀況恢復正常、審計結果表明財務狀況異常的情況已消除,公司運轉正常,公司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仍為正值,公司可向交易所申請撤銷特別處理。撤銷特別處理的股票代碼前不再有ST標記,俗稱「摘帽」。
ST上市公司摘帽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年報必須盈利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股東權益為正值,即每股凈資產為正值,每股凈資產必須超過1元 3、最新年報表明公司主營業務正常運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沒有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5、沒有重大會計差錯和虛假陳述,未在證監會責令整改期限內 6、沒有重大事件導致公司生產經營受嚴重影響的情況、主要銀行賬號未被凍結、沒有被解散或破產等交易所認定的情形。
如果條件符合,上市公司可以給交易所申請摘帽,交易所5個工作日給於回復,通知是否摘帽
E. 借殼上市(注意不是IPO上市)後原來的未上市公司(非殼公司)股東如何獲利退出
殼資源:原來的未上市公司把持有的控股股份賣了,就獲利退出了。不然退市了一分錢都沒有。
未來,注入資產的公司,再增發就OK了
當然小股東說了不算
要買殼的公司肯定去找大股東談了,誰理小股東
把控股股東的股份買過來
以後這家公司就買的人說了算了
以後注入自己的資產
就變個樣子了
小股東只要不是先知類股票
從組完成後
開盤就可以賣出
所以市場很多人買從組概念的ST股票
目的只有一個
期待他被從組
然後
過這么2-3年
翻個10倍
----------------
只能等解禁
F. 借殼上市後原來的未上士公司股東如何獲利退出
我覺得你根本沒有搞清楚所謂「借殼」或者「買殼」的本質。這不是在專業書籍上抄來個概念就能理解的。
「借殼」的實質是殼公司收購實體公司(或者說換股),藉此將實體公司(也就是你問題中所說的:原公司)注入殼公司(上市公司)的過程。我們以美國的OTCBB市場舉例說明一下:
假如殼公司C股本10萬股,沒有什麼不良記錄,實體公司A計劃用於合並。此後,中介機構准備法律文件。原公司建立境外控股公司B,再由殼公司向B增發90萬股。這樣一來,A間接通過B持有上市公司C90%的股權,報表合並後即成為上市公司大股東。A的原股東也就間接成為上市公司的股東。所有這些手續完成後,如果A公司業績非常出色,可以開始著手轉版工作的准備。如果沒有達到轉版要求,也可以根據披露的股東名單、持股數量履行有關美國SEC的有關法律手續後,所持股票可以在二級市場掛牌交易。
我不知道我把你的問題說清楚沒有。歡迎交流!!
G. 借殼上市股票,股票開盤後原始股可以賣嗎
不開禁賣不了。上市股票原始股一般都有1-3年的解禁期。開禁後才可以上市的。
H. 借殼重組上市最多不能停牌多久
籌劃資產重組停牌時間規定:
1、深交所2014年11月做出的專項說明:「重大資產重組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三個月,停牌三個月後如公司仍申請繼續停牌,公司股票是否復牌或繼續停牌以及停牌期限長短等將視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內幕交易防範與維護投資者交易權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而定。」
2、上交所2015年1月發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指出,上市公司應當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後3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並申請復牌。如因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批准文件等原因,可以繼續停牌不超過2個月,並在停牌3個月期滿前召開投資者說明會。如上市公司預計因上述事由導致無法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後5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的,如擬繼續推進重組,除應召開董事會審議並向交易所申請繼續停牌外,還需在繼續停牌期間每月召開一次投資者說明會。
按照新規則披露的原則,停牌時間上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5個月。
I. 通過借殼上市的原股東股票的限售期是多長時間
持股超過5%的,2年
持股低於5%的,1年
跟新股IOP一樣的
J. 借殼上市流程和時間
借殼上市的流程
總體上看,企業借殼上市主要有以下四方面流程:
(一)准備階段
1、擬定收購的上市公司(殼公司)標准,初選殼對象;
2、聘請財務顧問等中介機構;
3、股權轉讓雙方經洽談就殼公司股權收購、資產置換及職工安置方案達成原則性意向並簽署保密協議;
4、對殼公司及收購人的盡職調查;
5、收購方、殼公司完成財務報告審計;
6、完成對收購方擬置入資產、上市公司擬置出資產的評估;
7、確定收購及資產置換最終方案;
8、起草《股份轉讓協議》;
9、起草《資產置換協議》;
10、收購方董事會、股東會審議通過收購及資產置換方案決議;
11、出讓方董事會、股東會審議通過出讓股份決議;
12、出讓方向結算公司提出擬轉讓股份查詢及臨時保管申請。
(二)協議簽訂及報批階段
1、收購方與出讓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收購方與上市公司簽訂《資產置換協議》;
2、收購方簽署《收購報告書》並於兩個工作日內,報送證券主管部門並摘要公告;
3、出讓方簽署《權益變動報告書》並於三個工作日內公告;
4、殼公司刊登關於收購的提示性公告並通知召開就本次收購的臨時董事會;
5、收購方簽署並報送證監會《豁免要約收購申請報告》(同時准備《要約收購報告書》備用並做好融資安排,如不獲豁免,則履行要約收購義務);
6、出讓方向各上級國資主管部門報送國有股轉讓申請文件;
7、殼公司召開董事會並簽署《董事會報告書》,並在指定證券報紙刊登;
8、殼公司簽署《重大資產置換報告書(草案)及摘要,並報送證監會,向交易所申請停牌至發審委出具審核意見;
(三)收購及重組實施階段
1、證監會審核通過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在指定證券報紙全文刊登《重大資產置換報告書》,有關補充披露或修改的內容應做出特別提示(審核期約為報送文件後三個月內);
2、證監會對《收購報告書》審核無異議,在指定證券報紙刊登全文(審核期約為上述批文後一個月內);
3、國有股權轉讓獲得國資委批准(審核期約為報送文件後三到六個月內);
4、證監會同意豁免要約收購(或國資委批文後);
5、轉讓雙方向交易所申請股份轉讓確認;
6、實施重大資產置換;
7、辦理股權過戶;
8、刊登完成資產置換、股權過戶公告。
(四)收購後整理階段
1、召開殼公司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改組董事會、監事會、高管人員;
2、按照《關於擬發行上市企業改制情況調查的通知》,向殼公司所在地證監局報送規范運作情況報告;
3、聘請具有主承銷商資格的證券公司進行輔導,並通過殼公司所在地證監局檢查驗收;
4、申請發行新股或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