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直系親屬及主要社會關系需要說明的問題怎麼寫
直系親屬,指父母、兄弟姐妹(要完全填寫)。社會關系可填與你關系密切的親友(不必多填,一兩個即可)。
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系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爺爺奶奶與爸爸。
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
直系血親是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系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己身所從出的血親,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等;從己身所出的血親,即是己身生育的後代,如子女、孫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親除自然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
直系姻親即配偶的直系血親,包括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岳母。
所以,直系親屬的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貳』 公司法中有沒有規定股東的直系親屬不能在職
法律上沒有這種規定,沒有規定禁止,一般來說,股東的直系親屬就可以在職的。
法律:第一百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
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
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
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叄』 親屬關系證明有什麼用
在我們進行開具親屬關系證明的時候,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證。出生證上明確其父親、母親姓名,由該派出所戶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開具親屬關系證明需提交的材料: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4、關系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我們是需要到當地的派出所進行出具的,而且,我們在進行辦理的時候,是需要攜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身份的材料的。另外,如果我們委託他人進行辦理的話,是一定要進行出具委託書的。
『肆』 親屬關系證明格式如何寫
親 屬 關 系 證 明 表
茲證明 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身份證號XXXXX,其親屬關系的情況如下:
死者父母XXX配偶子女XXX
關系人姓名XXX性別X出XX生XX日XX住 址XXXX
備注:XXX
上述證明的內容准確無誤,親屬關系證明。如有不實,願承擔其法律責任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經辦人(簽名):XXX
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組織,勞資部門)蓋章
單位聯系電話:XX年XX月XX日
註:1、本證明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2、本證明須有檔案所在單位或存放檔案的人事(組織、勞資)部門出具、蓋章;沒有單位的,由街道辦事處出具、蓋章。
3、相互稱謂應按我國法律規定和習慣的統一稱謂。
(4)股東親屬關系說明擴展閱讀:
申辦親屬關系公正所需證明材料
1、身份證件。現住國內自然人提供:
(1)身份證。
(2)戶口簿。
現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1)護照(有效簽證勿漏)或台胞證和戶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
(2)原戶口簿或國內注銷戶口證明。
(3)身份證(若有需提供)。
2、親屬關系證明(由戶籍管理部門或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夫妻關系的,提供結婚證明即可;父母-子女關系的,提供父母結婚證明和子女出生證明(出生證、獨生子女證等)即可。
3、親屬關系公證是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申請人因血緣、婚姻、收養而與他人產生的相互關系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流程:
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填寫以下內容:
1、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申請人為法人的,應證明法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
2、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
4、申請的時間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具體需要公證的內容不同,提供的材料、辦事流程不盡相同,在辦理事情前一定要打電話或親自去公證處咨詢,並做好記錄。
『伍』 親屬關系證明怎麼開需提交哪些材料
『陸』 親屬關系證明怎麼寫。
親屬關系證明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辦理。
開具親屬關系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4、關系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