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做假賬,相關人將負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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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重大的,要付法律責任的
⑵ 新三板公司的高管(比如董事長或財務負責人)的簡歷造假會怎麼樣
證券法
第一百八十九條
發行人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准,尚未發行證券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已經發行證券的,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前款違法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三條
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報送的報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前兩款違法行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⑶ 給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政府主要領導會追究什麼責任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現象被視為影響全球經濟發展的「毒瘤」,財務造假在我國這個尚不成熟的資本市場也時常出現。4月13日,有媒體刊發長篇報道,披露了一家「AAA級信用企業」涉嫌財務造假的丑聞。這家公司造假非常大膽,就連該公司員工都覺得「謊言太低級,幾千萬的項目從設計到全部施工完畢僅用了一個月時間。」
上市公司造假的危害非常大。
首先,它嚴重誤導投資者。財務數據傳遞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信息,投資者一般都根據財務指標來判斷投資對象的成長性,以指導自己的投資決策。如果上市公司在財務數據方面造假就向投資者傳遞了錯誤的信息,投資者據此作出的投資決策往往容易出現虧損,甚至是巨額虧損。
其次,沖擊社會價值觀。上市公司是公眾公司,牽涉到千千萬萬股東的利益,其價值取向與其對誠信的堅守,直接影響著公眾的價值觀。當上市公司在眾目睽睽之下公然造假,將對人們固有的價值觀造成嚴重沖擊。比如,當2002年安然公司爆出財務丑聞後,一度使得美國的投資者對整個上市公司的誠信問題產生質疑。
股權分置改革初步完成以後,我國上市公司在財務數據方面造假的動力有了很大不同。過去的財務造假行為大都是以公司利益為目標展開的。比如,某上市公司通過空殼公司設立賬外賬、虛構往來賬戶轉移虛增利潤等10種手法進行會計造假,以防止變成ST公司。
在股權分置改革初步完成後的今年,上市在財務數據方面造假的動力進一步增強,因為他們個人的利益更直接更深地與股市聯系起來。比如,限售股解禁問題,一些上市公司的高管為了讓自己所持股票以更好的價位拋售,不惜通過財務造假引導投資者拉高股價,然後乘機高位拋售,牟取更大利益。
因此,現在對於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問題,應該比以往更加重視,應該採取更嚴厲的監管措施。在這方面,我們可以借鑒美國的做法,上市公司如果在財務上造假,就追究上市公司高管的責任。
在安然丑聞曝光後,2002年7月,美國國會通過了《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該法案要求上市公司高管在提交公司定期報告時,對報告真實性和准確性以個人名義作出保證,這一規定令CEO和CFO們心驚膽顫。因為個人保證書斷絕了高管們對公司財務欺詐推卸責任的抗辯之路。根據美國法律規定,如果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而高管仍作出書面保證,將被處以最高達100萬美元的罰金,和最高達10年的監禁。如果蓄意故犯,則將被處以最高達500萬美元的罰金,和最高達20年的監禁。
在財務造假與個人掛鉤以後,美國資本市場再也沒有出現過重大財務丑聞,可見,上市公司造假嚴懲高管的效果是非常明顯的。所有的財務造假都與公司高管有關,只要斷絕了高管的推卸責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動力就可以消除大半。因此,在我國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現象屢禁不絕的情況下,不妨借鑒美國的做法,通過立法,讓高管對財務造假承擔法律責任。這樣,既可以確保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真實性,保護投資者利益,也能促使整個社會誠信度的提高。
⑷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有什麼法律責任
財務作假,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向審計所索賠,而相關審計人員的從業資格也可能會被取消,並處一定罰金。所有的財務造假都與公司高管有關,只要斷絕了高管的推卸責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動力就可以消除大半。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手段
1、利用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提高經營業績,粉飾財務報告。
一般而言,國內的上市公司大多屬集團型企業,無論是從公司結構、組織形式、還是經營涉足范圍、各個運作環節等,大多處於一種復合形的多元架構。
其向公眾披露的合並會計報表數據范圍涵蓋了母公司、子公司、各類合營公司、聯營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響等各類企業的經濟活動情況。
關聯企業均為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核算,但關聯企業之間往往在整個集團內又相互配套,甚至互為商業購銷客戶,這些在理論上為上市公司通過內部交易調節合並數據提供了一個平台。
2、通過「泡沫重組」,或突擊進行資產轉讓等方式,追求一種華而不實的短期逐利行為。
這種通過債務重組和轉讓資產等方式所獲得的非經常性收益並不是總能得到,由於主營業務沒有實際成長,這些企業在業績大幅提升一兩年後,往往又出現業績大幅縮水的情況,投資者則因為只看重企業表面收益的增長而投資失敗。
(4)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董事長責任擴展閱讀
我國證券市場是政府主導型市場。上市公司在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必須連續三年盈利,企業上市後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導致很多企業為了利益進行財務包裝。
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起源,是由於公司管理者基於自利可能有操縱利潤、虛報業績的動機,作為財產所有者的股東為了保護自身利益,委託獨立的審計人員對管理者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進行審查、鑒證和報告。
但目前注冊會計師制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財務造假行為不斷出現,其原因主要是注冊會計師制度本身存在一些問題。
⑸ 財務會計報告出現利潤虛曾董事長有什麼責任
會計造假直接侵犯了國家和有關方的利益,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是一種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但會計造假一般體現在企業或單位的財務活動中,除了單位要承擔經濟責任以外,1999年10月31日公布的新《會計法》第四條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明確了會計責任主體,其目的就是要理順單位負責人與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於本單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應負的責任,更加明確了責任人。一旦事發,單位負責人難辭其咎,再也不能以"不懂業務""不了解情況"等借口來推卸或減輕罪責。
⑹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追究哪些人的刑事責任
1、會計師事務所
2、律師事務所
3、公司管理人員
4、其他參與造假人員
⑺ 上市公司財務作假CEO會判刑嗎
會判刑,還會有罰金等其他的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