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年度股東大會 報告及其摘要是必須的嗎
這個看公司的章程是如何規定的。這是公司內部管理的事情,由公司自己決定。
⑵ 股東大會的類型包括哪些
股東大會既是一種定期或臨時舉行的由全體股東出席的會議,又是一種非常設的由全體股東所組成的公司制企業的最高權力機關。它是股東作為企業財產的所有者,對企業行使財產管理權的組織。企業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會認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股東大會有三種: 1、法定大會 凡是公開招股的股份公司,從它開始營業之日算起,一般規定在最短不少於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時期內舉行一次公司全體股東大會。會議主要任務是審查公司董事在開會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東提出的法定報告。目的在於命讓所有股東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況以及進行重要業務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礎。 2、年度大會 股東大會定期會議又稱為股東大會年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通常是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的6個月內召開。由於股東大會定期大會的召開大都為法律的強制,所以世界各國一般不對該會議的召集條件做出具體規定。 年度大會內容包括:選舉董事,變更公司章程,宣布股息,討論增加或者減少公司資本,審查董事會提出的營業報告,等等。 3、臨時大會 臨時大會討論臨時的緊迫問題。除了上述三種大會外,還有特種股東會議。 股東大會臨時會議通常是由於發生了涉及公司及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無法等到股東大會年會召開而臨時召集的股東會議。 關於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條件,世界主要國家大致有三種立法體例:列舉式、抽象式和結合式。我國採取的是列舉式,《公司法》第101條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股東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德國、日本等國家的法律則採取的是抽象式的立法例,即不具體列舉召集條件,而將決定權交由召集權人根據需要確定。德國《股份公司法》第121條第1款規定:「股東大會應當在法律或章程規定的情形下以及在公司的利益需要時召集。」日本《商法典》也規定:「臨時全會於必要時隨時召集。」而英國公司法在規定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條件時,則採取了結合式的辦法,即在規定抽象的召集條件之後,對法律認為重要的事項進行列舉。其規定為:股東臨時會可於必要時隨時召集,尤其是涉及到章程變更、公司的轉化、限制股份轉讓的新規則、董事競業的認可、董事私人交易責任的免除等。
⑶ 上市公司召開年度股東大會提前幾天通知股東
十五日。
根據《公司法》(2006)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召開股東大會會議內,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容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公司法》(2006)對上市公司,即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沒有特殊規定,其應該遵守上述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規定。
⑷ 年度股東大會可以採取通訊表決方式嗎
通知以通過電話、傳真及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
我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通訊表決制度的建構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06條、108條的規定,上市公司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原則上只能親自出席或委託他人出席,但這並不意味著通訊表決沒有法理依據和現實意義。在股東的所有權利中,表決權是最基本的權利。為最大限度地保障全體股東而不是部分股東的表決權行使,就必須實現表決權行使的便利性和多樣性,這是股份公司「社團法人」屬性和股東大會「全員性」的必然要求,也是股東大會作為公司最高意思機關的法律地位的體現。
正因為如此,許多國家公司法都引入了」通訊表決「制度,把它作為解決原有的股東會表決權行使方法的實務運作困難而例外設置的股東行使表決權方式[6](P53)。雖然我國《公司法》沒有直接規定通訊表決制度,但「自解釋論上而言,這並不妨礙公司章程規定表決權的書面行使」[7](P149),因此實踐中許多上市公司自行採用了通訊表決方式。其中最早採用的是上海「小飛樂」,之後被各公司紛紛仿效,出現了許多不規范的做法。
⑸ 年度股東大會對股票的影響是什麼
年度股東大會對股票的影響是什麼?
公司開股東大會對股票一般是沒有什麼影響。但主要看股東大會將會討論什麼內容,然後出什麼公告。股票會受到影響的原因:
1、心理因素。
由於股票進行除權以後,股價會成比例的下降,股價看起來更加便宜,本來50元的股票現在成了25元,所以有一些人會考慮購買。就像目前許多基金凈值在2元以上,大家嫌貴,當基金經過拆分以後,凈值在一元附近,大家心理上感覺便宜了,便瘋狂認購一個道理。
2、購買力。
購買力也是一個原因。由於股民構成不同,中國股市規定每次交易的最小單位是1手,即100股,如果想購買茅台,就必須至少有1萬元以上。所以許多投資幾千元的小股民是絕對不可能買的。再如伯克希爾.哈撒韋(股神巴菲特的公司)的股票,目前每股股價在10萬美金左右,如果沒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是買不起的。
除權對於股票短期和長期的走勢是不同的。從短線來說,一般除權的股票上漲的概率大一些(全憑經驗,沒有仔細論證),尤其是在牛市中,當然也有一些莊家利用除權進行出貨的行為,但在基金主打的現在已經基本不存在了。而從長線來說除不除權對股價的影響應該不是很大,比如上述的伯克希爾,公司的股票增長一直與公司業績增長比較吻合,這就是價值投資的力量。
個人認為,股票分紅應該與業績增長成正相關。沒有業績增長支撐的股票不應該進行大比例的分紅。如果按照公司業績增長與股票分紅二者關系來分析,無非有三種情況:
1、分紅比例超過業績增長,這樣股票的每股收益將逐漸下降;
2、分紅比例與業績增長相同,這樣股票的每股收益長期維持不變,
3、分紅比例低於業績增長,結果是每股收益持續增長。如果採取第一種方式,公司的每股收益會下降,長期下來,而採取第三種方式卻恰恰相反。從長期趨勢來看,我更傾向於第三種方式,即分紅比例低於業績增長的方式(伯克希爾屬於第三種方式的極端形態)。
4、現金分紅對公司和股票的影響
企業按照業務發展的情況可以分為導入期、成長期、成熟期以及衰退期四種。當然好多公司可能很長時間難以進入衰退期,但對於大多數公司來說應該存在著這么一個標準的生命周期。在這四種不同的階段,公司對現金的需求是不同的,所以不能籠統的說現金分紅就是有利或者有害。在導入期和成長期,一般需要大量的投資,比如建廠房、購買設備、擴大市場等等活動,這時候,一般不應該進行大比例的現金分派,而在成熟期現金流比較穩定,可以根據企業的發展方向,選擇是否進行現金分派,當到了衰退期以後,企業如果沒有更好的項目投入,則應該把現金分給股東,由股東自己進行選擇。
一般情況下,年度股東大會對於公司當年的經營狀況等這些都會進行總結,然後制定下一年的經營方案。如果在股東大會上沒有關於股權的相關決議,股票市場還是一如既往的不會發生什麼變化的。而且,公司平時的一些負面信息或者經營業績等,才會真正導致公司股票價格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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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股東會和董事會的屆、次是怎麼分的
1、股東大會分為年度股東大會和臨時股東大會,就這么2種,公司法中有,是按年度走的,年度股東大會一年只有一次,比如你公司明年上半年必須要開「2012年年度股東大會」,要對往年做一個工作總結,除此之外的所有股東大會都是臨時股東大會,稱為叫做「XX公司2013年第X次臨時股東大會」,注意叫法的區別,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年度股東大會要提前20日發出會議通知或公告,臨時的只需提前15天,年度股東大會主要就像是往年度的總結會和來年的規劃一樣,所以議案比較多,這是它的特別之處,其他方面二者在重要性、會議議程、表決等方面沒有任何區別。
⑺ 年度股東大會必須審議分紅議案嗎
是的。股東大會權力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內決定有關董容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審議批推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7、對公司發行債券做出決議。
8、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本項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議特有的職權)。 9、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