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東大會馬上召開,臨時添加議案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大會一般決議需經代表過半數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方可通過,由此可推出,股東大會出席人,需合計持有過半數表決權的才可以
② 如果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議案需要提請股東大會通過,那麼此時的股東大會議案怎麼寫
這事讓董秘去干就是了,操這心幹啥
③ 股東會通知的時候議案也要同時發嗎
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條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版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權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④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的議案是否必須先通過董事會決議後才能提交
股東會否決不包括已經生效的提議和涉及第二人的合同,股東會否決董事會的決議並未越權。
《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第三十八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召開年度股東大會要提前20天通知,如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所以一般董事會通過後20天或者15天後再提交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公告發出的同時,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議案,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要提前15天通知。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1、有限責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綜上可以看出,臨時股東大會需要董事會決議的情形只有一條,董事會認為必要時通過決議可以召開。其他情形不需要。
⑤ 股東大會議案應該提前多久提交股東
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條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內的事項於容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⑥ 開股東會時,提議和議案有什麼區別
股東會只來對列入會議的議案進行投自票表決;
對在會議上才提出的提議(相當於臨時議案),可能進行討論,也可能不予討論,但正常情況下,不會對提議進行表決。
對提議和議案的區別,具體看每個公司章程及股東會議事規則等相關制度的規定。因為相比議案,「提議」一詞用得不多。
⑦ 公司要召開股東大會,請問如何向股東們徵集大會議案或者這些議案是怎麼產生的呢
議案是領導層商議起草的
可以在股東大會通過投票決定
只需要發公告
股東現場或網上投票即可
⑧ 怎麼寫董事會向股東會提交的議案,比如要投資一項項目,議案內容中需要涉及什麼內容。
這個議案可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能說清楚的,你最好是投資什麼項目就去找專業的人士請教後內再寫議容案,否則,股東會不會通過的。哪個股東也不會白投入資金的。當然,最主要的所投資的項目有沒有市場,投入和產出能否成正比,你的公司有沒有足夠的資金投資新的項目,能給企業帶來多大的利潤,這個才是股東關心的。能把主要的問題都寫出來,讓股東認可,就可以了
⑨ 董事會怎麼決定股東會的提案
股東會的議案部分要先經過董事會表決,通過才能向股東會提案。一部分由於股東會和董事會同一天召開,則同時提交董事會和股東會表決。
董事會的議案則是由董事提出,當然企業自己的領導層至少會有一名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