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控股股東為公司提供擔保有哪些條件
使每個枝端變成一枝燭。
一隻小船,有船槳和食物
你看見地球的頭不受任何傳記的約束,
冬宮
在你的暮年!你有力氣
為你嘶聲吶喊,竟不的疲倦哈哈
❷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公司章程可以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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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內的,只能擔保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實際股份的容百分之七十或者五十。
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可由股東會或董事會進行決議,具體程序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規定。但如果公司是為公司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則必須有公司的股東會進行決議,董事會無權就此事項進行決議。
❸ 上市公司能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嗎
TO:4樓上市公司可以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只要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就可版以,一般是要股權東大會批准,且關聯股東迴避表決通過即可。而且擔保完了也可以做增發、配股之類的,這些的條件中設置的是:不存在「違規」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 查看原帖>>
❹ 如何合法規范上市公司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
針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利用上市公司為其提供擔保進而損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回東利益的行為,答中國證監會曾先後發布《關於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了上市公司不得為其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提供擔保。然而,中國證監會、中國銀監會此後又發布《關於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取消了前述兩項《通知》中禁止上市公司為其控股股東提供擔保的規定。
從上述法律法規的變化可以看出,監管部門並不禁止上市公司為其控股股東提供擔保,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作了嚴格履行內外部程序的要求。這是由於上市公司為其控股股東提供擔保的行為已成為上市公司利益向控股股東轉移的主要手段,有些擔保合同甚至從訂立之日起就註定成為代為還款的協議。加之缺乏相應的防範措施,一旦作為被擔保方的控股股東不能償債,上市公司的或有負債就轉化為真實負債。這種提款機式的擔保,其實質極可能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通過上市公司提供擔保的方式侵佔上市公司資產。
❺ 《公司法》中關於:公司為公司股東提供擔保的問題。
1.股份
2.按照你的例子,超過20%即可
❻ 擬上市公司能否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對其上市有影響嗎
為控股股東擔保《公司法》有特別的規定,可查看。
對上市當然有影響,擔保形成或有債務,大額事項上市需要公告。公告後果需要判斷。
❼ 1、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公司章程可以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
6、12、13、14、15是對的,其它都是錯的。
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可由股東會或董事會進行決議,具體程序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規定。但如果公司是為公司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則必須有公司的股東會進行決議,董事會無權就此事項進行決議。
公司法所提及的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是以營利為目的社團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適應市場經濟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7)公司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事項擴展閱讀: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只能擔保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實際股份的百分之七十或者五十。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❽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為上市公司提供擔保是否屬於關聯交易是否需參加董事會會議的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關聯交易的一方主體應當是上市公司,另一方主體是上市公司的關聯方,只有符合這個基本情形的,才叫關聯交易。是需要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同意的。
我國的股票市場是因經濟體制改革而設立,因國企改革而得到發展。它的設計和組建並不是按照歐美國家那樣完全以市場化的方式進行,而是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和行政控制的色彩,融資是企業改制上市的主要目的。這就導致原有企業單純為了上市融資而實行股份制,制度改造和機制轉換不徹底,僅僅停留在表面和形式上,造成了大量的控股股東和上市公司之間不公平的關聯方交易的產生。這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國有股」一股獨大」的現象相當普遍。並且,國有股和法人股均為非流通股,造成非流通股本比重過大,使得國有資產大量沉澱。同時,國有股股權行使的固化,使得國有產權配置難以變動,違背了「同股同權」的原則。而股權行使的主要途徑不外乎兩種方式:一是直接介入公司內部,參與運作;二是在股票市場中出售股票,」用腳投票」,從外部影響公司的決策和運轉。對於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來說,國有股的非流通性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他們獲取與社會公眾股股東相同的收益機會。因此,這些控股股東行使股權的途徑主要集中到對上市公司事務的介入和干預上來,並通過不公平的關聯方交易獲取收益。
2.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很不完善,股東大會實際操縱在大股東手中,中小股東的利益難以在公司的決策和實際運作中體現。董事會由大股東和內部人控制的現象較為嚴重,監事會實際上只是一個受到董事會控制的議事機構,獨立董事數量很少,難以對董事會進行約束。在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控制權為自身謀取最大化的利益,使得企業經營行為更多地呈現非市場化。
3.在這種不徹底的改制下形成的上市公司,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並不是真正具有獨立人格的法人實體。由於在改組上市過程中大量採用了「剝離」和「分立」的形式,導致一些上市公司對控股股東存在著較大的經濟依賴性,他們之間進行的關聯方交易是難以避免的。
❾ 公司能不能給自己公司的股東提供擔保如果可以,需要什麼條件
可以,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但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事項的表決,且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才行。
詳細的法條如下:
《公司法》第16條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限額規定。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有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9)公司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事項擴展閱讀:
一、擔保的無效原因
1.主體違法:當事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保證人資格不合法;法律規定的其它情況。
2.客體違法:抵押財產是擔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質押財產是贓物或遺失物。
3.內容違法:如債權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扣擔保的無效。
二、擔保的無效原因後果
1. 因主合同無效而導致的擔保合同無效:
1.1擔保人無過錯時,擔保人免責;
1.2擔保人有過錯時,承擔之責任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
2. 主合同有效,擔保合同無效:
2.1債權人無過錯時,債務人與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
2.2債權人、擔保人均有過錯時,擔保人承擔的責任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
❿ 「 *ST江泉:公布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公告」是什麼意思是好事還是壞事
就是國家銀行有規定呀,貸款必須有擔保人呀,不然沒有人還找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