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濟法中,收購公司關於增持股票的規定
正常情況下通過二級市場增持的限制,達到30%後,每12個月內增持只能少於2%。不管增回持多少都得鎖定6個月答。另外還有規定,大股東的操作是有方向性規定的,其實增持後的6個月內也不允許反向操作的,也就等於全部都鎖定了。
另外,通過增發等方式增持的股份可以大大的超過2%,但是需要要約收購或者證監會豁免要約收購。
⑵ 上市公司大股東公布要增持股票後是否一定必須增持,若不增持是否違法
大股東那種行為屬不屬於承諾?證監會對承諾的履行的監管非常嚴格,如果屬於承諾並沒有執行的話,是會受到通報批評的。
⑶ 持有30%以上的股份在上市1年內能增持公司股份嗎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30%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的2%的股份的,可以免於按照前款規定提出豁免申請,直接向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辦理股份轉讓和過戶登記手續。 上市公司股東完成上述增持行為後3日內就股份增持情況做出公告,並由律師應就相關權益變動行為發表符合規定的專項核查意見並由上市公司予以披露。 採用集中競價方式增持股份,每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次一交易日發布相關股東增持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應當在全部增持計劃完成時或自首筆增持事實發生後的十二個月期限屆滿後及時公告增持情況。 增持不超過2%的股份鎖定期為增持行為完成之日起6個月。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下列期間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業績快報或者定期報告公告前10日內,未發布業績快報的,且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定期報告原預約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 6、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每達到該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公告期間無須停止出售股份。 ——《上市公司股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
⑷ 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修改了哪些內容
關於修訂《上市來公司股東及其一致源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七條的通知
關於修訂《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七條的通知
修改了第七條
關於修訂《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七條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行為,本所對《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七條修訂如下:
「第七條 相關股東在下列期間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一)上市公司業績快報或者定期報告公告前10日內,未發布業績快報的,且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定期報告原預約公告日前10日起算。
(二)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三)本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上述修訂自即日起開始執行,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⑸ 大股東增持了公司股票 那麼在多長時間內不允許發生重大事項
在業績快報、業績預告、定期報告披露日期,前十日為窗口期,不得增持。在重內大事項自可能容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
至依法披露後二個交易日內,不得交易股票。在沒有公告前的時間,只要談判雙方接觸確定重大事項時,那就從接觸那天開始就不能買賣了。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⑹ 股東增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股票增持是什麼意思?
股票增持看你是在什麼情況下看到的了:如果是股票評級中看到增持,就是說可以適量買入的意思,比買入這一個直接進行買入的評級低一點。如果是上市公司發公告說有大股東股票增持股票的情況就是說大股東比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數量。
增持是證券業中的一句行話,顧名思義就是增加持有,也可以叫加倉。
無論是對股票、期貨、基金、其它可以上市交易的證券、商品等在原有的基礎上再添加買入都可以叫增持。也就是說你原有了一定的倉位,再添加買入就是增持――加倉。
例如:我原持有的股票今天又買了100股,也可以說加倉100股,或增持100股。
股票增持有什麼意義?
如果是上市公司發公告說有大股東股票增持股票的情況就是說大股東比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數量。
大股東增持對公司股票一般屬於實質性利好,一般會帶動股價上漲。
其原因是:
一、最熟悉公司情況的應屬公司大股東,股東增持公司股票,說明對公司未來發展看好,公司一旦有發展前景,將從基本面上保障公司股票價格上揚。
二、從市場供求看,股東增持公司股票擴大了對該股票的需求,求大於供,將在市場層面推動股價上升。
不過有時候大股東增持股票短期對股價有一定支撐作用,不過由於增持的原因絕大多數是由於市場行情低迷。
我們常常看到所謂大股東增持,基本屬於不得已而為之,所以利好作用極其有限,甚至會是主力刻意打壓股價的契機,絕大多數股票在大股東宣布增持後都走出先揚後抑的走勢,對這種股票我認為都沒有介入價值,尤其是大盤藍籌宣布增持,必須在一周內清倉。增持5%的股份和增持0.0005%的股份意義明顯不同。股票的好壞,還是看這家公司值不值。
⑺ 上市公司股東增持(買賣)自己公司有何規定
任何投資者買入抄一家襲上市公司股票達到該公司總股份的5%,都必需公告,三天之後可以繼續買入,但每買入達該公司股份總數的2%就必需公告一次,買入之後未滿6個月不能賣出,買入達該公司股份總數的30%就必須履行全面收購要約義務.賣出股票與買入承擔一樣的公告責任,賣出股票公告後6個月內不能買入該公司股票.公告3天後可以繼續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