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誰知道股東大會會議如何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怎麼召開
股東大會會議原則上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副董事長均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能召集和住址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㈡ 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是否召開董事會
公司法明確股東會的召集是由董事會進行,意味著需要先通過董事會定下開會的時間、地點以及需要研究的事項等,再發布通知各股東參加會議。因此,你的問題是肯定的。
㈢ 股東會召開程序
1、股東會分為紙面決議、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或監事會提議。
2、召集和主持
①一般設置董事會的,由董事會召集,按董事長、副董事長、半數以上董事推選董事的順序主持。不設置董事會的,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②監事會或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
③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自行召集和主持
3、提前15日通知全體股東,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1班44號)
㈣ 股東大會召開步驟是啥呢
股東大會召開步驟
1、召集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照公司法規則負責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可以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可以履行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可以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多帶帶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能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日期地點
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的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審議事項。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3、臨時提案
多帶帶或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能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4、表決與通過
股東大會的表決能採用會議表決形式,表決時要求:要有代表已發行股份多數的股東出席會議,即出席會議的股東所代表的股份總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的一半以上;要有出席會議的多數股東表決同意,即同意的表決權數占出席會議的表決權總數的一半以上;股東表決的基礎是股票數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個股東一票。
5、會議記錄
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並保存。
6、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能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疇內行使表決權。
股東大會的出席人一般應是股東本人。股東也能委託其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委託時應出具委託書,一個股東只可以委託一個代理人,但是一個代理人能同時接受多個委託人的委託,代他們行使權力。
企業集團法律問題也應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則。股東大會原則上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書以書面方式在會議召開前的充分日期內傳送給每位有表決權的股東。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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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環球網校快問股東大會召開步驟是啥呢
㈤ 怎樣召開股東大會
你好,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這些特殊情況包括:董事人數不足;公司虧損巨大;合計持有份額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董事會認為必要;監事會提議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股東大會應當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其中,當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如果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如果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但前提是股東必須持股連續90日以上。
召開股東大會之前,公司應當將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召開前20日(臨時股東大會提前15日)通知各股東。投資者若為掛牌公司股東,如想深入了解公司的運營情況,可以重點關注我司官方網站掛牌公司股東大會的召集通知,按時參會,行使自己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