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陝西賽德高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每年有盈利老是借口不分紅利
建議向公司當地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管理部門投訴,寫好投訴書並附上2014年以後公司每年有盈利的證據和其他相關證據,全體股東簽名並推舉1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❷ 為什麼智飛生物的成本價變高智飛生物2021年中報業績預告智飛生物股份股票同花順
新冠疫情讓全球人類都受到了災難的折磨,已經嚴重影響到了人們的生產和生活,每個國家都已經意識到當務之急就是研發疫苗。今天,就來扒一扒國內疫苗行業的龍頭公司--智飛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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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公司角度來看
公司介紹:智飛生物在國內疫苗行業的企業中是領頭羊,疫苗、生物製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是公司主要的經營范圍,下面這些都是公司的主要產品:二類苗、治療性生物製品等。
簡單介紹了智飛生物的公司情況後,接下來就來聊一聊智飛生物公司有哪些拔尖的地方,值得朋友們都去投資嗎?
亮點一:行業領先的研發實力
公司成立這么久,一直都重視各類疫苗技術的研發,持續注入了大量的資金和資源在產品研發上,投入遠超行業平均水平,而且吸納了許多人才,一直在組建有能力地技術團隊。目前的核心研發團隊的成員他們本身的素質過硬,專業水平非常高並且還擁有豐富的行業經驗,已形成的研發技術能力在行業中優勢領先。另外,經過持續地優化,公司產品管線現已形成具有行業競爭力的產品矩陣,同時期,對於專利管理方面的工作,公司也是不斷的強化,擁有多項發明專利,形成了具有較高門檻的技術壁壘。
亮點二:成熟的營銷體系
公司使用的"技術+市場"的雙輪驅動模式,研發和市場可以互相督促進步,並且擁有互相轉化的良性循環機制。成功加快了讓疫苗產品從研發轉換到實現市場價值的速度。同時,公司通過自建符合國家要求的冷鏈系統,使得疫苗在儲存和運輸過程中始終保持無縫冷鏈,對冷藏車的實時溫度檢測,通過改系統對其進行遠程檢測報警,疫苗運輸到已經預防控制機構時就能夠實現安全可靠、保質保量。得益於公司成熟穩固的營銷體系,公司的產品在市場上大放異彩、市佔率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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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行業角度來看
疫苗行業目前的階段是快速成長中,隨著國內數量居多的重磅疫苗品種,如多聯多疫苗和新型疫苗等的相繼獲批,有希望能促進行業的高速發展。而且,針對新冠疫情,國家有力促進疫苗行業的良性發展,向群眾們發出了相應的扶持政策和鼓勵措施。疫苗行業已然成為了名副其實的戰略性行業,和國計民生相關聯,其底層邏輯有望向消費升級、戰略升級以及技術升級等驅動方向貼近。相應的,作為行業佼佼者的智飛生物在繁榮的行業局面下,可以期待業績有較高的增長。
言而總之,我認為智飛生物作為國內疫苗行業的龍頭企業,依賴其突出的核心競爭力,其發展有望在未來更上一層樓,在和同行們競爭中占據著壓倒性的優勢,一路迎來高速發展期。但是文章具有一定的滯後性,如果對飛生物未來行情有任何疑問,點擊鏈接即可,有專業的投顧給你意見,看下智飛生物現在行情是否到買入或賣出的好時機:【免費】測一測智飛生物還有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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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股權集中與分散的優缺點
1、股權分散
優點:
在股權分散的公司中,控制權由幾個大股東分享,達到大股東相互監督的股權安排模式,公司決策更加民主。
同時通過董事會內部牽制,可以使得任何一個大股東都無法單獨控制的決策,能有效抑制可能存在的大股東「以公謀私」的行為對上市公司利益的侵害。
缺點:
決策權的分散,會導致決策效率的下降,使公司無法對市場變化及時做出反應,錯過發展時機。
同時,各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過少,公司與股東間的利益相關度降低,會打擊其參與公司事務的積極性,導致其對經理層監督監督力度下降,最終導致經理層對公司形成強大的控制力。
另外,董事會內部相互牽制的各大股東一旦產生矛盾,容易造成沖突,影響公司的穩定運行。
2、股權集中
優點:
在股權集中的公司中,第一大股東持有公司相對較大的股份,掌握著公司的決策,能大大提高決策的效率。
同時,其與公司利益相關度較大,公司的盈虧會對其會造成較大的影響,因此其參與公司事務的積極性較大,有利於公司的良好運轉。
缺點:
股權集中,大股東權力得不到牽制,決策過程缺乏民主,容易發生由於決策者的優柔寡斷導致的決策失誤,甚至出現大股東利用手中權力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3)生物股份股權分散分析擴展閱讀
一個合理的公司股權模式應該是「分散」和「集中」都要取,即其他大股東對第一股東形成牽制的同時,需保證第一股東的控股地位,形成代表不同利益主體的多個大股東制衡的股權結構的同時保證公司運行的動力。
具體而言,即在「一股獨大」的公司,應在保證第一股東控股地位的基礎上,積極引導其降低過大的持股比例,或者將其部分股權轉讓給其他相對持股較多的大股東。在股權相對分散的公司,應適當提高第一股東的股權以提高決策效率。
❹ 華蘭生物股份分析華蘭生物現在股價華蘭生物能漲多少錢
最近,醫葯、醫療板塊表現比較蕭條,有關個股呈現出不佳的趨勢,但是這時卻不失為挖掘市場投資標的的好機會。學姐這就跟大家科普一下醫葯、醫療板塊中血製品行業的龍頭公司--華蘭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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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公司角度來看
公司介紹:華蘭生物主要從事血液製品、疫苗、基因工程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是國內血製品行業的龍頭。公司業務主要包括了血液製品和疫苗製品兩個部分,其中血製品創造的收入和利潤占據公司收益的大部分。
大致了解了華蘭生物的公司情況後,我們來深入了解一下華蘭生物公司有哪些優勢,是否值得我們選擇?
亮點一:在發展戰略、產品研發、品牌和以及管理團隊等方面的優勢突出
公司有比較明確的發展戰略,把疫苗產業規模用最快的速度做大,讓創新葯和生物類似葯的研發加快速度,把和與國內外優勢企業的合作規模擴大,公司逐步發展成血液製品、疫苗、重組蛋白創新葯和生物類似葯為核心的大生物產業格局;不只是這樣,公司很注重生物製品、基因工程葯物的研究與開發,在科技研發方面投入非常多,一貫保持全面的技術創新,跟產品結構的優化調整。
公司自始至終堅持自主研發和產學研發結合並重,全面實現了對一批關鍵核心技術的突破 。品牌的建設與管理是公司很重視的,創立了以質量為基石、以誠信為根本、以品牌為依託、以市場為導向的良性自主品牌開始發展的道路。同時積極引進優質人才,把管理隊伍建立好。注重培養和留住研發技術人員和業務骨幹,積極開展中外合作,用技術為產品質量的提升做保證。
亮點二:突出的市場地位、規模優勢和核心競爭力
公司處於行業領先地位,原因在於它是國內首家通過GMP認證的血液製品的企業,它也是國內血製品的龍頭企業,在單采血站數、采漿量和產品種類上等都算得上是數一數二的,在國內同行業當中無論是生產規模、品種規格,還是市場覆蓋和主導產品產銷量均在前列。也是國內同行業中具有最高的綜合利用率和生產凝血因子類產品種類最完備的企業之一。
公司依靠血液製品當基礎,開發出豐富多樣的產品組合,進一步讓血液製品的優勢地位進行強化。憑借優質的產品贏得了廣大用戶的信任,當今國內最有品牌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大型生物醫葯企業中就有本公司。在國內血液製品、疫苗行業是引導市場、帶動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的領頭羊。把新的利潤增長點不斷造就,讓公司在核心競爭力方面表現更加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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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行業角度來看
醫療、醫葯板塊跟消費板塊區別不大,是市場觀點較為一致的熱門話題了,在行業景氣度方面一直居高不下。現在已經逐漸邁入了老齡化社會,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很多,需求是穩定的在增加,市場規模若是越大的話,市場集中度也相應的就會更加集中。作為行業的佼佼者,華蘭生物經營機制很聰明,能夠瞄準市場需求而及時做出產品結構調整,公司中短期業績是非常穩定的,長期看創新產品布局和渠道優勢,可以在這當中體現出,將領先受益行業復甦,有望在行業角逐中成為第一,領先享受行業發展帶來的良好收益。
總的來說,華蘭生物在我看來是國內血製品行業的龍頭企業,希冀在行業變革之際,將帶來高速發展。但是文章稍微會有些滯後,假若很想清楚華蘭生物未來行情,點擊鏈接就行,有專業的投顧幫你診股,看下華蘭生物現在行情是否到買入或賣出的好時機:【免費】測一測華蘭生物還有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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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菲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 公司前身為深圳市菲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8月16日。 2007年8月22日,公司名稱由深圳市菲鵬科技有限公司變更為菲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鵬
成立時間:2001-08-16
注冊資本:18908.5366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301102801077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區西麗留仙洞中山園路1001號TCL科學園區研發樓D2棟6層ABCD單元601;602;603;604號房
❻ 生物股份股票 怎麼樣
前期經過較長時間下跌,目前股價相對不高。最近一直在調整,上一個交易日收了一個小陽線,現在是買入的好時機,建議補倉
❼ 2011年遼寧成大生物披露三季報中遼寧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為何轉讓遼寧成大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權70%是什麼
答:1.找一個證券軟體,從F10查看便知;2. 公司主營針、棉、毛織品、服裝進出口業務及國家統一經營外的商品進出口業務。目前公司已由單一的進出口發展成為集國際貿易、醫葯連鎖、商業投資、金融投資四業互動、協調發展的跨行業、跨地區的綜合型大型企業。公司是中國進出口額最大的500家企業之一,一直保持"AAA"級信譽和"守信用重合同"單位稱號,現內設亞洲、歐洲、 美洲、成信等七個分公司和成大醫葯、成大絲綢、成大廣潤、成大嘉潤等子公司。公司是廣發證券第一大股東,廣發證券作為國內首批綜合類券商之一,連續多年經濟效益名列同行業前茅;3.主營業務呈下降趨勢,建議慎重!
❽ 內部人控制和股權分散的區別什麼是內部人控制,什麼
一、"內部人控制"現象釋義所謂"內部人控制"現象,是指獨立於股東或投資者(外部人)的經理人員掌握了企業實際控制權,在公司戰略決策中充分體現自身利益,甚至內部各方面聯手謀取各自的利益,從而架空所有者的控制和監督,使所有者的權益受到侵害。"內部人控制"風險,是由美國斯坦福大學的青木昌彥針對蘇聯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特有的情況而提出來的,是指從前的國有企業的經理和工人在企業公司化的過程中獲得相當大一部分控制權的現象。證券投資基金在信託契約中對基金管理人規定了諸多的義務。但是基金持有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委託-代理關系的實質決定了,在基金資產的權利問題上,存在著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進而存在"內部人控制"風險。所謂證券投資基金的"內部人控制"風險是指作為委託人的基金持有人,其目標是追求基金資產投資收益的最大化,而作為代理人的基金管理人,其目標是追求個人的收入最大化,兩者的目標並不一致。由於契約型證券投資基金先天性的缺陷,即基金持有人的高度分散性。基金的投資者對基金的重要投資決策並沒有發言權,其並不能對基金管理人形成有效的監督和控制。因此基金管理人(即內部人)就實際上掌握了基金資產的控制權,從而在基金投資決策中充分追求自身利益而使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受到侵害。二、證券投資基金"內部人控制"現象產生的因素分析及對策探討基金管理人的專業素質尤其是職業道德對投資者的利益影響較大。所以我們必須在基金管理人中引進競爭機制,讓投資者有的選擇餘地。下面我們通過對證券投資基金"內部人控制"產生因素分析來探討對策。1.基金資產的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的分離是產生"內部人控制"風險的內在因素。現代公司制有兩大特徵,一是法人財產制度,二是法人治理結構。對於證券投資基金,由於投資者人數眾多不可能進行直接經營管理,只能通過一個法人治理結構進行管理,即基金持有人將自己的資產交由基金管理人管理運用,交由基金託管人託管。也即在組織形態上證券投資基金的所有權與經營權是分離的,即證券投資基金蘊涵著出現"內部人控制"的內在條件。並且在我國,大多數基金主要發起人同時又是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因為按照目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機制,基金管理人是由基金發起人選定的。這樣就造成主要基金發起人以一筆相對較小的發起人認購資金(發起人作為持有人擁有證券投資基金3%的股份約6000萬),可以穩獲得巨額的年基金管理費(約5000萬)。明顯地,對基金管理公司的選擇,缺乏競爭機制。在現階段,投資者面對的不僅有管理人管理水平風險,更重要的是時刻面臨著管理人職業道德風險。因為基金管理公司基本上都是以大的證券公司或信託投資公司為主發起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與其控股股東在人事、關聯交易等方面存在種種利益關系。因此,基金管理人很可能會動用基金資產為其控股股東服務,最終受損的將是廣大基金持有人。從以上分析可知,不僅僅是因為基金資產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內在引發了"內部人控制",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機制也外在地方便了"內部人控制"的操作。如何防範這種不良體制的運行,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探討。(1)對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進行調整。由於投資者的極度分散,所以若讓投資者擁有經營權,所花代價可能是得不償失。我們從基金管理公司方面嘗試探討。A、讓基金公司擁有部分所有權:基金管理公司同時也應向基金投資,並且應佔到一定比例;B、選舉基金持有人(不包括發起人)的代表進駐基金公司,作為獨立的監管部門監督基金管理人的運作。並且將相應的規章制度寫進基金信託契約。(2)減少基金發起人與基金管理公司之間的內在聯系,規避可能發生的基金與券商的聯手操作。(3)放寬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的標准,在管理公司中引入競爭。管理公司的設立首先要求的是基金管理公司及發起人的資信情況,根據《暫行法》規定,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具備七個條件,其中規定"基金管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少於1000萬元,每個發起人實收資本不少於3億元"。與國外成熟的管理公司相比,國內對基金管理公司的資信要求是比較嚴的,這對保證才起步的中國基金管理公司的內在質量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但從長遠發展看,這一嚴格的規定也會使許多公司,甚至一些資信較好、業績優秀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失去機會,不利於公平競爭,不利於基金管理公司的健康發展,也不利於我國基金業的長遠發展。在此,筆者建議放寬管理公司設立標准,把那些經營能力強,又規范守法的公司吸收到證券投資基金這一新興的金融領域,促進整個基金業的發展與壯大。(4)通過市場竟爭投標選擇基金管理公司,讓優秀的基金管理公司多管理幾只基金。2.基金運作結構失衡,基金所有權分散是產生"內部人控制"風險的重要因素。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契約規定了基金持有人(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三方的權利與義務。基金持有人與基金託管人均可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但由於基金投資者的高度分散性,投資者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督權僅只是出席基金持有人大會,投資者對自己資產運作的監督是事後的,具有極大的滯後性、虛弱性。而基金託管人代表基金持有人進行監督則有很大局限性。一方面基金託管人為了加強與基金管理人的合作,受自身利益驅動的限制,把權利當作籌碼,為自己今後佔有利地位可能對基金管理人的違規行為睜隻眼閉隻眼;另一方面基金託管人的監管體制並不健全。沒有上層監管,只是一種信用交易。並且國內對監管中何為肯定能監督的條件,何為隱性監督的條件並無說明,也不存在處罰問題,約束與反約束並未成立。可以說現在國內基金託管人很少有做到嚴格按規事的。基金治理結構中有失衡的一面,只能寄希望於管理人職業道德品質上。3.基金信息分布不對稱,基金持有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的信息知情權不足是產生"內部人控制"風險的又一根源。基金管理人由於其職業性及管理公司機構組成的特性,其掌握較多資產經營信息,而基金持有人極其分散,知道信息也較少,在客觀上形成信息分布不對稱。另外,在"兩權分離"情況下,基金持有人在獲得對基金管理人投資運作的充分信息知情權方面也有障礙:第一、監控成本,也即委託-代理關系中的代理成本。第二、信息公告的安全性。基金管理人出於基金運作的安全性考慮,在一定的時效內將會拒絕向基金持有人發布有關基金運作信息。第三、信息的非真實性。基金管理人在發生用基金資產為自己謀取私利時,為了逃避基金持有人的監控,有可能向基金持有人提供虛假信息。那麼,如何才能克服這種基金的先天缺陷呢?一般來說可以採取激勵機制和監督約束機制。4.對策探討筆者本著研究的精神,在此對激勵機制與監督約束機制的方案及政策規定作一番探討。首先,從激勵機制上來看,是讓基金經理人分擔信息分布不對稱所產生的風險,也即讓基金經理人的利益與基金收益掛鉤。然而非常遺憾的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在建立激勵機制方面所做不多,其主要的手段也就是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基金資產的凈值以一定比例(如2.5%)收取基金管理運作費用,但是基金管理人及投資專家們卻沒有任何利益的激勵,沒有利益分成,沒有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份,也沒有購買基金管理公司的股票期權,這樣投資專家們就極有可能結成聯盟合謀牟利。在設計激勵機制方案之前,我認為有必要對我國股票市場以及證券投資基金分配方面的特點作一說明:(1)由於股票市場規模與運作規范、監管體系等方面的制約,存在著基金管理人操縱股票價格和基金資產凈值獲得高額管理費用的可能。由於我國股票市場尤其是流通股市場的規模還比較小,市場監管還有很多缺陷,證券投資基金這樣的大型機構投資者完全有可能操縱股票的價格及基金的凈資產值。以一隻20億元規模的基金為例,若其以資產的10%投資在一隻股票上,就達到2億元。這樣對於總市值為20億元,流通股佔30%的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有可能控制該股票三分之一的流通股,再加以眾所周知的一些違規操作方式(如對敲、聯手操縱、製造假消息等),足以影響股票的市價。基金管理人若通過惡炒所控股票的手段來操縱基金資產的凈值,基金持有人不僅要付出過多的管理費,同時還須承擔因此而引致的市場風險和法律風險。而這種情況的根本解決,卻不應只著眼於基金業,根本措施在於整個證券市場的規范化建設,整個監管體系的嚴厲與完善。(2)基金管理費用的提取標准應充分發揮激勵作用現存大部分基金其管理人的報酬均按基金資產凈值的2.5%的年費率計提(也出現了一些基金按1.5%的年費率加業績報酬來計提),這必然影響到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為了自身利益。會盡量推遲基金收益的分配,這有可能與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發生沖突。(3)政府給基金業的一些優惠政策,使基金能夠坐享超額壟斷利潤。例如對基金進行新股配售,這讓基金輕松地擁有巨額利潤,對基金給的不是市場空間,對基金業的成長壯大並不利。綜合以上分析,我們提出如下幾種方案。方案一,基金管理人的報酬以基金資產凈值的某一較低的百分比(如1.5%)為基數,並每年根據基金相對於同一時期的大盤表現提取業績報酬。其業績報酬的提取可以採取累進比率。例如超出大盤表現的某一相對百分比如10%按超出部分收益的10%提取,超過10-20%部分的收益按15%提取,超過20-50%的部分按20%提取,超過50%部分按超過部分25%提取。顯然,這一方面可以保證基金管理人可按照所管理的基金資產凈值獲得一定的基本收入;另一方面,激勵著基金管理人盡量去追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盡量去追求更高的超額利潤。可以說這一方案已得到投資者與大部分基金管理人的認同。例如1999年6月份發行的12隻基金均採用了1.5%收取固定管理費和業績提取法,並且不少以前的基金管理人(如基金漢盛、同益、普惠、景宏、泰和、金泰、開元、興華、安信、浴陽等)也自發調整管理人報酬,由原來2.5%的年度管理費調減至1.5%年費固定費率。這種激勵方案可說是有其優點的。因為按業績計提報酬,可促使基金加大二級市場投資規模,鼓勵基金管理人努力運作,以獲得的收益。但由於監管體制與基金管理人的素質原因,這在一定程度卻加大了二級市場的震盪,造成極壞的影響。各類基金為了追求利潤,紛紛退化了在招股時承諾的投資理念,這確是應引起管理層的注意,加強監管,加強操作的規范性,加強基金行業的自律和法制建設。總的來說,此方案由於沒有從根本上給基金管理人長期激勵,才造成了可能的炒作現象。若能在此方面進行完善,這種激勵機制才更有發展的潛力。方案二,基金管理人的報酬採用期權激勵。股票期權在市場上已廣為流行了,可以說是一種極為有效的激勵方式。它實質上是一種選擇性期權,就是未來以給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的權力。它有效地將管理人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結合起來了,避免了經營者的短期行為,較好地解決了經營管理者(代理人)的激勵問題。由於現存基金一般封閉期均為15年,完全有期權制存在的基礎。筆者基於股票期權的這種內涵,借用股票期權內在長期激勵約束機制的思想,在此提出對基金管理人報酬採用期權激勵的方案。基金管理人每年以基金資產凈值的1%年費率提取固定比率報酬,其超過同期銀行一年定期儲蓄存款利率20%以上時按超過部分的20%提取業績報酬。由於基金資產凈值中包含有尚未實現利潤,為了避免基金管理人炒作基金資產凈值,應對基金管理人進行長期激勵。具體方案如下:基金發行時,基金預留10%的基金單位,用於對基金管理人的期權激勵。基金管理人每年有一次行權機會。即若基金超過同期大盤表現的20%時可以以基金發行價和基金資產凈值之間低者價獲得基金規模的0.83%基金券。兩年後允許流通50%,三年之後允許全部流通。若超過同期大盤表現的30%時,基金管理人可以以基金發行價的90%或基金NAV之間低者認購基金規模的0.83%基金券。若基金錶現低於同期大盤表現,則基金管理人只能以基金發行價的150%或基金資產凈值之間低者進行認購。每年如此,直到第12年。第12年可以認購0.87%,此時基金管理人本身也已認購了10%的基金單位,其又受兩方面的激勵:一是基金資產凈值的增長,二是基金爭取展期。因此基金管理人也會追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若基金通過繼期請求,其期權激勵方案可按此思想類推。其二,從監督約束機制上來進行調整與完善。基金作為一種典型的信託投資工具,其具有明顯的委託-代理關系制度。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中主要當事人是基金投資者、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暫行法中對基金的設立、募集和交易、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以及基金的投資運作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和監管。可以說,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從一開始就是十分重視規范和監管的。但是由於理論水平和經驗積累方面的欠缺,我國基金監督約束機制的實際運作中還是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從對基金的運作機制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知道,基金持有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構成了委託-代理關系的三角。他們各司其職,權利與義務清晰,形成了一種權力制衡、責任明確、分工協作和利益共享的機制。從理論上來講,這種內部制衡機制是相當科學的,也是基金得以迅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但是,現實中其表現卻說明還是有不少地方需要完善的。筆者結合前人的觀點及自己的思考提出如下研究結果。第一是基金持有人權力發揮的有效性問題。由於基金規模大,基金持有人高度分散,他們一般來說只能通過在二級市場上對基金的買賣表達自己的意願,無法對基金管理人形成直接監督,也即只能"用腳投票"。分散的基金持有人若想對基金管理人形成有效的監督,成本太大。如何解決這一矛盾呢?筆者借鑒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結構思想,建議在基金運作機構中引入監事會。監事會由基金持有人挑選,平時全權代表廣大基金持有人對基金管理人的運作管理及時進行監督與指正,遇特殊情況,有權申請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進行商討。監事會最好由社會上專業機構公開招標競選產生。其出任與退任由基金持有人表決,對廣大基金持有人負責。其薪酬建議以基金凈資產的一固定比率提取(0.05%)。其退任與否只需基金持有人1/3通過即可,每年舉行一次。其也受證監會審核與監管。其次由於基金管理人經常代行基金所有權,致使託管人迫於自身業務拓展的利益驅動,而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放鬆其監督權,導致二者制約關系的相對弱化。造成這種影響的根源在於基金管理人的選擇過程。在我國,基金管理人是由擁有基金3%股份的基金發起人選擇,而最關心基金業績的97%的基金持有人卻對基金管理人沒有事先選擇權。而一般來說基金發起人所選擇的基金管理公司都是自己全權控股的公司。顯然,基金管理公司與基金發起人有合謀利益的基礎,這一運作機制有違科學性原則。建議嘗試如下做法: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與基金的設立分離。即基金管理公司由有資格進行基金經營管理的專業機構發起成立,其管理人才應向社會公開招聘,並均應通過執業資格認證。基金設立時,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參與基金的發起,基金發起人應在市場中對基金管理公司進行招標,真正做到良性競爭,讓作為基金業核心的基金管理公司真正規范成熟發展。基金託管銀行應由基金發起人選擇,其對基金管理公司的有效監管才能充分體現。可以說只要引入了基金管理公司選擇中的競爭機制,其他問題就相應得到解決或弱化。第三,健全基金管理公司的內部管理機制。目前,國內新成立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實際運作中都有一套內部管理機制,但健全程度及有效實施程度各不相同。對於尚處於試點階段的中國基金管理公司,在法規上應給予一定的規定,應把建立內部隔離設施(防火牆)作為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條件之一,同時通過完善對基金管理人員的資格注冊,規范從業人員的素質,給基金管理公司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並且在管理公司內部應建立合理的監察文化,建立監察稽核部,以確保基金管理公司運作符合監管標准。最後,完善全國范圍內的社會監督機制與法制化建設。法律的約束及社會的監督是一個行業、一個公司健康發展必須的外部約束環境。我們不應僅局限在基金業這個框子內,而應從整個國民經濟的良好運行出發,建立涉及經濟生活、法制生活等各個方面的社會監督體系,為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造良好的內、外部環境。
❾ 中牧股份出事會利好生物股份嗎
有可能短期利好有競爭關系的公司,但如果是基本面惡化,需要全行業應對,就是另一回事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