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看透上市公司造假
1、利用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提高經營業績,粉飾財務報告。一般而言,國內的上市公司大多屬集團型企業,無論是從公司結構、組織形式、還是經營涉足范圍、各個運作環節等,大多處於一種復合形的多元架構。其向公眾披露的合並會計報表數據范圍涵蓋了母公司、子公司、各類合營公司、聯營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響等各類企業的經濟活動情況。關聯企業均為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核算,但關聯企業之間往往在整個集團內又相互配套,甚至互為商業購銷客戶,這些在理論上為上市公司通過內部交易調節合並數據提供了一個平台。在1997年《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發布之前,由於對關聯方交易缺乏約束,有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內部關聯企業的關系或與控股股東的關聯企業關系,通過採取諸如買賣商品、轉移價格、轉讓其他資產、提供勞務、代理、租賃、提供資金、轉移項目、簽署各種協議、合約等五花八門的方式,以調節收入、利潤數字為目標,尋找各種合乎邏輯的借口,在關聯企業之間進行非實質性轉移交易,粉飾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編造了一個又一個的美麗謊言。《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自1997年1月1日起實施以後,對關聯方交易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但由於上市公司關聯方關系錯綜復雜,如果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大股東故意向中介監督機構隱瞞關系和關聯方的交易,加之中介機構的審計不深入,過於相信上市公司的一面之詞,利用關聯方交易粉飾財務報告的情況就難以杜絕。
2、通過「泡沫重組」,或突擊進行資產轉讓等方式,追求一種華而不實的短期逐利行為。每到年底,各家「T」類或准「T」類公司為避免停市摘牌厄運,挖空心思,利用各種形式的重組和資產轉讓、股權轉讓等「一錘子買賣生意」方式調節報表,扭虧為盈,涉險過關。據全景網統計,1999-2000年間至少有45家上市公司進行了60起債務重組和資產股權轉讓,涉及金額80億元,其中正是有一些企圖利用債務重組和資產轉讓的「魔方」來一個蛇頭虎尾,2001年中報顯示老「PT」企業全線扭虧,是否是一種巧合,筆者對此存在質疑。還有一些本來有較好業績的企業,為了給人以高成長的印象或其他目的(如操縱二級市場價格等),「大幅」增長利潤。實際上,這種通過債務重組和轉讓資產等方式所獲得的非經常性收益並不是總能得到,由於主營業務沒有實際成長,這些企業在業績大幅提升一兩年後,往往又出現業績大幅縮水的情況,投資者則因為只看重企業表面收益的增長而投資失敗。
3、賬面資產與資產本身的實際價值背離,資產負債表中的虛擬資產大量滲透。
仔細閱讀2001年以前的上市公司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我們不難看出,在資產負債表中,列入上市公司資產類項目的待處理財產損溢、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等較直觀的虛資產部分在許多公司中佔有較大的數額,有的公司高達千萬余元,在某種程度上講這是以往年度不穩健的會計政策造成的後果,同時也是未來必須用盈利來消化的包袱。這還不算,另外還有一部分只有上市公司本身清楚的東西,即應收賬項中有多少收不回的壞賬?存貨中有多少滯銷、貶值、甚至報廢的部分?固定資產中到底有多少與現實公允價值背離較遠的部分,有多少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可預見的經濟效益但仍反映在賬表上的固定資產,還有無形資產部分等等,實際上往往只有在企業最終清算時虛實差別才充分顯現出來,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企業一遇到清算清盤時、重組時、改制時就會出現「大窟窿」的原因。當然,新的《企業會計制度》在某種程度上正在通過充分計提各項減值准備解決這些問題,但是相信有相當多的企業由於歷史、重組、置換、計提、設備更新、技術發展等諸多原因存在著資產嚴重脫離其實際價值甚至虛擬資產的情況。
4、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公開或隱形佔用其配股資金,風險揭示不明。
由於上市公司改制不徹底,加之監管機制尚不完善,導致控股股東一股獨大,在某種程度上左右著上市公司的經營行為,上市公司成為大股東的提款機就不足為怪了。實際上,大股東擠占挪用上市公司的配股資金可以說佔了很大的層面,只不過是佔用的程度和多寡不同罷了。在二級市場的收購戰和上市公司法人股的轉讓及各種重組中,本身就不排除有專沖著想通過控股上市公司,旨在利用二級市場的便利籌資條件進行「圈錢」的圖謀行為。在擠占挪用的形式上,有直接的形式如通過內部融資、借貸,也有隱形的方式如通過內部銀行結算佔用等等形式,上市公司在披露時往往是迴避或含糊其辭。實際上,控股股東擠占挪用的資金往往因為投資失策或變成其他非貨幣性資產而不能按期歸還或歸還時大打折扣,可謂「借錢容易還錢難」,往往形成上市公司的一筆長期應收賬項,時間一長,存在著極大的風險。
5、大肆公開造假,人為編造原始憑證,出具極具欺騙性的財務會計報告。
上市公司公然造假的事在中國證券市場時有發生,從較早的「瓊民源」事件到前不久浮出水面的「銀廣夏」事件,使人們對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越來越產生懷疑,從而引起「會計信息危機」。一般情況下,純粹弄虛作假、故意編造原始憑證和虛假商業合同等的情況在上市公司中占極少數,但筆者認為這是會計信息造假最惡劣的一種,因為它不同於利用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和會計規則的伸縮性在有限的范圍內調節財務數據。譬如少提各項減值准備以求虛增利潤等的公然造假完全就是一種欺詐行為。他們通過編造不實的購銷、代理等各種合同或協議,以及相配套的可以反映增加收入和利潤的原始交割單證,按照其設定的收入和利潤數字,從主觀意志出發,在具體構成經濟事項的表象上蒙騙執業不夠嚴謹的中介審計機構和投資者,採取此種造假行為的上市公司在其幕後都隱藏著不可告人的動機。如與二級市場黑庄勾結操縱股價、惡意圈錢、免於摘牌而孤注一擲等等。
6、或有事項特別是預計負債方面揭示不明確、不完整或迴避揭示。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或有事項這一特定的經濟現象已越來越多地存在於企業的經營活動中,並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較大的影響。一般常見的或有事項有:商業票據背書轉讓或貼現、未決仲裁或訴訟、債務擔保、產品質量擔保等等。可以說目前從普遍意義上講,上市公司絕大部分在或有事項上的相關信息披露上是不明確、不完整甚至有些採取迴避的態度,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為人們對或有事項這一特定經濟現象認識不深,事前估計不足,認為在或有事項可能發生但沒有實際發生前沒有必要加以確認記錄;另一方面由於歷史等諸多因素如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等,具體會計信息披露人員對本可以反映的或有事項無法確認和記錄,如公司出現擔保業務後不反映也不主動向中介機構提示,外界考證起來比較困難,甚至還有個別少數領導簽字蓋章擔保後,企業本身的財務人員都不知情,更談不上披露。但一旦或有事項實際發生,公司面臨承擔責任時,一般數額往往較大,致使廣大投資者有一種被愚弄欺騙的感覺。
❷ 上市公司為什麼會在財報上造假
答:其造假的目的是為了上市的需要。一旦上市。業績變臉,就是造假的必然結果。再有上市後的造假,是為了再融資的需要。誰會為一家虧損的公司去投資?因此,公司會在業績上造假。
❸ 上市公司年報能造假嗎
造假與財技運作是2回事。。
造假是違法的,財技運作不踩線是合理的。
❹ 近三年上市公司造假的案例及分析
手段一:非經常損益操縱:「賣子求生」的中報預增王
在所有會計調節手段中,使用非經常損益操縱利潤無疑是最容易,也最常被企業使用的手法。
通過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大額政府補貼和調整以前年度損益四種手法,上市公司們可以在短期內調整賬面利潤,以避免業績變臉或滿足再融資、保殼等目的。
4月28日,青海明膠在一季報中稱半年報公司凈利潤將達到3700萬元,較去年同期的25.38萬元增長145倍,由此被冠上「預增王」名號。而公司股價也由8.98元一度拉升至10.29元,12個交易日內漲幅達到14.58%。
但業績暴增背後,除去年同期實現的凈利潤基數較小外,公司上半年3700萬增利更並非來自主營產品貢獻,而是通過變賣子公司股權。
事實上,青海明膠一季度業績慘淡,在營業收入實現1.92億元之下,凈利潤卻虧損638.80萬元。
此外,青海明膠此前更已多次使用非經常性損益調節業績。自2009年虧損1742.09萬元後,2010年,公司憑借4292.02萬元的稅收返還、減免以及922.29萬元的政府補貼實現扭虧,以55.42萬元的凈利潤僥幸逃離了被ST的厄運。
2月11日,青海明膠公告稱,擬以9000萬元將子公司禾正制葯的股權轉讓給重慶風投,而該筆股權轉讓產生的凈利潤為4700萬—4900萬元。正是該筆近5000萬元的投資收益最終使公司力挽狂瀾。
但一個不容忽略的事實是,根據公司去年年報中列舉的9家子公司財務狀況,在僅能實現盈利的3家中,四川禾正實現的營業利潤最高,為660.97萬元。
那麼,青海明膠為何在業績如此慘淡之時,將最具盈利能力的子公司轉讓套現?
「出售股權應該是提高業績,為再融資鋪路。」一位行業研究員向記者指出,「一季度已經虧損600多萬,若半年報繼續虧損,公司擬推行的再融資方案或將遇阻。」
5月23日,正當股價因中報業績爆發而多日連陽時,青海明膠戛然停盤。5月31日,公司拋出4億元定向增發方案,擬向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發行6000萬股,用於收購、增資宏升腸衣,並建設年產4億米膠原蛋白腸衣生產線技改項目。
但公司的苦心並未受到認同,其精心打造的再融資方案一經推出即遭到二級市場投資者反對。5月31日,青海明膠一開盤就被一個15.98萬手的大賣單封住跌停。在其後的幾個交易日中,公司股價更多次跌破8.84元的增發價。
「盡管開辟腸衣公司打造了新的收入來源和利潤增長點,但是短期難以對業績提升產生明顯作用。」上述分析師對上述收購計劃如此點評。
業績是可以調出來的:會計調節「錦囊」詳解
記者通過調查更發現,公司賣子鋪路再融資背後,或存在溢價收購,利益輸送之嫌。
收購報告顯示,宏升腸衣成立於2006年9月,注冊資本為5549萬元,由天津水星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水星創投」)、廣西海東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海東科技」)以及陳維義等43名自然人股東共同持股擁有。
其中,海東科技是青海明膠持股比例70%的控股子公司,此外,青海明膠更有三位高級管理人員同時也擔任宏升腸衣的高管,所以宏升腸衣和青海明膠構成關聯關系。此外,公司並未披露43名自然人股東的詳細情況。
根據預案,青海明膠將以18620萬元的預估值收購宏升腸衣98%的股權,收購完成後還要以19000萬元對宏升腸衣進行增資,建設年產4億米膠原蛋白腸衣生產線技改項目。
但斥資4億元投資下的宏升腸衣,卻是一家資質較差的虧損企業,截至2010年底,宏升腸衣的凈資產只有4318萬元,而在營業收入實現3078萬元的情況下,凈利潤更虧損200萬元。
按照凈資產來計算,宏升腸衣98%凈資產的價格應該為4231萬元,而青海明膠以18620萬元交易,實際溢價約340%。
更令人疑惑的是,對於如此高溢價的原因,青海明膠卻在預案中隻字未提。
手段二:收入確認的調控 白酒行業利潤調控彈簧
除最常見的非經常性損益調節手段外,利用預收賬款進行盈餘管理則是白酒企業公開的秘密。
其中,最為知名案例莫過於,在行業景氣度較高的2010年,貴州茅台高管收緊預收賬款,故意延遲業績釋放。
自2009年起,貴州茅台昔日迅猛的成長性已開始一去不復返,2010年,更直接迎來了成長神話的破裂。
2010年,貴州茅台三個季度的盈利增長均低於市場預期。其中,2010年一季報凈利潤同比增長僅為4%,半年報凈利潤則同比增長11.09%,到了三季報,公司凈利潤同比增長則僅為10.22%。
但仔細查看公司報表,利用預收賬款人為控制業績釋放的現象十分明顯。以貴州茅台2010年三季度報表為例,截至9月末,公司的預收賬款高達32.62億元,同比增加20億元,比2010年中期增加13億元。
而相對應的是,貴州茅台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93.28億元,同比增長19.47%,歸屬於母公司凈利潤41.74億元,如果將該部分預收賬款釋放業績,那麼貴州茅台的真實業績並不至於連續低於市場預期。
「這兩年趕上白酒行業的高度景氣,受益於產品價格提升,各白酒廠商的銷量都較為迅猛。」一位北京地區私募人士直言,「在這種情況下,一線白酒公司業績好壞跟公司高管的經營理念就存在了極大關系。」
與上述案例相對的,則是三線白酒企業古井貢酒的業績爆發。
古井貢酒可謂2010年以來,白酒行業的一匹黑馬。繼2010年全年凈利潤增長123.71%之後,今年上半年公司更實現凈利潤約2.68億元,同比增長約150%。
亮麗業績報表背後,除產品結構調增和數次調價導致毛利率增高外,古井貢酒對於預收賬款的充分釋放也對業績增利作出較大貢獻。
以古井貢酒2010年三季度報表為例,截至9月末,公司合並報表和母公司預收賬款,分別高達3.55億元、5.34億元,而截至12月末,上述兩項預收賬款數額則大幅度減少至9149.14萬元和3億元,說明公司在四季度將預收賬款充分確認進收入。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白酒企業的盈餘管理或者調節利潤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於會計收入確認與費用計提過程中含有諸多主觀判斷,其中存在一定的運作空間;另一方面,出於績效考核等方面考慮,有時保持業績的相對穩定也是經營必要。
手段三:虛增收入 綠大地消失的采購大戶
實際上,相比前述兩種可以公開討論的會計調控手法,更多的調節手段因觸及法律層面,僅能潛伏水下,暗箱操作。
2007年10月31日,綠大地二次過會闖關成功。但不為人知的是,幸運通過的綠大地此時就已背負上了一條虛增收入、粉飾報表的原罪。
上市前,綠大地盈利主要依靠綠化苗木銷售。根據招股書,2004年—2006年及2007年上半年,公司的重要銷售客戶分別有昆明鑫景園藝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鑫景園藝」)、昆明潤林園藝有限公司、昆明滇文卉園藝有限公司、昆明自由空間園藝有限公司(下稱「自由空間園藝」)、昆明千可花卉有限公司、昆明天綠園藝有限公司(下稱「天綠園藝」)等一大批昆明企業以及部分成都、北京企業。
這些公司的大額采購,更直接為公司業績增厚做出重要貢獻。2004、2005、2006、2007年上半年報告期內,公司對重要銷售客戶的銷售額合計分別為8504萬元、6849萬元、5281萬元、3495萬元,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58.02%、43.56%、27.83%、26.33%。
然而,綠大地上市後不久,這些大客戶就集體出現銷售退回舉動。綠大地2010年接受監管層調查中承認,2008年苗木銷售退回2348萬元,並由此追溯調減2008年2348萬元營業收入和1153萬元凈利潤;而2009年苗木銷售退回金額更高達1.58億元,這直接引致該公司當年巨虧1.51億元。
上述事實表明,綠大地或存在與大客戶聯手,在上市前簽訂大額訂單確認收益,但上市後又退回銷售進行虛增交易之嫌。
而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也對2008、2009兩年的銷售回退出具保留意見,認為「受審計手段的限制,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對綠大地部分交易是否屬於關聯交易以及交易的真實性、公允性進行判定」。
事實上,這些采購大戶之間的確存在千絲萬縷的關系。
其中,鑫景園藝是公司2007年上半年苗木采購第一大戶,當期采購苗木的金額為755萬元,占同期綠大地營業收入的5.69%。
值得注意的是,鑫景園藝持股10%的自然人股東晁曉林,又同時擔任昆明曉林園藝工程有限公司(下稱「曉林園藝」)的法定代表人,並持有該公司80%股權。而曉林園藝則在2007年上半年向綠大地購買超過300萬元的苗木。
而另外兩家來自成都的苗木采購大戶貝葉園藝和萬朵園藝,也存在相關聯的跡象。
兩家公司於2005年11月15日同一天成立,且注冊資本均為100萬元,注冊經營范圍也驚人一致的為:「種植、銷售、租賃、養護花卉苗木;花卉苗木的技術咨詢;園林綠化工程的設計、施工(憑資質證經營)」。
此外,上述采購大戶更相繼在綠大地上市後「功成身退」。
曾在2005年向綠大地采購了價值1152萬元苗木的第四大客戶——北京都豐培花卉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參加年檢,於2006年12月25日被北京市工商局吊銷了營業執照,率先「蒸發人間」。
兩年後的2008年4月15日,天綠園藝也被吊銷了營業執照。而貝葉園藝和萬朵園藝則在2008年6月5日一道注銷了工商執照。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0年3月17日綠大地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前後,仍有兩家綠大地曾經的采購大戶神秘注銷工商登記。
2010年2月3日,昔日第一大客戶鑫景園藝經股東大會決議解散公司,委派相關人員到昆明市工商局辦理了工商注銷手續。
一個多月後的3月18日,自由空間園藝亦經股東大會決議解散公司,並辦理了工商注銷手續。
2011年3月17日,綠大地董事長何學葵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鋃鐺入獄。
2011年3月21日,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確認,綠大地存在涉嫌虛增資產、虛增收入、虛增利潤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虛增收入的手法最常通過關聯交易來完成。」上述審計人士表示,「像綠大地一樣,一些IPO公司通過會計手段人為調節利潤,做出業績高成長假象滿足發審委要求,這也可以解釋為何新股公司上市後業績變臉迅速。」
記者了解到,目前發審委對擬沖刺創業板公司的獨立性和財務會計問題頗為看重。如果申請人存在同業競爭、重大非必要且持續性的關聯交易,或者市場銷售依賴等情形,將被發審委認為在獨立性上有重大缺陷。
而在2010年未通過審核的25家創業板公司中,有4家公司因報告期內會計核算不規范和會計處理不合理被否,占未通過企業數量的16%。
業績是可以調出來的:會計調節「錦囊」詳解
相比綠大地,洛陽北方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洛陽北玻」)的上市之路則更一波三折。
但兩者相同之處在於,均以虛假增收利潤或刻意隱瞞負債的方式保證了IPO過會的通過率。
早在一年前的2010年3月19日,由第一創業證券保駕護航的洛陽北玻就已經過會。但卻因存在未了的侵權官司和巨額賠付而被迫中止上市之路。
2011年5月30日,雪藏整整一年的洛陽北玻,二次上會(會後事項審核)獲得發審委通過。
盡管過會成功,但公司輕描淡寫避開的1億元侵權索賠,實際上已成為其頭頂上的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此前洛陽北玻止步上市,緣於懸而未解的英國和加拿大兩項專利侵權事件。
2004年10月13日, Tamglass以其在歐洲的0261611號有關玻璃彎曲鋼化機器和方法的發明專利技術遭到侵犯為由,在英國高等法院對洛陽北玻提起訴訟。2006年2月15日,英國高等法院作出判決構成侵權,要求原告應在收到二被告提供的「聲明」(主要是對侵權收益及花費的確認)後4周內,在「損失預計賠償」與「利潤計算賠償」中做出選擇,以確定賠償數額。同時,要求其訴訟費用25萬英鎊。
2011年3月10日,洛陽北玻子公司上海北玻收到加拿大聯邦法院寄送的訴訟案件判決書,法院於2010年11月26日對Tamglass起訴Horizon Glass & Mirro 公司和上海北玻侵犯其在加拿大的專利號為1308257號「彎曲及強化玻璃板的方法及器材」和2146628號「彎曲及強化玻璃板工作站」的專利權案件做出缺席判決。
法院認為,上海北玻的侵權事實成立,特此發出禁止令,禁止其以任何方式出售侵權設備到加拿大;此外,上海北玻由於侵權造成的損失將由法院首席書記確定。
記者從投行人士處了解到,公司首發申請過會後,若因特殊原因而未能在合理時間內發行,應該向監管部門補報相關文件,並對招股書做相應修改。
而監管層則要對公司過會後突發事件對其造成的影響作出判斷,若該事件發生後,對發行人生產經營、財務、實際控制人及管理層員工等方面均沒有較大影響,則不需要提交二次上會重新審核。
「洛陽北玻二次上會,說明英國和加拿大兩項侵權事件及其審判結果已經對公司未來上市產生了實質性的影響。」上述投行人士表示。
而為了保證二次上會通過,洛陽北玻先是在最新申報稿上表示,上述兩境外專利案對公司最大的影響就是不能在Tamglass 公司持有的相關專利有效期內,向英國和加拿大銷售所謂的侵權設備。
不過,由於報告期內公司向英國和加拿大銷售的設備只有2台,僅占鋼化設備銷售數量的0.24%。因此即使失去這兩個市場,對公司的生產經營也不會構成重大影響。
此外,在上述三項專利有效期中,已有兩項專利已經於2007年9月和2009年10月到期失效,而加拿大2146628號專利的有效期則截止於2015年4月7日。
此外,對兩項或有負債的計提上,洛陽北玻認為,在英國專利案中,因其銷售該台設備未盈利,原告無法向法院舉證公司銷售設備對其造成的損失,因此未選擇賠償方式,也沒有向中國法院申請執行。因此,公司可能承受的損失主要為25萬英鎊的訴訟費用和利息。
而在加拿大專利案中,法院並未明確具體的賠償數額。公司比照英國專利案認為,其利用涉案技術生產出口到加拿大的設備只有一台,承擔的最高損失也僅為該台設備的全部盈利,賠償最高不超過18萬美元;此外,原告支付的律師費預計也不會高於英國專利案的25萬英鎊。
由於中國與英國、加拿大未簽署任何有關司法協助的雙邊協議,也沒有任何相關的國際條約、互惠待遇。因此英國、加拿***院不能通過司法協助到中國執行其判決。
由此,出於謹慎性考慮,公司對兩境外專利案可能帶來的損失,計提預計負債800萬元。
但記者注意到,洛陽北玻此次計算的賠償金額與Tamglass 公司此前在加拿大專利上申請的索賠金額,存在較大差異。
2010年5月,Tamglass公司曾正式致函洛陽北玻,要求其履行英國高等法院***官庭有關專利侵權訴的判決,並在收到函件十五天內支付全部索賠,數額共計1004.4萬英鎊。
若按照1英鎊兌人民幣中間價10.3871元的最新匯率計算,該筆賠償額約合人民幣1.04億元。
這意味著,僅這一筆賠償金額,就是公司計提800萬元賠償負責的13倍,相當於公司2010年凈利潤9678.49萬元的1.07倍。
「洛陽北玻在申報稿上故意忽略巨額賠償金一事,應該是出於過會風險的考慮。」上述投行人士表示,「其上會能否通過的關鍵在於,監管層對侵權官司對公司生產經營影響程度的判斷。若計提負債的數額不大,則從側面反映侵權官司對公司整體影響較小,增加過會成功率。」
手段五:資產減值調節 *ST秦嶺的保殼之術
有人為上市「千謊百計」,有人為避免退市絞盡腦汁。
6月2日晚,*ST秦嶺公告稱,公司於2011年6月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陝西秦嶺水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陝西證監局在2010年年報現場檢查中,發現*ST秦嶺在固定資產管理和核算方面存在三處問題。
一是*ST秦嶺2009年以前採用分類折舊法計提折舊,未能及時將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毀損報廢等不需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剔除,未將已提減值准備金額剔除。
二是*ST秦嶺部分固定資產未按照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間作為入賬時間。
最後,對於購入的非全新固定資產,*ST秦嶺未考慮該資產已使用時間、成新率等情況重新估計預計使用年限,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的會計估計依據不足。
因此,上述問題導致公司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錯誤。經初步測算,2010年因少提折舊約401萬元,多計當期利潤約401萬元。
由此,*ST秦嶺憑借對減少計提資產減值的手段,沖高了當期利潤。而若將時間推至稍早前的2010年,就可完整窺得公司調節當期利潤的用意。
2010年下半年以來,冀東水泥開始進行對*ST秦嶺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籌備將其在陝西省的水泥資產以定向增發的方式注入秦嶺水泥,並承諾擬注入的資產在2010年的凈利潤不低於2億元。但該方案其後卻因條件不成熟而中止。
由此,在重組未有實質性進展之時,保護珍貴的殼資源避免退市,則成為*ST秦嶺首要任務。而上述會計調節手法可理解做公司為扭虧業績,刻意減少對資產減值的計提,沖高業績。
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年報披露過去2個多月後,陝西監管局下發《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將公司財務調節的手法公之於世。
當謊言被揭穿後,公司的摘帽去星之旅或因此遇阻。
今年3月22日,*ST秦嶺稱董事會同意向上交所提交撤銷股票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特別處理的申請。
然而至今已過去4個月時間,該事件仍未有實質性進展。
頗為可惜的是,年報顯示,因債務重組順利,*ST秦嶺2010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1300多萬元,已達到去星摘帽的條件,即使沖回多計的401萬元當期利潤,公司2010年凈利潤仍然為正。
手段六:費用調節+存貨操縱 攀鋼釩鈦的金蟬脫殼
同樣為了避免退市而大施財務調控之術的還有攀鋼釩鈦。
2011年4月25日至4月29日,「攀鋼系」第二次現金選擇權(「攀鋼AGP1」、「攀鋼AGP2」及「攀鋼AGP3」)進入行權期。如果這些選擇權全部被行權,不僅大股東鞍鋼集團將需付出約245億元的巨額資金,攀鋼釩鈦還會面臨退市的風險。
而不久前的3月4日,攀鋼釩鈦交出了一份頗為亮眼的年報。其中,營業收入實現432.47億元,同比增長12.37%,而凈利潤由2009年虧損16.36億元,大幅逆轉為盈利10.62億元。
而在年報扭虧,成功摘帽重組成功預期較大的影響下,股價也從2010年11月初的約9元/股,一路飆升至2011年4月的14元/股左右,大大高於其第二次現金選擇權的行權價格。
對於在鋼鐵行業整體產能過剩、成本上升的情況下,取得凈利潤大幅扭虧,攀鋼釩鈦解釋為「進一步優化爐料結構,生鐵成本控製成效較好;有效進行品種結構調整,降低了原燃料價格上漲帶來的影響;此外狠抓降本增效,營業成本增速低於同行業水平。」
但上海交大安泰經管學院會計系副教授陳欣卻認為,公司2009至2010年度報表顯示的大翻身,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公司為了避免第二次現金選擇權行權而進行跨年度利潤轉移和其它盈餘管理的結果。
他指出,攀鋼釩鈦報表中以下幾點可能存在盈餘管理行為:
一是管理費用。
2010年公司管理費用為32.19億元,較2009年同期的40.59億元下降8.40億元,下降幅度為20%,而減少的管理費用約為公司2010年稅前利潤的77%。
攀鋼釩鈦在年報中將管理費大幅下降的解釋為,「內退人員預計負債減少及公司採取措施壓縮費用開支」。
蹊蹺的是,針對上述「壓縮費用開支」之說,最能夠表現公司壓縮費用開支的項目「差旅費」、「業務招待費」和「辦公費」與2009年相比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分別增加14%、27%和12%。
事實上,在管理費用一欄中,減少最多的項目是「修理費」(10.21億元)和「其他」(4.50億元),分別較2009年下降約33%和36%。其下降金額為5.08億元和2.58億元,佔2010年稅前利潤的46.6%和23.7%。
同時,修理費2010年占當年固定資產賬面凈值的比例為3.36%,也較2009年的5.14%有大幅下降。
陳欣認為,在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增加13%的情況下,與公司正常生產運營相關緊密的修理費用卻下降了33%,這種反常的財務現象看起來有些不符合邏輯。一種可能是攀鋼釩鈦將一部分主要修理提前在2009年進行,這樣2010年的修理費用就可以大幅降低,從而提高2010年的利潤。假設2010年公司的修理費占固定資產賬面凈值的應有比例為2009、2010年的均值4.25%,則修理費會增加2.71億元。
「更糟糕的可能性是由於攀鋼釩鈦有意推遲許多正常的修理,或者是將實際發生的修理費用推遲到2011年確認。」陳欣指出。
二是資產減值准備。
2010年,公司在壞賬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方面的計提比例均出現大幅下降,且遠遠低於同行業上市公司的水平。
2010年公司的壞賬計提為0.14億元,僅占當年應收賬款賬面余額與其他應收賬款賬面余額之和(31.84億)的0.45%,相比2009年公司的壞賬計提比例4.42%大幅下降。
對比同行業公司可以發現,2010年行業龍頭寶鋼股份和四川本地鋼鐵龍頭重慶鋼鐵的上述比例分別為2.13%和1.96%。
而在固定資產折舊費用方面,2010年公司固定資產折舊費用2.96億元,占其固定資產賬面凈值的9.73%,較2009年8.78%的比例雖然有所增長,但仍然明顯低於鞍鋼和寶鋼的計提比例。
其中,鞍鋼股份2010年和2009年的比例分別是12.22%和11.61%,寶鋼股份的比例分別是11.06和11.31%。
陳欣認為,攀鋼釩鈦2010年大幅度降低的資產減值計提,已存在以財務調節的手段,增加利潤之嫌。
三存貨跌價准備。
2010年,攀鋼釩鈦的存貨跌價計提為0.60億元,僅占當年存貨賬面余額(95.50億元)的0.62%,相比2009年公司的2.03%大幅下降。
但同行業鞍鋼股份和重慶鋼鐵上述比例分別為9.45%和7.39%,而行業龍頭寶鋼股份也有2.21%。
不僅如此,攀鋼釩鈦還對2009年的存貨跌價准備進行了0.23億元的轉回。
「這些數據顯示攀鋼釩鈦有利用少計提存貨跌價准備,或利用存貨跌價准備轉回來進行盈餘管理的嫌疑。假設2010年公司的存貨跌價准備計提與存貨賬面余額的比例為鞍鋼股份、重慶鋼鐵和寶鋼股份的平均值的6.35%,則存貨跌價計提費用會增加5.47億元。保守來說,存貨跌價准備計提哪怕是達到公司2009年的水平或寶鋼股份2010年的水平,也應該在2%左右,假設正常無轉回,則存貨跌價計提費用會增加1.3億元。」陳欣指出。
而基於上述種種財務調控對年報的粉飾,攀鋼釩鈦巧妙上演了一出金蟬脫殼大戲。
由於此前攀鋼釩鈦已經實施重大資產置換,年報公布後不到1個月就成功摘星脫帽,由*ST釩鈦變身為攀鋼釩鈦。
受此影響,公司股價不斷走高,順利擺脫了被投資者大幅行權的危機。
❺ 如何識破上市公司財務報表作假
如何判斷上市公司是否作假:
利用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提高經營業績,粉飾財務報告。一般而言,國內的上市公司大多屬集團型企業,無論是從公司結構、組織形式、還是經營涉足范圍、各個運作環節等,大多處於一種復合形的多元架構。其向公眾披露的合並會計報表數據范圍涵蓋了母公司、子公司、各類合營公司、聯營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響等各類企業的經濟活動情況。關聯企業均為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核算,但關聯企業之間往往在整個集團內又相互配套,甚至互為商業購銷客戶,這些在理論上為上市公司通過內部交易調節合並數據提供了一個平台。在1997年《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發布之前,由於對關聯方交易缺乏約束,有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內部關聯企業的關系或與控股股東的關聯企業關系,通過採取諸如買賣商品、轉移價格、轉讓其他資產、提供勞務、代理、租賃、提供資金、轉移項目、簽署各種協議、合約等五花八門的方式,以調節收入、利潤數字為目標,尋找各種合乎邏輯的借口,在關聯企業之間進行非實質性轉移交易,粉飾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編造了一個又一個的美麗謊言。《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自1997年1月1日起實施以後,對關聯方交易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但由於上市公司關聯方關系錯綜復雜,如果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大股東故意向中介監督機構隱瞞關系和關聯方的交易,加之中介機構的審計不深入,過於相信上市公司的一面之詞,利用關聯方交易粉飾財務報告的情況就難以杜絕。
通過「泡沫重組」,或突擊進行資產轉讓等方式,追求一種華而不實的短期逐利行為。每到年底,各家「T」類或准「T」類公司為避免停市摘牌厄運,挖空心思,利用各種形式的重組和資產轉讓、股權轉讓等「一錘子買賣生意」方式調節報表,扭虧為盈,涉險過關。還有一些本來有較好業績的企業,為了給人以高成長的印象或其他目的(如操縱二級市場價格等),「大幅」增長利潤。實際上,這種通過債務重組和轉讓資產等方式所獲得的非經常性收益並不是總能得到,由於主營業務沒有實際成長,這些企業在業績大幅提升一兩年後,往往又出現業績大幅縮水的情況,投資者則因為只看重企業表面收益的增長而投資失敗。
賬面資產與資產本身的實際價值背離,資產負債表中的虛擬資產大量滲透。仔細閱讀2001年以前的上市公司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我們不難看出,在資產負債表中,列入上市公司資產類項目的待處理財產損溢、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等較直觀的虛資產部分在許多公司中佔有較大的數額,有的公司高達千萬余元,在某種程度上講這是以往年度不穩健的會計政策造成的後果,同時也是未來必須用盈利來消化的包袱。這還不算,另外還有一部分只有上市公司本身清楚的東西,即應收賬項中有多少收不回的壞賬?存貨中有多少滯銷、貶值、甚至報廢的部分?固定資產中到底有多少與現實公允價值背離較遠的部分,有多少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可預見的經濟效益但仍反映在賬表上的固定資產,還有無形資產部分等等,實際上往往只有在企業最終清算時虛實差別才充分顯現出來,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企業一遇到清算清盤時、重組時、改制時就會出現「大窟窿」的原因。當然,新的《企業會計制度》在某種程度上正在通過充分計提各項減值准備解決這些問題,但是相信有相當多的企業由於歷史、重組、置換、計提、設備更新、技術發展等諸多原因存在著資產嚴重脫離其實際價值甚至虛擬資產的情況。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公開或隱形佔用其配股資金,風險揭示不明。由於上市公司改制不徹底,加之監管機制尚不完善,導致控股股東一股獨大,在某種程度上左右著上市公司的經營行為,上市公司成為大股東的提款機就不足為怪了。實際上,大股東擠占挪用上市公司的配股資金可以說佔了很大的層面,只不過是佔用的程度和多寡不同罷了。在二級市場的收購戰和上市公司法人股的轉讓及各種重組中,本身就不排除有專沖著想通過控股上市公司,旨在利用二級市場的便利籌資條件進行「圈錢」的圖謀行為。在擠占挪用的形式上,有直接的形式如通過內部融資、借貸,也有隱形的方式如通過內部銀行結算佔用等等形式,上市公司在披露時往往是迴避或含糊其辭。實際上,控股股東擠占挪用的資金往往因為投資失策或變成其他非貨幣性資產而不能按期歸還或歸還時大打折扣,可謂「借錢容易還錢難」,往往形成上市公司的一筆長期應收賬項,時間一長,存在著極大的風險。
大肆公開造假,人為編造原始憑證,出具極具欺騙性的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公司公然造假的事在中國證券市場時有發生,早年間的「瓊民源」、「銀廣夏」事件,使人們對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越來越產生懷疑,從而引起「會計信息危機」。一般情況下,純粹弄虛作假、故意編造原始憑證和虛假商業合同等的情況在上市公司中占極少數,但筆者認為這是會計信息造假最惡劣的一種,因為它不同於利用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和會計規則的伸縮性在有限的范圍內調節財務數據。譬如少提各項減值准備以求虛增利潤等的公然造假完全就是一種欺詐行為。他們通過編造不實的購銷、代理等各種合同或協議,以及相配套的可以反映增加收入和利潤的原始交割單證,按照其設定的收入和利潤數字,從主觀意志出發,在具體構成經濟事項的表象上蒙騙執業不夠嚴謹的中介審計機構和投資者,採取此種造假行為的上市公司在其幕後都隱藏著不可告人的動機。如與二級市場黑庄勾結操縱股價、惡意圈錢、免於摘牌而孤注一擲等等。
或有事項特別是預計負債方面揭示不明確、不完整或迴避揭示。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或有事項這一特定的經濟現象已越來越多地存在於企業的經營活動中,並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較大的影響。一般常見的或有事項有:商業票據背書轉讓或貼現、未決仲裁或訴訟、債務擔保、產品質量擔保等等。可以說目前從普遍意義上講,上市公司絕大部分在或有事項上的相關信息披露上是不明確、不完整甚至有些採取迴避的態度,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為人們對或有事項這一特定經濟現象認識不深,事前估計不足,認為在或有事項可能發生但沒有實際發生前沒有必要加以確認記錄;另一方面由於歷史等諸多因素如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等,具體會計信息披露人員對本可以反映的或有事項無法確認和記錄,如公司出現擔保業務後不反映也不主動向中介機構提示,外界考證起來比較困難,甚至還有個別少數領導簽字蓋章擔保後,企業本身的財務人員都不知情,更談不上披露。但一旦或有事項實際發生,公司面臨承擔責任時,一般數額往往較大,致使廣大投資者有一種被愚弄欺騙的感覺。
❻ 如何快速判斷上市公司財報是否在造假
通過稅務部門的數據應該可以看出公司財報是否真實吧。
❼ 上市公司一般會做假虛報業績嗎。如果被查出有什麼後果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多多少少會有一些做假虛報業績的行為。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就有不真實全面的披露信息的嫌疑。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法律責任:
財務作假,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向審計所索賠,而相關審計人員的從業資格也可能會被取消,並處一定罰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以及證監會聯合發布《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對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案件的追訴標准做了規定。
其中明確指出,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虛增或者虛減資產達到當期披露的資產總額30%以上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有的財務造假都與公司高管有關,只要斷絕了高管的推卸責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動力就可以消除大半。因此,在我國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現象屢禁不絕的情況下,不妨借鑒美國的做法,通過立法,讓高管對財務造假承擔法律責任。這樣,既可以確保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真實性,保護投資者利益,也能促使整個社會誠信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