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資證明書、股東協議、出資登記和公司章程不一致,哪個效力大
經驗資的出資登記和工商登記的公司章程最大。股東協議在股東之間有效,對第三人無效。出資證明書只在股東和公司之間有效,對第三人無效。
2. 新股東的資格證明怎樣寫
根據我國公司法及其相關的規定,能確定股東資格的證明有如下幾項:1、根據《公司法》第22條規定,股東的姓名或名稱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必載事項;2、根據《公司法》第30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以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3、根據《公司法》第31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4、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31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屬於公司的登記事項,並且當股東發生變更時,因在自變動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3. 公司股份證明怎麼寫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公司發行普通股.公司股權證所代表的股份沒有按《證券法》登記或取得資格。購買本股權目的僅為投資,而不能交易。如未按法律規定登記或取得資格,或法律顧問未使公司相信不必取得此種登記或資格,此股權證便不得用作買賣、轉讓或抵押。
茲證明×××是上述公司×××繳清股款和不加繳股份的所有人,股權轉讓只能由該股東親自或由其合法授權代理人辦理,出示正式背書的股權證,然後更改公司登記。本股權證經公司正式授權的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的印鑒,特此為證。
請保留此標(公司總經理簽字) (財務總管簽字)年 月 日股東出資證明書格式公司名稱: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名稱:股東出資額:股東出資方式:出資日期:公司蓋章:核發日期: 年 月 日股東出資證明書編號:
一、 公司名稱:
二、 公司登記日期:
三、 公司注冊資本:
四、 股東姓名:
五、 股東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六、 股東所佔比例:
七、 股東出資日期:
八、 核發日期:特此證明!
**有限公司年 月 日
4. 實際控制人與控股股東的區別
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的區別:
1、控股股東一定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並不一定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2、控股股東,是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
3、實際控制人可以是控股股東,也可以是控股股東的股東,甚至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4、根據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在信息披露時,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最終要追溯到自然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其他最終控制人。
在實踐中,社會公眾投資者往往很容易從上市公司的年報中獲知某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是誰。但是,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某些情況下則很難辨別。
6、實際控制人可以是控股股東,也可以是控股股東的股東,甚至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根據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在信息披露時,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最終要追溯到自然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其他最終控制人。
例如,"德隆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可以為德隆集團或其旗下控股子公司,但其實際控制人可以追溯至唐萬新等自然人。
不弄清楚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誰,就難以辨別由實際控制人操縱的關聯交易,也無法對其關聯交易是否公允及是否會對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造成影響作出正確的判斷,從而可能使投資人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7、實際控制人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已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2001年底至2002年初,監管部門出台的《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報告》、《上市公司治理准則》等規章都要求上市公司在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時,必須披露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詳細資料。
證監會新修訂的年報准則亦要求各上市公司嚴格披露其實際控制人,以便為社會公眾提供更為充分的信息。
(4)控股股東證明書擴展閱讀:
控股股東的定義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
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5. 股票與出資證明書的區別
出資證明書是表現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地位或者股東權益的一種要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不同於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資本並不分為股份,但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也有自己的出資額。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記載股東出資的法律文書就是出資證明書,有的學者也主張稱為「股單」。
出資證明書有以下特徵:
第一,出資證明書為非股權證券。即股東所享有的股東權並非由出資證明書所創設,股東所享有的股東權來源於股東的出資,出資證明書只是記載和反映股東出資的客觀狀況,因此,它與設定權利的股權證券不同。
第二,出資證明書為要式證券。即出資證明書的製作和記載事項必須按照法定的方式進行。
第三,出資證明書為有價證券。出資證明書是股東享有股東權的重要憑證。但是,出資證明書與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價證券,而出資證明書則為不流通的有價證券或者是稱為流通受到嚴格限制的有價證券。
第四,出資證明書為有限責任公司所特有。該特有相對於股份有限公司來講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現股東權益的憑證稱為股票,而不稱為出資證明書。
第五,出資證明書是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簽發的證明股東權益的憑證。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東簽發。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
股票是對公司收益和資產的索取權。
這種所有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普通股股東可以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過買賣方式有償轉讓,股東能通過股票轉讓收回其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但是,公司可以通過股票市場回購自己發行的股票,提高股票價格來保護股東的權利、集中每股權益,此做法的目的在於保護中小流通股股東的權利。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是所有與被所有的關系,不同於債權債務關系,所以股東對公司的求償權是剩餘求償權,只能在債權人全部收回自己的債權時才能對剩下的資產求償。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承擔風險,分享收益。(當然一些高線技術企業的股東可能是以他的技術作為出資來獲得股東身份的。)企業可以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也可以私募資金充實自己的資產。目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絕大部分是國家控股公司,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是民營的股份有限公司。
要式證券就是必須嚴格按法律規定進行,股票就是按法律進行的。
證權證券更簡單了,就是說股票是一種具有證書形式,並有權利的證券,現在雖然股票已無紙化了,但這個特徵是不變的,因為只有在交易市場中才無紙化,而非上市公司的股票還是證書形式。
資本證券是有價證券的主要形式,是指由金融投資或與金融投資有直接聯系的活動而產生的證券。資本證券具體來說,包括股票、債券及其衍生品種如金融期貨、可轉換證券等。
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等權利。
6. 無關聯關系的聲明怎麼寫
範文:
xxx鄭重聲明:
XXX市xxxxx公司(必須全稱)與xxxx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
關聯企業關系,也不存在任何具有授權經營、區域代理、品牌許可、售後服務等特定聯系。我公司對其他公司自行製作、組裝或銷售的產品的來源、品質、技術支持及售後服務等均不負任何保證責任,敬請用戶在購買及使用有關產品的過程中仔細辨別。
如對廣大用戶及代理商造成不便的,望敬請諒解!
公司名稱(蓋章):
聯系電話:
202X年x月x日
限制規定:
1、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1條)。
2、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24條)。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關聯關系
7. 我是公司的大股東,怎麼才能證明我是董事長
公司的注冊資料上有關於董事長的記錄,還有營業執照上也有董事長的記錄,在就是董事長有權通過召開董事會或股東會,解除總經理的職務和聘任期呀,怎麼能夠容忍公司聘請的人欺負公司的最高領導:董事長呢,法律都不允許呀,董事長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對外代表公司,總經理沒有董事長授權,不能對公司財產進行處置,對公司的重大事項,必須通過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才能實行,董事會和股東會會議必須要記錄,有與會者簽字
8. 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是什麼
公司登記注冊時,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正式登記注冊的股東的記載,就是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以及《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第八條的規定。
主體資格是指股東(出資人)、隸屬機構的資格證明,如股東(出資人)、隸屬機構屬企業法人的,其主體資格證明就是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體列表如下:
1、股東(出資人):隸屬機構主體資格證明
2、企業法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事業法人:事業法人登記證
4、社會團體: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
5、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部門:企業設立登記的批文或組織機構代碼登記證
6、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組織機構代碼登記證
7、村委會:村委會成立時的批文或鄉鎮府證明居委會(社區)居委會(社區)成立時的批文或街道證明
8、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
9、合夥企業:營業執照
10、民辦非企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
(8)控股股東證明書擴展閱讀:
按不同的標准,公司股東可以分類如下:
1、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
以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我們把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是指雖然實際出資認繳、認購公司出資額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材料中卻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隱名股東又稱為隱名投資人、實際出資人。
顯名股東是指正常狀態下,出資情況與登記狀態一致的股東。有時也指不實際出資,但接受隱名股東的委託,為隱名股東的利益,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東的受託人。
2、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3、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
以獲得股東資格時間和條件等來分,可分為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創始股東是指為組織、設立公司、簽署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認繳出資,並對公司設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
創始股東也叫原始股東。一般股東指因出資、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公司出資或者股權,並因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人。
4、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
以股東持股的數量與影響力來分,可分為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又分絕對控股股東與相對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資本總額50%或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另外,公司股東還可以分為大股東和小股東,當然,這是一組相對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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