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人、股東的房子無償提供給公司使用在稅務上會有什麼問題嗎
股東房產,因無作價投入公司資產,就不能算公司財產,因此,如公司向股東承租,支付一定租金是合理的,按每月租金x12%納房產稅,x5%納營業稅.
㈡ 股東將自己的房子租給自己的公司用,公司所繳納的給股東的租金可以作為對公司的出資嗎
法律上沒有禁止這方面的行為,所以答案是可以的,問題是你必須與公司的董事會協商達成一致並形成協議,保證你的合法權益,而且出資必須進入公司的股份登記表才合法
㈢ 有限公司股東以房產做股份,土地以出租的形式租給公司能行嗎
不是很清楚你問題的目的。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以其房屋作為實物投資,作為公司注冊資金,根據你房屋價值確定公司股份。你問題提到的土地是另外的土地還是房屋所對應的土地?另外的土地使用權當然可以租給公司;如果股東僅以房屋作為投資,房屋所對應的土地使用權租給公司理論上也可以,這要看對房屋的評估報告是不是房屋本身和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分開評估的,同時還要看有限公司注冊資金驗資報告對房屋投資是如何界定的,還要考慮房屋及其對應的土地使用權能否可分。
㈣ 公司無償使用股東租憑的房屋作為辦公場所,還需要交納房產稅嗎
如果股東能提供完稅證明可以不交,否則也要交。
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
第二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房產稅
第五條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第六條 除本條例第五條規定者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者免徵房產稅。
第七條 房產稅按年徵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八條 房產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九條 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
房產稅
第十條 本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施行細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財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 本條例自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㈤ 我是公司法人也是股東之一,提供了我私人住宅產證復印件並無償租給公司,我的房屋這樣存不存在風險
您只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本身在法律意義上是一個虛擬的人。您只是把您的房屋無償提供給公司法人使用,而沒有把房屋過戶到公司名下,所以,您的房屋只是公司法人的住所,產權還是您自己的。這種無償使用的關系,對房屋的所有權沒有影響,也不會因為公司債務問題要求你用非公司財產償還債務。
㈥ 法人可以租房給公司嗎
1)你指的「法人」應該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吧,就是營業執照上登記的那個人。
2)代表人可以把自己的房子租給公司,只要公司的其他股東同意就可以了。
㈦ 公司租憑企業法人的的房子可以嗎
沒有任何法律法規禁止公司租賃企業法人的房屋呀,只要你不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就可以租賃
㈧ 公司租股東的房子關於租金問題
如果沒有確實有高於其他辦公場所的理由,比如提供了更好的內部設施等,那租金高於其他場所就不合適,有個別股東侵佔其他股東利益嫌疑,如果有人向稅務部門舉報的話,高於其他辦公場所的租金可能會視同向該股東進行分紅,按股息紅利收入徵收其個人所得稅.
㈨ 股東個人的房子可以無償租賃給公司嗎
股東個人的房子,完全可以無償提供給公司,這是不限制的。但是,違法建築、不符合安全規范的房屋等不得出租。
《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於違法建築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9)股東租給法人房子可以嗎擴展閱讀: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同時指出:
第七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㈩ 股東的房子(股東是我媽,法人是我)注冊公司地址需要的租賃合同應該怎麼寫甲方乙方
您好,很高興為您的解答。
1、甲方就是房子的所有者,就是出租方,而乙方就是借方,所以一定要搞清楚這個關系,另外在甲方乙方的後面還需要附上身份證號碼,因為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不可能只寫個名字,而身份證是一人一證,所以必須要寫清楚甲方乙方以及身份證號碼,記得核對身份證號碼。
2、寫清楚需要租的地方的具體位置,寫清楚本租賃的地方的一些規定等。
3、寫清楚租賃期限,並且將租金都寫清楚,付清楚的時間,到期之後該怎麼辦等等,都需要寫清楚。
4、寫清楚房子中不能進行各種操作的一些約定等。
5、商量好在租賃期間水電暖的一些使用情況及繳費情況。
6、寫清楚在租賃期前幾個月要通知甲方是不是續租,還是准備不租,這樣方便甲方能夠及時找到新的租方。
7、寫清楚雙方的簽字,必須是本人親筆簽名,另外日期一定要寫清楚,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關規定 , 租賃合同(Lease Contract)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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