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從事軟體技術開發的,公司提出要我技術入股 請問這會涉及到哪些問題
你在公司的股份問題,還有就是你技術入股,這個技術的專利是屬於你的還是公司的,你萬一離開公司是退還股份還是把技術留給公司,因為這個技術入股是個比較抽象的概念,所以要看你開發的軟體對市場而言的影響力有多大,要正確的評估你開發的軟體,現在你的軟體有沒有開發成功,你前期投入了多少,最好找個律師咨詢一下,免得日後有麻煩
2. 軟體開發入股比例分成咨詢!
一般技術入股在20%以上,如果低於20%除非是技術非核心,可以考慮替換的情況。
資金佔比這個就看項目的收益了,最好的是相互之前做個折算再分配股份,最好開誠布公的談談,把各自想法提出來。
3. 和別人合夥做軟體開發,本人對技術一竅不通。別人是以技術入股(不出資金)。關於這樣的合作,請高手指教
在已經合作的框架下, 可以考慮ATDD(acceptance test driven development), 但是由於技術架構的變化因素, 得要自己評估適合你們的工具. 甚至沒有, 可能你們要考慮自己建立. (此工具是軟體開發的一種系統層級驗證方式)
方式之一, 可以考慮自己負責建立驗收條件, 合夥人實作技術細節. 可以依情況調配; 最主要是工具應能貼近自然語言, 當然你也必須要花點工夫去熟悉, 這類工具的設計方向, 基本上, 目的在使非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小段時間的熟悉後, 就算寫不了, 至少也能看得懂.
4. 新成立的軟體開發公司,想簽訂技術股合同,並無股份只年終分紅.請問:這個合同怎麼制訂哪有範本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著相互信任、平等、自願,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為雙方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乙方基本情況確定
乙方基本情況以乙方在甲方填寫的《履歷表》為准。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其中試用期為: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生產管理工作,具體崗位根據人事任命書 。
2、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規范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對模具部的業績為營業額每月十萬元或以上。
3、甲方實行每周工作時間平均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用餐時問不包括在內。確因生產需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延長工作時問,乙方加班後可獲補休,但須提前提出,也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支付給乙方一定額的加班工資。
4、甲方在勞動合同期內可依據經營需要及各階段的評定、考核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其表現,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適當安排或調動,包括臨時性工作,但須同乙方商量並取得同意。
5、甲方以乙方特定的資格為前提與乙方簽訂合同,甲方為資金投資方, 乙方為技術、管理投資方,乙方以技術股權加入與甲方合作。
四、合同的終止及更新
1、合同期滿或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及合同與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約定的終止情況發生時,合同自然終止。或根據正當事由解除合同時,合同即告終止。
2、本合同期滿前30天,甲乙雙方同意續約的,甲乙雙方須以書面形式重新簽約。續約時本合同內容有變更的,該變更內容應在續約合同中明確。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此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2、甲方應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甲方有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從事特種作業者進行專門培訓的義務。
六、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l、乙方合同期內月薪為8000元(稅後),乙方按技術股在每年年終分取公司模具部的營利額的15%,時間為十二月三十日前結算。甲方的發薪日為每月二十日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按國家規定執行。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待遇按勞動法律及相關規定執行。
4、帶薪休假按甲方的就業規則執行。
5、其他各類休假的手續辦理及應休時間並包括在特殊情況下的補貼支付等事項均按國家及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
2、甲方的就業規則作為補充內容被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必須自覺遵守。
3、在合同期內,乙方職務成果(例:創造發明)之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4、根據本合同第九條第l項第2、3、4、5、6、7、8、9款,第3項及第4項第3、4款情況廢除合同的,乙方必須償還甲方為其支出的下列費用,但甲乙雙方若另有約定的(例:培訓協議),則從其約定。
1)在培養、教育乙方時,甲方所支付的交通費、住宿費及電話費;
2)在培養、教育乙方時,甲方所支付的教材費;
3)在培養、教育乙方時,甲方所支付的培訓費及補貼:
4)在培養、教育乙方時,甲方所支付的簽證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5、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八、合同的變更
1、合同履行期間若有突發狀況發生,在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情況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內容。
2、當國家或相關法律法規有所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與其抵觸時,本合同相關條款可作相應變更。
3、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需要補充或變更部分內容時,本合同相關內容可作相應變更。
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及相關證明是虛假的或隱瞞重大病史及其他重要情況的;
6)乙方向甲方隱瞞其與原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系或尚有其他未了事宜的;
7)根據第13條第l項3款及第3項4款規定,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與甲方就保密事項及發明創造事項簽訂合同的;
8)乙方違反第13條保密約定或違反與甲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將甲方經營或技術上的機密信息展示或泄露與第三者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除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規定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以三十日工資替代提前通知期。但當甲方認為乙方的中途離職對其所從事的工作完成情況或工作交接情況造成影響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調整離職日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勞動合同訂立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方以乙方特定的資格為前提與乙方簽訂合同,但事後乙方失去此資格。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事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的除外: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指定的醫療期內或病假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等待處理期間的;
2)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3)因其他問題正在審查處理,尚未結束的;
4)乙方與甲方就出資培訓、特殊待遇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尚未期滿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可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退休、死亡或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同的。
十、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任何—方違約均需負違約責任,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違約方必須承擔賠償責任。若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的,除本合同第9條第3項所述情況外,甲方可自其實收工資內扣除賠償費,但所扣除的賠償費總額不得超過其實收工資的20%。
2、乙方接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等特殊待遇的,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而解除合同的。需按甲方的有關規定給甲方經濟補償。
十一、勞動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l、甲、乙雙方在因本合同履行期問發生爭議的,原則上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解決的,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勞動制度
l、甲方的勞動制度是指以明確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條件,提高勞動效率及確保勞動紀律為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相關法規,通過相關手續所制定的就業規則、工資規則及差旅費規則等。
2、甲方的勞動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內容被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十三、特約事項
1、職務成果
鑒於甲方在其經營范圍內從事各種技術的研發,並通過利用該研發成果進行主要的經營話動,故甲乙雙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的過程中完成的發明創造,同意約定以下條款。
1)乙方在甲方執行職務或從事業務的過程中完成的發明創造,作為職務成果,凡與其相關的包括專利權在內的一切權利均屬甲方所有。
2)乙方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機器、設備等)及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作為職務成果,凡與其相關的包括專利在內的一切權利均屬甲方所有。
3)甲方任命乙方從事各種研究、開發業務時.可要求乙方與其簽訂與保密及職務成果相關的協議。當乙方被要求簽訂上述協議,且此協議的內容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乙方必須執行。
2.競業禁止
鑒於甲方在其經營范圍內從事各種技術的研發,並通過利用該研發成果進行主要的經營活動,而乙方在甲方執行職務或從事業務的過程中得知並掌握了甲方在經營或技術上的機密。故甲乙雙方同意約定以下條款。
1)甲方以支付與乙方相當於2個月實收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為條件,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3年內,不得到從事同類產品、同類經營或進行同類研發活動的單位、隸屬於此單位的其他經濟組織及研發組織、包括大學在內的教育機構及政府機構等地(以下簡稱「競業單位」)工作,亦不可參加競業單位組織的各類活動。
2)若乙方違反前款竟業禁止之規定,至競業單位就業或參加其組織的各類活動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相當於前項所定經濟補償金5倍的違約金,並須賠償因乙方至競業單位就業或參與其組織的各類活動而導致甲方發生的一切損失。
3)若乙方違反本項第1)款競業禁止的規定或違反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有關規定的,對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須全責賠償。
3.守密義務
1)乙方必須嚴守其在業務進行過程中所得知的甲方在經營或技術上的機密信息(以下簡稱:本機密信息),不得將此展示或泄露於第三者。
2)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之情況下,乙方不得持出、復印、發送記錄在書面或復翻在軟盤等其他媒介或已轉化成其他媒介形式的本機密信息。
3)本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利用本機密信息自主經營或利用本機密信息至其他單位從事相關工作。
4)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與乙方簽訂保密協議。當乙方被要求簽訂上述協議,且此協議內容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乙方必須執行。
十四、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商定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及勞動行政機關鑒證後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簽訂日期:
法定地址: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
戶口地址:
身份證號碼:
5. 軟體開發和什麼公司合作好呢
科技公司或者網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