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約定股東會決議有效的情況
1,根據新修訂的《公司法》第22條,股東會決議違法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公司股東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這種情形下股東會決議無效。另一種是股東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這種情形下股東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依據你所反映的情況,這份股東會決議屬於股東會召集程序違法的情形。
2,除以上情況外都有效。
② 股東會的決議怎樣才算有效
如果說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是合法合規的,那麼形成的決議是長期有效的,除非公司另行召開股東大會對原有議案進行調整。
③ 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效
根據新修訂的《公司法》第22條,股東會決議違法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公司股東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這種情形下股東會決議無效。另一種是股東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這種情形下股東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依據你所反映的情況,這份股東會決議屬於股東會召集程序違法的情形。 依照《公司法》第40條的規定,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兩種。公司股東中具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這里的表決權是股東按照出資比例來行使的。也就是說,因為你們公司8位股東均持股12.5%,那麼4位股東的股份總和就超過了十分之一,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但是,同時《公司法》第42條規定: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而你所提及的這次股東會從通知到召開僅11天的時間,召集程序顯然違反了《公司法》的規定,屬於可撤銷的股東會決議。如果沒有股東申請撤銷,這份股東會決議就是有效的;但一旦有股東申請撤銷並且得到法院的支持,那麼這份股東會決議將自始無效。 作為公司股東,你有權選擇是否請求法院撤銷這份股東會決議,若要訴至法院請求撤銷這份股東會決議,必須注意時效的問題,按照《公司法》第22條的規定,申請期限應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
④ 董事會,股東會決議在符合什麼條件下有效
1、公司向銀行借款,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如果章程中也沒有明確規定,法務禁止則可行,所以看銀行的要求就行了,銀行要求你提供什麼決議就提供什麼決議吧
2、關於對外擔保,根據公司法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所以你的章程中必定規定了由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的其中一種情況,要不然你的章程就是不完整的,所以對外擔保的核決許可權還是要看章程的規定。
⑤ 企業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怎麼簽字股東會決議有效
股東會決議的寫法如下:某某公司股東會決議
某年某月某日,某公司在何地召開了股東會會議,討論了董事長更換問題。經過代表多少表決權的股東同意,會議形成如下決議:選舉某某為本公司新的董事長(或者執行董事),免去某某的公司董事長職務。
某年某月某日(股東簽名)
這個股東會決議就是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