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讓渡是怎麼回事
股票讓渡:由所有股東都拿出一定比例股票,用於重整計劃清償各類債務。
讓渡股票由上市公司股份管理人根據執行重整計劃的需要處置變現,變現所得優先用於支付破產費用和清償各類債務。如有剩餘,則用於提高上市公司的經營能力。
讓渡的股票流通股一般用於用於按照本重整計劃的規定清償普通債權。
B. 什麼是股東讓渡股份讓渡後股價是否會稀釋
讓渡,具有出讓、讓與、交付的涵義,常用於權利讓渡、權力讓渡、價值讓渡、利益讓渡等。
所謂讓渡,就是權利人將自己有形物,無形的權利,或者是有價證券的收益權等等通過一定的方式,全部或部分的以有償或者無償的方式轉讓給他人所有或者佔有,也或讓他人行使相應權利。在商品經濟中,買進賣出就是一種非常普遍的有償讓渡形式;而對別人或相關地區的捐贈,就是一種無償的讓渡。
股價不稀釋,但是原持股的股東賬面資產會大減,因為你的一部分股票按照讓渡比例給了債權人或者借殼上市的公司! 如果涉及重組,那麼復牌後股價往往是連漲,很優質的重組公司,那股價漲停板很多!
已經暫停上市的S*ST鑫安(000719)今日公告,為使公司恢復生機和持續發展,減少債權人和出資人的損失,需對公司出資人權益進行調整,由公司全體股東讓渡一定比例的股份給債權人。本次公司出資人權益調整所涉及的出資人范圍為截至2008年11月28日股票交易結束後登記在冊的焦作鑫安全體股東。
根據出資人在焦作鑫安經營中應承擔責任的不同,出資人權益調整具體方案為:河南花園集團有限公司讓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0%,計26,254,208股;河南永盛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讓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7%,計24,270,879股;河南覺悟科技有限公司讓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0%,計3,236,641股;流通股股東讓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5%,計7,375,679股。非流通股股東共計讓渡53,761,728股,流通股股東共計讓渡7,375,679股,總計讓渡61,137,407股。
公司股東讓渡的股份,按重整計劃(草案)規定,以股份抵償債務方式向債權人進行清償。
根據重整計劃(草案),公司普通債權的償債率經測算預計為17.05%,公司在按重整計劃(草案)規定的期限內以規定的方式向公司普通債權進行償付之後,對剩餘的普通債權將依法不再承擔任何清償責任。
公司稱,本次重整關繫到公司的存續與發展,為了最大限度的保護公司債權人、全體股東、職工的利益,避免公司破產清算,建議全體股東支持上述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王錦)
二、丹東化纖重整計劃中關於股份變現和以變現資金用於清償債權的相關規定
根據經丹東中院裁定批準的丹東化纖重整計劃,關於股份變現和以變現資金用於清償債權的相關規定如下:
1、丹東化纖重整計劃中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部分規定,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和丹化集團讓渡的股份共計108,386,578股,全部用於按照本重整計劃的規定清償相關債權。
2、丹東化纖重整計劃中債權調整方案部分規定,全部轉增和讓渡的股份按照本重整計劃第九部分第4項的規定進行變現,變現資金將用於清償擔保債權、重整費用、共益債務、職工債權、稅務債權以及普通債權。
3、丹東化纖重整計劃中重整計劃執行的措施部分規定,丹東化纖根據本重整計劃的有關規定對本重整計劃中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轉增和讓渡的股份進行變現,變現價格按照丹東化纖停牌日收盤價格3.64元/股計算。轉增和讓渡股份的流通需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等有關規定和要求。
三、關於將全部轉增和讓渡的股份予以變現並以變現資金清償有關債權事宜的法律分析
(一)將出資人讓渡的股份予以變現並以變現資金清償相關債權已有先例可循
根據目前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例來看,河北寶碩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
600155)、山東九發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180)、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728)、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0719)等上市公司的重整計劃都包含將出資人讓渡的股份予以變現並以變現資金清償相關債權的內容。
根據丹東化纖的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以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份用於清償相關債權,實際上相當於出資人讓渡了按比例本應屬於自己的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份,同樣屬於出資人權益的讓渡。因此,丹東化纖重整計劃中以資本公積金轉增和丹化集團讓渡的股份予以變現並以變現資金清償相關債權,已有先例可循。
(二)將出資人讓渡的股份予以變現並以變現資金清償相關債權的內容不違反《破產法》、《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規定
從目前《破產法》、《公司法》、《證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來看,丹東化纖重整計劃中的將出資人讓渡的股份予以變現並以變現資金清償相關債權的內容不違反上述有關規定。
(三)將出資人讓渡的股份予以變現並以變現資金清償相關債權的內容已經債權人會議和出資人會議表決通過並經法院裁定批准
在2009年11月27日召開的債權人會議和出資人會議上,債權人會議各表決組和出資人會議都高票表決通過丹東化纖重整計劃,並於同日經管理人申請後由丹東中院裁定批准。
因此丹東化纖重整計劃中將出資人讓渡的股份予以變現並以變現資金清償相關債權的內容的合法性已經丹東中院以司法裁判的形式予以認定。
四、結論
綜上所述,丹東化纖重整計劃中以轉增和讓渡股份變現資金用於清償相關債權的規定,在實踐中已有先例可循,不違反《破產法》、《公司法》、《證券法》等的有關規定,其合法性已經丹東中院裁定予以認可。
2010年12月21日,*ST化工收到錦化化工集團氯鹼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關於公開競價出售股東讓渡股份的通知,根據《錦化化工集團氯鹼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關於「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的規定,管理人於2010年12月17日在《人民法院報》、《遼寧日報》刊登了《錦化化工集團氯鹼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關於公開競價出售股東讓渡股份的公告》,擬通過公開競價方式出售股東讓渡股份。
為保證《重整計劃》順利執行,管理人擬通過公開競價方式以每股不低於人民幣3.9元的價格出售204,000,000股讓渡股份。本次讓渡股份出售所得價款將用於根據《重整計劃》之規定清償上市公司債務。公司將對本次競價出售讓渡股份事項的進展情況進行公告。
C. 重組要讓渡股票公平嗎
所謂讓渡,就是權利人將自己有形物,無形的權利,或者是有價證券的收益權等等通過一定的方式,全部或部分的以有償或者無償的方式轉讓給他人所有或者佔有,也或讓他人行使相應權利。在商品經濟中,買進賣出就是一種非常普遍的有償讓渡形式;而對別人或相關地區的捐贈,就是一種無償的讓渡。股票讓渡相當於股票轉讓。
在中國的資本市場中,資產重組的過程幾乎是重組方自拉自唱,中小散戶沒有任何的話語權,只要重組方的重組方案能夠獲得證監會的批准,這一重組計劃也就能夠順利實施。在早期的資產重組過程中,由於股票並未實現全流通,中小散戶也不敢購買即將退市的ST股票,於是很多主力資金都會在停牌之前買入大量的流通股,然後在重組完成後通過二級市場獲得投資收益,但是這一邏輯在實現了全流通之後已經行不通,股票數量的重要性已經超過了股票價格。
在不少投資者看到資產重組帶來的股價巨大漲幅後,很多中小散戶也都選擇在公司停牌前買入ST股票,等待資產重組的完成。於是主力資金就沒辦法拿到大量廉價籌碼。但是重組方並不擔心,他有兩個妙招可以掠奪中小投資者的財富,一個就是低價發行更多的新股,由重組方認購;二是強迫中小投資者讓渡股票給重組方。
中小投資者在支付了高價發行、高價上市的新股之後,有些上市公司高管把公司經營得越來越差,但是中小投資者並不會獲得任何補償,還得把自己持有的股票按照百分比無償讓渡給重組方。不僅如此,重組方還要低價增發大量股票攤薄中小投資者的股權。例如銀廣夏的4.96元增發8.7億股,較其以前的總股本6.86億股還要多出不少,銀廣夏停牌前股價7元,按照4.96元的股價增發一倍多的股票,那麼其「除權」後的股價當然要低於6元,這正是銀廣夏股價復牌後出現4次跌停的重要原因。
但是股民不是好欺負的,ST創智中小投資者的壯舉,寧可在股東大會上否決掉公司的重組方案讓公司直接退市,也不同意重組方的不合理要求。雖然這一壯舉防止了重組方對於中小散戶利益的掠奪,但是中小散戶也受到了嚴重的損失,這或許也是銀廣夏投資者同意給重組方讓渡股份和低價增發的原因。
為了資本市場更加公平,管理層對重組方這種強行讓渡股份和低價增發的重組方案應該加以限制。
D. 破產重整期間轉讓股權可以嗎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請破產,依據《破產法》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被拖欠工資或其他費用的員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清償財產時,前一清償順序完畢後,有剩餘財產的,才開始後一順序的清償。以此類推,一直到被執行人的財產清償完畢。在同一順序中,各個債權人的權利是平等的,他們之間不存在順序先後。如果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則按債權的比例償付債權人的債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 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 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 股票讓渡是什麼意思
所謂讓渡,就是權利人將自己有形物,無形的權利,或者是有價證券的收益權等等通過一定的方式,全部或部分的以有償或者無償的方式轉讓給他人所有或者佔有,也或讓他人行使相應權利。在商品經濟中,買進賣出就是一種非常普遍的有償讓渡形式;而對別人或相關地區的捐贈,就是一種無償的讓渡。股票讓渡相當於股票轉讓。
F. 破產重整讓渡的股票要不要鎖定一年
通常情況不要。
1、債權申報階段,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時間自宣布進入破產重整之日起不低於一個月,不多於3個月。
2、召開債權人會議,確認債權,商討債權償還比例和方案。
3、管理人向人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時間為裁定進行重整之日起6個月內。
4、法院應當自收到重整計劃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內召開債權人會議,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表決。
5、債權人分組進行表決。表決不通過時,如重整方案能滿足擔保償還、工資保險、稅金的全額清償,則法院可直接裁定進行重整。
6、法院在三十日內裁定批准,終止重整程序,並予以公告。
7、股份讓渡,轉入特定賬戶中。
8、拍賣大股東股權,重組方介入。
9、重組方公布資產注入方案。
10、復牌交易。
說明:由於工作時間的限制,可能會出現2種情況:
1、裁定在09年出具,則08年虧損,09年4月底後暫停上市。09年上半年據裁定進行重整並贏利,09年下半年恢復交易。概率60%。
2、裁定在08年出具,則08年扭虧為贏,09年不出現暫停上市局面。概率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