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什麼是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上市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票作為質押並強制公證。通過止損線的設置 保證信託資內金安全。
舉個例子 假如容現在某上市公司股價100元一股 200萬股價值2億 那信託公司幫融資方 融資1億 相當於抵押物的打折率是5折。。止損線設置為0.85 當股票跌到85元就要補倉(股票或者資金)把信託資產拉升到融資規模的1.7倍(0.85*2億=1.7億)就把股票變現賣掉 1.7倍的信託資金足以覆蓋客戶本息金。
交易雙方的盈利模式:融資方就是拿到錢周轉了,資金鏈很重要
信託公司拿點利潤 具體的利潤是多少 信託合同上都會有
如果產品交由中介發行 那信託公司再把自己的利潤分點給中介點。
也不知道我這么說你明白嗎。。不明白可留言。
⑵ 信託公司擁有這么多客戶,為什麼不做PE,信託計劃能做PE投資擬上市公司股權嗎
PE的主要退出渠道就是IPO,擬上市公司准備IPO之前是不允許股東中有信託計劃的。
銀監會於2008年對信託投資私人股權有相關規定,即《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
《指引》對私人股權信託投資對象、信託公司業務資格准入、投向限制等作了具體規定,對從事股權投資信託的第三方投資顧問資格也給予明確指引。不過,雖然銀監會對信託私人股權投資給予明確肯定,信託私人股權投資仍受到不能直接參與擬上市公司IPO的限制。
《指引》指出,私人股權投資信託可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以及中國銀監會規定可以投資的其他股權的信託業務活動。
《指引》還明確,信託公司以固有資金參與設立私人股權投資信託的,所佔份額不得超過該信託計劃財產的20%,用於設立私人股權投資信託的固有資金不得超過信託公司凈資產的20%。在信託存續期間信託公司既不能轉讓這部分受益權,也不能以該受益權為標的進行融資。
另外,《指引》對投資顧問的資格也有明確規定,投資顧問應滿足以下條件:持有不低於該信託計劃1%的信託單位;實收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軟硬體設施;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投資立項、盡職調查及決策流程;主要團隊成員從業經驗不少於3年,業績記錄良好等。
《指引》對信託公司開展私人股權投資業務給予了肯定,並將起到規范這一業務發展的作用。但是,信託股權投資的退出機制仍是一大難題。目前,中國證監會通過窗口指導,不允許信託公司的信託產品直接參與擬上市公司IPO過程。
⑶ 信託類上市公司有哪些
A股現在主要有三個信託類上市公司:安信信託、愛建集團、陝國投A
⑷ 金融信託業有哪些上市公司
上市的信託公司有:中國平安、新華保險、中國太保、中國人壽、 渤海租賃、陝國投A、愛建股份、中航投資、安信信託、香溢融通。
信託公司,在中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設立的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 信託公司以信任委託為基礎、以貨幣資金和實物財產的經營管理為形式,融資和融物相結合的多邊信用行為。信託業務主要包括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內容。
⑸ 請問上市公司大股東股權質押融資問題,質押股票在誰的名下在信託公司還是信託計劃上
樓主你好!上市公司大股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為大股東的財產版,如果大股東向信託公司權融資,則大股東為債務人,信託公司為債權人。作為該項債權的擔保,大股東可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質押給信託公司,此時,大股東為出質人,信託公司為質權人。
另外,上市公司股份質押只需要辦理質押登記,不需要過戶,質權人是信託公司不是信託產品。
⑹ 國有信託公司按《信託法》要求簽好信託計劃入股的,含國有的參股的上市公司退出時可以協議轉讓嗎
還真不知道
⑺ 信託公司要成為上市公司股東為什麼不行
信託來公司的資金分為兩類,一類是自自有資金,一類是信託資金,信託公司以自有資金持股的公司如果上市是允許的,與一般法人股東沒有區別,但信託公司以信託資金持股的公司是不允許上市的。
信託資金屬於信託公司「吸儲」資金,但照比銀行,這筆資金的針對性更強,即吸收資金的時候,參與信託的投資者就已經知道資金用於何處,屬於專項資金。那麼信託資金持股,其實就是把各種股東合在一起,成為一個冠冕堂皇的法人股股東。這種行為,在證監會眼中,屬於故意規避《公司法》規定的股份公司股東不超過200人限制的行為,股東超過200人,根據《證券法》就視為公開發行,公司開發行要取得證監會同意。
現實中,我們國家因為在上世紀90年代曾經進行過大規模的國有企業改造情況,股東人數超過200名的情況也算是遍布華夏了,曾經一度,很多公司通過信託手段規避股東不得超過200人的規定,在證監會很容易地發現之後,遂出台其內部規定,信託公司以信託資金持股的,與工會持股、委託代持視同一致,不允許上市!
除此之外,信託資金如果以自有資金持股,股東就是信託公司自身,那麼就沒有限制。
⑻ 中國目前有幾家上市的信託公司
單純的上市的信託公司比較少,更多的是信託公司股東為上市公司,詳細內看以下列表(部分)容:
1、000563 陝國投 陝西省國際信託
2、600816 安信信託
3、600643 愛建股份 上海愛建信託
4、600652 愛使股份 北京國際信託
5、600638 新 黃 浦 中泰信託
6、600020 中原高速 參股中原信託
⑼ 信託合作理財計劃,原則上不得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嗎
並沒有這個限制。信託理財計劃可以投資於股權項目。或者並購項目重點要分清,信託財產和信託公司自有財產的區別。
⑽ 信託計劃作為主體做股權投資,IPO 會有障礙嗎
以信託計劃為主體做股權投資,在2005年就曾出現過(當年12月30日渤海銀行成立,引入了境外投資者渣打銀行和天津信託通過募集民間資金成立的集合信託計劃,這一創新做法在當時曾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但以信託製做股權投資,真正發展起來起始於2008年。
2008年6月25日,銀監會印發了《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這使得以信託計劃的方式進軍股權投資領域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之後出現了很多信託制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可惜好景不長。
很快,證監會就表示,公司上市前存在眾多穿在信託計劃持股的,必須進行清理,否則不予放行。
有人認為這是部門博弈空間的結果,但應該也存在迅速騰空以下原因:
一是信託持股突破了《公司法》對股東人數的限制,違反證券法對公開發行證券的有關規定;
二是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要為受益人的相關情況保密,這與資本市場的信息披露原則有沖突;
三是信託登記制度的缺失,信託公司作為企業上市發起人股東無法確認其代持關系。
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反正此路不通了。
不過信託制的確成就了一批基金(其中有幾家現在已非常知名,也非常成功),因為他們當時以信託方式募集來資金後,投了一批很不錯的項目。後來不能IPO了,就將股權轉到了關聯公司,基本沒有影響退出。
2012年4月,銀監會和證監會高層通過洽商,對重啟信託計劃開設證券投資賬戶達成了共識。同時,兩部委也對放行IPO前信託計劃持股的可行性進行了溝通。可惜,最後沒有結論。
所以現在的情況是,信託計劃作為主體做股權投資,IPO仍有障礙。
再說下信託計劃嵌套有限合夥。
2009年建銀國際就曾做過類似的嘗試,即其設立的建銀醫療保健股權投資基金(不過不是嵌套有限合夥,而是嵌套公司制,但原理相通)。後來未見該基金有項目以IPO的方式退出。
2010年9月底,天津成立了4家所謂的「信託計劃嵌套有限合夥」的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其中有三家是由中信信託牽手上海華岳投資設立的。分別是博道信元股權投資合夥企業、華辰佳業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御道元誠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另有一家是由西安國際信託和江西鄱陽湖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天津大石洞穩健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