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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經營模式是否要和總公司分成

發布時間:2021-12-05 17:57:17

1. 一個公司給別人股份和給別人利潤分成到底有什麼區別

給別人股份等於給股權,拿了股份的人可以擁有利潤分配權,但公司有時因經營情況不良可能沒有利潤,他的股權分配權就實現不了。可利潤是實實在在的,拿到手裡就是錢。但是將股權分給別人,是長期的參與分配,將利潤分給別人,只是一時的分配行為,所以二者利弊各異

2. 同芙集團是干什麼的他們的運作模式同芙集團是資本運作嗎 為什麼需要股東大量投錢

3. 和朋友合夥開公司,如何分成

直接按照股權比例分配。

如果是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話,股份是按照投資金額和注冊資金的比例確定的,利潤也是按照股份佔有情況按照比例分配的,直接按照股權比例分配。

公司注冊時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了股權分配和利潤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則按照正常分配原則即可。

(3)股東經營模式是否要和總公司分成擴展閱讀: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合夥企業實現了企業管理權和出資權的分離,可以結合企業管理方和資金方的優勢,因而是國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我們耳熟能詳的黑石集團、紅杉資本都是合夥制企業。

2007年6月1日,中國《合夥企業法》正式施行,青島葳爾、南海創投等股權投資類有限合夥企業陸續成立,為中國私募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發展掀開了新的篇章。

4. 《公司法》中哪一條規定了不參與公司經營的股東也享有分配利潤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有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所以分配利潤是每個公司股東依法享有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

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股東經營模式是否要和總公司分成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5. 一個項目在剛開始運作的時候投資者與經營者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1、確切的說,你可能並沒有公司的股權,而是協商一致的公司收益分配權,因為如果你用技d術入股,需要進行評估後確認,哪個評估費用你們未必願意花,所以你是用你的技術或者說經營來佔有公司的收益分配權利;

2、假如說你一年後離開了,按你的敘述公司應該是解散了,而不是繼續經營,你的技術股也就沒有實際意義,因為公司主要的股權人員都不在,這個公司用外人經營好象不可行(你說的兩個出資人都不參與公司營運);

3、你應該獲得股權以外的相應薪金酬勞,就象公司需要給員工開工資一樣,股權收益是指公司的贏利,你應該獲得的薪金酬勞屬於公司的經營成本;

4、這種合作關系下建立的公司有些情況是不好講的,最壞的可能就是哪個朋友以後不再是朋友了,除非他對於自己的投資根本就無所謂的態度,因為如果公司經營不良產生虧損,實際上你和你老公是一方,哪個朋友是一方。

1、如果這個項目要注冊公司來運作,在公司注冊方面的股份是按所出資金多少來劃分股權比例的,雖然技術或智力也可以作為無形資產經評估後佔有公司注冊資金的股權比例,但是要花評估費用及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採取私下協商分配比例,並按項目的實際收益來獲得各自的利益比較好。3、只要你有項目的實際經營管理權力,在分配比例上不要過於苛求,一切應該以項目能夠順利實施為前提,要有長遠規劃。在實際合作中你和投資人及你的團隊是需要不斷磨合的,也會出現很多新的問題與矛盾,這些都需要及時進行協調處理,以利項目能夠順利運作。把股權首先分成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先把這兩個部分的股權分別確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這兩個類別的角度。資金股權的確定得區分投資者的類型,一般來說個人投資得看投資人的個人特性了,機構投資則更多有一套價值評估的系統,這些評估方法很多,大家如有興趣可以去參考《創業融資實踐》這本書,寫了很多實用的方法。這里我只是想談談對個人投資者的對待方法。投資者為什麼要投您的團隊,最重要的一般都是看重人,其次才是項目。因此,我們也應該首先從人的角度來對待投資資金占的股份比例的問題。比如一個投資者的控制欲特別重,很可能您就不要去奢談控股了,而不如把精力轉到如何通過擴大盤子讓團隊的收益增大;如果投資者是特別豪爽的,或許您可以獲得控股權。總的一句話,更多的還是尊重投資人的看法吧。如果真的覺得不合適,看來你選擇的投資人錯了,應該變的是你,而不是他。至於經營股權部分,總的比例定好了之後,就可以考慮每個人在團隊中擔任的職責和能力來評估了。這個方面可能有爭持的地方,我的建議是設立一些簡單的虛擬股權績效評價系統。就是說在創業過程中讓股東的股權隨著個人績效的變化有一定調整幅度的激勵制度。這個制度是中立的,因此經營股權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職責、崗位來分的,而不是按照人來分的。如果您覺得還應該考慮創意角度的股份,那把這個方面單列。讓最開始提出這個創意的人獲得一定的股權回報。因此,對待股權分配最基本的就是沒有必要不好意思細談,股權不談好,在創業過程必然會發生各種問題。讓股權不按照人來分,而是按照客觀的資金、職責、崗位、創意等角度來分,能盡量避免隨意的拍腦袋分配方式帶來的問題。

――股權分配
參與公司股權分配的人,除了公司合夥人(創始人和聯合創始人)以外,還包括員工與外部顧問和投資方。所以,創業初期進行股權結構設計的時候,要考慮後期融資、人才引進及員工激勵方面的問題,在股權分配前期,預留出部分股份。
我認為這部分預留出來的股份,可以分為三個部分如下:
1)股權激勵份額
股權激勵是培養員工主人翁意識的法寶,能有效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在海外資本市場,股權激勵甚至是獲得投資人認可的必要條件。
2)預留新合夥人份額
前期預留充足的股權份額,有利於企業持續吸引優秀的人才,為企業不斷注入新鮮血液,保持企業的實力和活力。
3)預留融資稀釋份額
融資是企業發展道路上的必要環節,每輪融資股份都會被稀釋,因此,需要將這部分提前預留出來。
以上這三個部分股份預留出來後,創始合夥人再按比例分配剩餘股份,預留的股份放入股權池由創始人代持。
在分配剩餘股份的時候,合夥人之間的股權分配原則有以下幾點。分別是:
1、創始人絕對控股
創始人是公司的發起人、最核心的精神領袖和利益相關者。同時,創始人也是企業發展方向和經營決策的決策者,所以必須享有絕對的控股權。
2、杜絕平均主義,分配規則盡早落地
創業團隊的股權分配絕對不能搞平均主義,而且在進行股權分配時,還要考慮每個合夥人所做出的貢獻與所獲得的股權份額是否匹配。
很多創業團隊在創業初期,往往忽略股權分配問題,等到公司發展壯大以後,早期創始成員開始關心自己的相關利益,但這時候再去討論股權怎麼分配,很容易導致分配方式不能滿足所有人的預期,進而致使團隊出現問題,影響公司發展。
3、股權綁定,分期兌現
創業公司的股權價值是所有合夥人通過長期服務於公司而獲得的,因此也會按照合夥人在公司工作的年限逐步兌現。股權綁定的好處:一方面,可以避免因為某個合夥人中途退出帶走大量的股權,而致使公司陷入困境;另一方面,能夠有效平衡合夥人股權分配不均的情況。
4、遵守「契約精神」
股權分配最核心的原則是「契約精神」。對於所有創始團隊成員來說,股權結構一旦確定,就意味著利益分配機制已經形成,除去後期的調整,接下來大家就應該認真履行定好的契約。
初創企業的股權結構設計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勞永逸,但我發現很多創業者都意識不到這一點,這會給企業的後續發展造成很大的困擾。
在企業步入正軌後,經營者要根據企業的發展速度、發展規模、資本投入、外部人才、資源引進等各方面因素綜合考慮,隨時用發展的眼光來解決發展過程中的問題。
還有一點需要提醒創業者,股權結構設計既要考慮創業團隊的內部結構,又要考慮適應資本市場的融資與上市需要,最終形成有利於各方的股權合作模式,使初創企業獲得應有的價值與利益,進而推動企業的持續發展。
――如果您有股權問題想要咨詢,請關注「周治龍談合夥經營」留言您的問題,我們會盡快來電為您解答!

一個項目在剛開始運作的時候投資者與經營者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
。。。^_^ 1、按投入現金分配.總投入為5萬+5萬+40萬=50萬,則其它股東40萬佔80%的股份,你和你的朋友每人5萬各佔10%的股份.這里有個問題你可能沒弄明白,經營是不能計算股份的,只能領工資 .例如你們全部股東都不經營,而是聘用一職業...

創業初期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_^ 1、如果這個項目要注冊公司來運作,在公司注冊方面的股份是按所出資金多少來劃分股權比例的,雖然技術或智力也可以作為無形資產經評估後佔有公司注冊資金的股權比例,但是要花評估費用及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採取私下協...

創業初期 怎樣分配股權? -
。。。^_^ 創業初期涉及到分配股權的話,一定是兩人以上合夥創業的情況.一般而言,如果創業只是自己一個人的公司或是項目的話,就涉及不到分配股權,但是如果兩個人以上,就需要提前分配好股權.分配股權的根據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個是出資,另一個是出力,這里的力主要指的是經營、管理、銷售等.一般情況下分配股權要根據出資和出力的情況,比如兩個人合夥創業,那麼可以各百分之五十;如果四個人創業,出資比例一樣的話,按照出力的大小來分配股權,當然建議股權不要平均,要有主動權集中在一個人手中,其他出資或是出力的人可以平均分配剩下的股份.

公司創業初期吸引投資股權如何分配 -
。。。^_^ 你的問題,其實不僅僅是股權分配方面,還有項目的經營管理方面,幾點建議供參考: 1、如果這個項目要注冊公司來運作,在公司注冊方面的股份是按所出資金多少來劃分股權比例的,雖然技術或智力也可以作為無形資產經評估後佔有公司注...

創業初期如何分配股權?
。。。^_^ 創業初期一定要合理分配股權,發起人和主程、銷售佔得多一些,股權不能一樣,這樣的話不好管理,對你來說,由股東協議在後期利潤分配上比較方便,不會有爭議,我們溫州人就是很講究契約精神的,所謂小人在前君子在後,親兄弟明算賬

投資者與投資經營者的利益分配? -
。。。^_^ 經營者也是管理者,一般這種股份分配是分為兩種,一種為資金股份,就是出資的現金占股份.還有一種叫人身股份,也是可以占股份比例的,需要在前面所在的資金股份里拿出來股份給負責管理的人員人身股份,人參股份是隨著管理人員的不同而調整或者是變化的,自己股份是不可變的,除非發生股權變更.

創業團隊成立初期,股權該怎麼分配? -
。。。^_^ 創業初期決定股權架構往往會影響日後的融資、人才引進以及團隊的和諧,創業團隊初期股權分配,不怕寡而怕平均,創業團隊必須是針對主管核心成員,而且是全身心投入的人,對於這樣的團隊,以三七分的中間數比較合適.主導人可以...

初期創業如何有效的分配股權?
。。。^_^ 創始人的定義是,為公司服務、但公司無力支付工資的人.創始人的主要工作,就是... 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權)2、召集人(股權增加5%)3、創業點子很重要,但...

創業初期公司股權如何分配?
。。。^_^ 股權分配是公司穩定的基石.一般而言,創業初期股權分配比較明確,結構比較單一,幾個投資人按照出資多少分得相應的股權.但是,隨著企業的發展,必然有進有出,...

項目入股與股權分配 - 創業初期股權分配問題我是項目發起人,項目總投資首期預計在400萬
。。。^_^ 可以算技術股. 股權分配的事情必須事先講好,你如果現在怕傷了感情不敢提出來,日後的麻煩更大.合夥和股份企業就是建築在契約原則上的,個人感情且放在一邊. 如果可能的話,我覺得你應該跟你親戚重新談一下.把他投入的400萬中抽出來200萬算是你借的,大不了在初期利益分配上多給他一些補償.這樣操作的話,你就可以成為大股東,公司未來的運作也可以完全操控在你手中. 這么做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你的親戚未來以大股東的身份干涉你的經營(這幾乎是必然的),從而導致你事業的失敗.

6. 股東分紅及項目分成

合作就怕這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你們可以召開一次會議,討論新的利益分配方案。

我不大了解你們股東的關系,業務結構、利潤情況,不好給建議。

你說的情況,老的項目維護可以降低提成比例,新項目的接洽應該提高提成比例,只有你們股東的能力和回報達到相對平衡,公司才能拓展新業務,才能發展。

對於參與經營的股東給與合理的工資待遇,社會福利,新老項目提成。對於不參加經營的股東參與分紅。

7. 合夥開公司股份如何分配

8. 股份制公司如何分成

股份制公司不存在分成這一說,通常情況為董事會根據上一年度公司盈利情況制定股利分配方案,作為投資報酬發放給股東。
股利分派即公司制企業的股東享有的分配股利權。股利是指公司制企業依據公司章程規定發放給股東的投資報酬,其實質是公司財富中屬於股東收益盈餘的一部分。
通常股利分派還會受到限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上的限制
任何企業都是在一定的法律環境條件下從事經營活動。在通常情況下,法律會直接制約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這種制約表現為:不彌補虧損,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無償債能力等均不得分派股利,這就要求公司不能因支付股利而減少資本總額,要維護法定資本的完整。
二、現金支付能力的限制
留存收益通常以各種實物資產形式存在,而不是以現金的形式為企業所持有。公司若要發放股利,就會受其現金支付能力的制約。一般來說,公司現金越多,資產流動性越大,他支付股利的能力也就越強。
三、與優先股股東的契約
在發行優先股股票的條款中,有時會要求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收回優先股股票,並且在派發普通股股利時還可能有若干限制,以便有必要的資本收回優先股股票。這類限制的用意在於防止營運資本的削弱,以保護優先股股東和債權人的收益。
四、董事會自行限制
公司董事會為股利發放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也可能是出於為潛在損失做事先准備等種種原因,自行作出了限制發行股利的決定。
股東要求與稅收政策的限制對公司股東而言,他們投資與公司的目的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而這種經濟利益可以來自於公司的股利,也可來自於其出售股票的收益。高稅率的股東可能希望少發股利而多留一些利潤與公司,以便股票的價值提高而使其市值上升;低稅率的股東則可能希望有較高的股利發放比例,這是,這類公司的股利政策可能使兩者中的產物。
五、國家的稅收政策的影響
通常國家按照不同的產業結構政策,或者鼓勵企業擴大留存收益用於再投資,或者抑制企業的留存收益,促使企業擴大現金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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