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廣州無線電集團有限公司的全部股票是不是值8億多我決定收購這家企業!
你真有錢,你覺得你拿8億就能拿下,想得美。他的注冊資本都超過這個數,10億。
㈡ 上市公司的不良資產和負債,其第一大股東為什麼會收購呢收購這些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按照我自己的理解,該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收購公司不良資產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幾個:
1、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超過50%,公司的資產或者盈利的增加,股票價格就會增加,使得該大股東成為最大受益者(手中的股票價值最大化);
2、上市公司的不良資產是大股東原來上市的時候或者以後裝進上市公司的,因為經營不好,大股東願意收購回來,以避免其他股東對他裝入資產不好的一種回應;
3、大股東自己經營的業務跟公司的不良資產行業有相近性或者屬於行業的上下遊行業,所以,即便上市公司的這部分資產在上市公司的管理之下不能獲得盈利或者較好效果,大股東收購後,則有可能經營的好起來,而且這部分資產目前價值比較低,收購成本比較低;
4、大股東打算將其他(行業)資產裝進上市公司,以便扭轉上市公司目前行業走入低潮的困境;
5、該不良資產中含有土地等資產,因為有關資產是按照購入成本計算的,但是如果重新估值的話,也許能夠增值,所以,按照帳面資產(負值)購買該資產,實際上並非價值為負,而是有一定的價值。
㈢ 投資的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購了,我的股份會有什麼變化,我的股份是最大的股東代持股
你投資的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購了,你的股份會有什麼變化,很難說,一般會走高的。
你的股份是最大的股東代持股,那就危險了,抓緊變更為顯名股東,否則最為隱名股東的你,利益很難保證。
㈣ 亞信科技的收購事件
亞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亞信集團」)與聯創科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簡稱「聯創科技」),於 2009年12月06日晚間聯合宣布,雙方已簽署最終協議,合並成立亞信聯創控股有限公司。預計該交易於明年上半年完成,聯創股東將在收購完成時得到6000萬美元現金與大約2680萬股亞信公司股票。
根據雙方協議,聯創股東將收到6000萬美元現金與2680萬股亞信股票。交易完成後,聯創股東將擁有新公司35.8%股份,亞信原股東持股為64.2%。本次合並也正式宣告聯創終止獨立上市。
合並後的亞信聯創將集兩家公司領先的市場地位、更完整的解決方案和更全面的服務於一身,為全球電信運營商提供從咨詢規劃、系統建設到運營於一體的端到端、更強大的全面服務。基於亞信集團2009年12月4日的股價,此次交易總價值達到7.33億美元。亞信集團將支付現金6000萬美元,並新增發約2680萬股亞信集團股票給聯創科技。根據合並宣布後第一個交易日2009年12月7日亞信集團的股票收盤價,合並後的新公司市值已近23億美元。 2015年9月1日,亞信科技與趨勢科技聯合發布公告 ,亞信科技收購趨勢科技在中國的全部業務,包括核心技術及著作權100多項,同時建立獨立安全技術公司——亞信安全,將亞信原有的通信安全技術與趨勢科技雲安全、大數據安全技術相結合,原趨勢科技中國安全及技術服務業務的全部核心研發與技術人員將整體並入亞信安全。
㈤ 雲企之家知道一家公司可以有多少個股東嗎
注冊一人股東公司只有1個股東,多人股東公司有可以有2個到50個。
㈥ 阿里巴巴宣布收購科技龍頭,2020借殼會上市嗎
阿里巴巴收購科技龍頭,有沒有可能借這個東西來實現借殼上市的?自己覺得不太可能借殼上市,不是說有個殼你就能借的,你看那個殼適不適合你呀,同類型的企業借殼上市可以,因為之前有一些成功借殼上市的,但不是所有的都不能成功,企業類型完全不同,這個難度很大。
國外的這個市場就好一點啦,之所以國內很多的互聯網企業都選擇去美股市場,嘗試去港股市場上市,是因為他們實行的是注冊制,平均也就是9個月到一年的時間就能搞定,比我們那個速度要快三倍,他們審核沒有那麼嚴格,我們這邊就不行了,所以借殼上市不是那麼容易的。像最基本的穿衣服,你把別人衣服拿來了,你得看合不合尺寸呢,不合尺寸就穿,肯定就是失敗了呀,畫虎不成反類犬的也沒意義。
㈦ 公司的大股東私下轉讓了股權給第三方再委託第三方召開臨時會議由第三方高價收購股權,逃避債務,怎麼辦
一,買入了股票就成為了股東。作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獲取股東身份憑證權
股份公司的股東所持公司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因此,股東手中的股票就是證明股東身份最有力的證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公司的股票可以是記名股票,也可以是無記名股票。也就是說,股票上可以不記載股東的姓名,公司的股東名冊上也可能沒有股東的名字,只要手中擁有公司簽發的股票就是股東。因此,公司不能以股東名冊上未記載該股東姓名來對抗股票的持有者。但是,在實踐中,一些股份公司的運作並不規范,有的未向股東交付股票,有的甚至根本未印製正式的股票。對於這種情況,可以綜合發起人協議、公司章程、股款繳納證明、股東名冊和注冊登記文件等各種形式來確認其具有股東資格,股東也可以請求法院要求公司履行股票交付義務。
對於上市公司的股份,因其已經採取無紙化形式,股東所持股份的證明形式就是中央證券登記公司的股票登記。因此,股東的身份可以通過股票交易記錄予以證明,如果股東起訴請求公司交付股票的,就不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
2,知情權
根據新《公司法》第98條的規定,股份公司的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表。並未規定股東有對公司會計帳簿的查閱權,這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東在知情權上存在的最大差異。
對於上市公司而言,不僅股東有權知道公司的財務狀況,而且還要向社會公眾、證券監管部門、證券交易所定期披露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見《公司法》第146條:「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證券法》第65條:「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二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記載以下內容的中期報告,並予公告:(一)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三)已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變動情況;(四)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重要事項;(五)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3,召開股東大會臨時會議、董事會臨時會議的提議權
雖然每一個股東不管出資數額、股權比例多少,都有權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但由於公司的控制權往往牢牢掌握在大股東手裡,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會及董事長的話語權同樣掌握在大股東手中。為了防止大股東將股東大會、董事會流於形式,長期不按期召開股東大會,或者發生了臨時重大事項故意不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致使小股東的知情權和參與決策權不能實現,《公司法》從保護小股東利益出發,賦予10%以上股份的股東在特定情況下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董事會臨時會議。這里的10%股份可以是單個股東的持股比例,也可以多個股東合並持有的共同比例,目的是方便廣大小股東將團結起來,將股權集中起來行使。參閱《公司法》第101條、第111條。
4,股東大會召集權
修訂前的《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只能由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或者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實踐中,常常發生董事長既不召集和主持也不指定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情況,使得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無法正常行使職權,嚴重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損害其他股東的權益。
為此,新《公司法》第102條和110條對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召集程序做了完善,規定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股東大會提案權
股東提案權是指股東可以向股東大會提出供大會審議或表決的議題或者議案的權利。該項權利能夠保證少數股東將其關心的問題提交給股東大會討論,有助於提高少數股東在股東大會中的主動地位,實現對公司經營的決策參與、監督與糾正作用。為使小股東的提案權能夠得以實現,新《公司法》第103條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股份達到3%以上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十日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的職權范圍之內,並有明確議題和其他決議事項。」這樣既能保證小股東能夠有機會提出議案,同時,也能確保股東大會及其他股東有充分的時間審議、表決議案。
6,委託他人行使表決權
股份公司的股權一般都比較分散,股東人數眾多,許多小股東出於時間、精力、成本和話語權又不多等方面的考慮,往往沒有動力親自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這樣勢必更容易造成所有者缺位,大股東以及經營者把持公司,公司治理結構畸形等不良現象,公司法為了鼓勵小股東積極維權,願意參與公司治理,賦予小股東以書面授權方式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大會,由被委託人代為小股東根據授權委託書制定的許可權在股東大會上對股東大會議案和相應決議做出與委託人意思相同或相近的意思表示。被委託人也可以接受多個股東的委託,集中行使表決權。這樣,小股東既完整表達了本人的意願,維護了自己的權益,同時又節約了成本費用。而且也有利於股東會中所要討論的議案的通過和具體執行。(見《公司法》第107條)
7,以累積投票方式行使董事、監事選舉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公司的非職工董事、監事均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由於股東大會採取簡單資本多數決原則,控股股東完全可以通過控股地位占據選舉的多數或全部席位,使得董事會、監事會完全成為控股股東的代言人。為了避免控股股東操縱公司,就必須引進累積投票制度,使中小股東有機會通過股東大會選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發言人。為此,新《公司法》第106條規定,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所謂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按照這種方式,一個股東在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所投的總票數等於他所持有的股份總數乘以所選的董事或者監事人數。股東既可以把所有的股票權集中選舉一人,也可以分散選舉數人。最後按得票多寡決定當選的董事或者監事人員。這樣可以有效地保障少數股東將代表其意志和利益的代理人選入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大小股東之間的利益關系和權力關系。這種投票制度賦予了小股東與大股東抗衡勝出的機會,改變了一股一票制度下大股東的絕對話語權,有利於社會公正價值的體現。
8,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
新《公司法》143條規定了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即股東對於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等持異議的,可以要求公司以公平合理價格收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股份公司的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比有限公司更嚴格,只能在一種情況下使用,而有限公司相對較寬,共計有三種情形,包括(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見《公司法》第75條)。兩者有所差別的原因在於:股份公司股東以自由轉讓股份為原則,以限制轉讓為例外,股東退出公司的途徑較多。而有限公司以限制轉讓為原則,在內部股東之間才可以自由轉讓股權,股東退出公司的途徑較少。
㈧ 那些年被「馬巨頭」收購的軟體,現在過的怎麼樣
世界的格局在變化,國內的形勢也在變化,而國內的軟體行業形式也在跟隨的大潮流變化中。這種變化當然是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在國內各種日常軟體產業越來越穩定的情況下,過去混亂的局勢已經逐漸被幾個巨頭企業所分割成幾大穩定的板塊。而那些我們過去日常在用的娛樂軟體也被他們所收購。而被馬雲和馬化騰所收購的那些軟體現在變成什麼樣了?
一、天天動聽
2007年推出,和千千靜聽一樣好用,2013年6月用戶數就破2億,天天動聽是一款無需注冊,完全免費的手機音樂播放軟體,集播放、歌詞、音效、可視化、下載等眾多功能於一身,操作簡捷、功能強大。天天動聽以用戶的需要為發展方向,力求做用戶心目中最好的播放器,是目前國內最受歡迎的手機音樂播放軟體。
2013年底被馬雲的阿里收購,2016年4月更名為阿里星球,最後直接停止更新,很多用戶對這個消息感到失望,所以後來用的人也減少了很多,至少我身邊很少發現有人用。雖然現在又添加天天動聽的部分功能,但是會不會太遲了。
二、PPLive
跟PPS同一時代的網路直播軟體,由姚欣2004年底創立,2013年底被蘇寧張近東收購,而馬雲的阿里是蘇寧雲商的第二大股東,現在PPlive改名成PP視頻,被收購後似乎失去了往日的風光,而且還被頻繁改名,現在又改名為聚力視頻,2017年1月21日,聚力視頻(原PPTV)將改名為「蘇寧體育」。另有消息稱蘇寧文創互聯網事業部常務副總裁、聚力傳媒高級副總裁曾剛已調至聚力體育,未來將重點發展體育業務。騰訊科技第一時間聯繫到聚力,聚力表示,今年應該不會改名,但曾剛確實已調到體育。而蘇寧方面則表示並未聽說,感覺又是一個被人遺忘的主。
三、酷狗音樂與酷我音樂盒
酷狗音樂:曾經士最多人用的一款音樂軟體,最讓人印象深刻的就是:hello,酷狗。由謝振宇2003年創立,酷狗是中國領先的數字音樂交互服務提供商,互聯網技術創新的領軍企業,致力於為互聯網用戶和數字音樂產業發展提供最佳的解決方案。後來被海洋音樂收購,2016年7月騰訊QQ音樂收購海洋音樂,酷狗作為QQ音樂的一個獨立品牌運營。
酷我音樂盒:早期聽歌必備軟體,酷我音樂是一家為用戶提供高品質音樂服務的互聯網音樂軟體公司,成立於2005年8月,由前網路首席架構師——雷鳴和從斯坦福MBA畢業歸國的懷奇共同創建。後來也是被被海洋音樂收購,2016年7月,馬化騰的QQ音樂收購了海洋音樂,至此酷狗、酷我也成了騰訊的一份子了。而QQ音樂現在使用的人很多,因為本來QQ音樂就是個大眾軟體合並其他兩家後讓它變的更加強大,但是它們卻會逐漸被淡忘。
觀點:馬雲如果能把這些收購的軟體,像推廣支付寶APP一樣,狂砸20億這樣的大手筆,哪怕十分之一的費用,也不會變成現在的局面,使用口令jktmxV19gZ打開支付寶,領取紅包!
大家怎麼看
當然被大卡收購的日常軟體還不止這些,還網路李彥宏收購的軟體等等,但是結果都大同小異。
㈨ 馬雲都收購了哪些公司
一、搜索引擎,典型案例:雅虎中國、搜狗
馬雲曾表示:「今後的電子商務絕對離不開搜索引擎。」因此,阿里曾兩次在搜索引擎領域做出重磅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