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股東會決議有效的規定
股東會決議的有效條件是,決議的內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會議的召集和表決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以及如果是普通事項的,經半數表決通過,是重大事項的,經三分之二表決通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② 股東會決議範本
③ 首次股東會決議範本
首次股東會決議範本:
**公司首次股東會決議
會議時間:年 月 日
會議地內點:
會議性容質:首次股東會議
會議通知方式:本次股東會議已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到會情況: ***、***共計兩個股東全部到會
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 ***召集並主持,會議決議如下:
一、確定了公司名稱為:
一、確定了本公司股東人數由 ***、***兩人組成;
二、決定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實收資本1000萬元)。其中:***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三、公司的經營范圍:向房地產企業投資。
四、制定並通過了公司章程;
五、公司不設董事會,選舉***為本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選舉***為本公司監事,聘任***為本公司經理(執行董事兼任)。董事、監事、經理任期均為三年,連選或連聘可以連任。
六、經審查,以上人員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任職資格。
七、公司成立後,五日內向股東發出資證明書
八、同意委託 同志前往市工商局辦理本公司設立登記。
以上決議,全體股東100%通過。
全體股東簽字:
年 月 日
④ 股東會決議怎麼寫
股東會議決議是指公司股東就公司股東會,職權范圍內的事項,進行表決後,最後作出的決定。這些事項包括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董事、監事,決議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等。
⑤ 關於股東會決議
股東會的表決要看所持的股份,不是單看人數,股東的地位沒有差別,但如果投贊成票的比例不到50%,那麼這個決議是無效的,有的特別決議是需要2/3以上股東通過的。
所以,看這3個股東的持股比例是多少,再對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就知道是否有效了。
⑥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範本
xx有限公司股東
股東會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xx有限公司臨時股東會會議於2011年x月x日,在x召開。
本次會議由x提議召開,執行董事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以x方式通知全體股東,應到會股東x人,實際到會股東x,代表x表決權。
會議由執行董事主持,形成決議如下:
一、變更股東為:xxxx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第x章第x條內容為:xxxx
三、公司於本決議作出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登記。
如涉及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應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公司將於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變更登記。
股東(簽字、蓋章)
xx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x月x日
(6)2014股東會決議擴展閱讀:
另一範本
決議時間:XX年XX月XX日
決議地點:XX會議室
參會人員:XX XX XX
決議內容:關於公司股東股權轉讓事項的決議
主持人:XX
記錄人: XX
本次會議應到會股東2人,實際到會股東2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數額100%。 經公司全體股東討論並一致同意,公司將進行股東股權如下變更:
原公司股東XX先生,願意將其占本公司XX%的股權以人民幣XX萬元的價格轉讓給XX先生;XX先生,願意受讓該部分股權,參加本公司的經營管理。
股權轉讓前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XX,出資人民幣XX萬元,占注冊資本XX%
XX,出資人民幣XX萬元,占注冊資本XX%
股權轉讓後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XX,出資人民幣XX萬元,占注冊資本XX;
自然人股東簽字:
法人股東簽字蓋章: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⑦ 股東會決議與決定的區別
股東決議與股東會決議區別:
股東決議是指:私營責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公司的股東決議。因為自然人獨資的有限公司股東僅一人,所以不設股東會,因此關於公司的決議要稱作股東決議。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7)2014股東會決議擴展閱讀:
公司法:
第十八條【工會與職工代表大會】 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