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份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由董事簽字可以嗎
根據相關股東會議,股份公司股東大會必須達到全部股東數量的2/3,才是合法的.
㈡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範本
xx有限公司股東
股東會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xx有限公司臨時股東會會議於2011年x月x日,在x召開。
本次會議由x提議召開,執行董事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以x方式通知全體股東,應到會股東x人,實際到會股東x,代表x表決權。
會議由執行董事主持,形成決議如下:
一、變更股東為:xxxx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第x章第x條內容為:xxxx
三、公司於本決議作出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登記。
如涉及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應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公司將於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變更登記。
股東(簽字、蓋章)
xx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x月x日
(2)股份公司股東會會議決議擴展閱讀:
另一範本
決議時間:XX年XX月XX日
決議地點:XX會議室
參會人員:XX XX XX
決議內容:關於公司股東股權轉讓事項的決議
主持人:XX
記錄人: XX
本次會議應到會股東2人,實際到會股東2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數額100%。 經公司全體股東討論並一致同意,公司將進行股東股權如下變更:
原公司股東XX先生,願意將其占本公司XX%的股權以人民幣XX萬元的價格轉讓給XX先生;XX先生,願意受讓該部分股權,參加本公司的經營管理。
股權轉讓前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XX,出資人民幣XX萬元,占注冊資本XX%
XX,出資人民幣XX萬元,占注冊資本XX%
股權轉讓後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XX,出資人民幣XX萬元,占注冊資本XX;
自然人股東簽字:
法人股東簽字蓋章: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㈢ 股份公司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同意了才會在上面簽字啊,只要你能取得所有股東簽名蓋章,我認為沒什麼不行,但實踐意義不大,還不如都召集在一起開個會,同意就簽,不同意也可以提出意見嘛,省的一個一個的跟他們溝通!
㈣ 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的決議是不是一致的
不一致。
有限公司的股東會一般決議,通過方式由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約定。有限公司的股東會特別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一般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特別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有限公司中,股東會的特別決議事項,是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這是「全體股東表決權」。
股份公司中,股東會的特別決議事項,是經「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這是「出席會議股東的表決權」。
比如:甲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表決權是1000,出席會議的股東持有的表決權是700,但是要通過特別決議就需要1000*2/3以上表決權通過。
又如:乙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表決權是1000,出席會議的股東持有的表決權是700,但是要通過特別決議就需要700*2/3以上表決權通過。
㈤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怎麼寫
寧波XX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決議
由XX、XX共同出資設立的寧波XX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專東於2009年4月13日在江北區XX路XX號召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經全體股東充分醞釀決定:
(1) 選舉XX為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2) 選舉XX為公司監事,任期三年。
(3) 聘任XX為公司經理,任期三年。
(4) 全體股東對上述人員的任職資格已進行了審查,均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條件。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2009年 月 日
我正在辦理此事!哈哈哈哈!剛剛把材料提交上去!這是工商局提供的範本1
㈥ 成立新的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怎麼寫啊
您好,成立新的有限公司的股東會決議的範本,
範本如下:
第一,首先需要標明會議時間、會議地點還有會議的性質;
第二,寫明股東出席情況以及會議主持人;
第三,經表決全票同意,作出如下決議:一、公司住所;二、公司經營范圍;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公司股東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最後是全體股東簽字,最後標明日期即可。
股東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組織,還可以是國家,當國家作為股東時需明確代表國家行使股東權的具體組織,例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法律對股東並無行為能力的要求,所以理論
上股東可以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當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作為股東時,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行使股東權利。
㈦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決議上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此決議是否生效
根據《公司法》第107條規定,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首先是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主持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還不能主持的由半數以上董事推薦一名董事主持)、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並保存。
所以,股東會決議不是必須要每個股東蓋章(股東要蓋章的情形是對決議的事項全體股東一致書面同意,可以不用召開股東大會,由股東在股東決議上蓋章)。出席董事是必須要簽字的。
另外,股東會決議不一定有效。根據《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釋4》,股東大會決議在有效之外,還有無效、可撤銷和不成立三種情況。
1、無效的情形有決議的內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2、可撤銷的情形有召開程序和表決方式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表決內容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的。
3、不成立的情形有未決議事項、未表決事項,出席人數和表決結果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
㈧ 股東會決議怎麼寫
股東會議決議是指公司股東就公司股東會,職權范圍內的事項,進行表決後,最後作出的決定。這些事項包括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董事、監事,決議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