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控股股東參與上市公司增發、配股、轉債認購有鎖定期嗎
市場上簡稱的「配股」與「增發」統稱上市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向原股東配售股票稱「配股」,向全體社會公眾發售股票稱「增發」,投資者以現金認購新股,同股同價。 一般認為好的項目「肥水不流外人田」使用配股,或定向增發。2008年以來的市場大跌讓「增發」成為部分投資者避之不及的詞語。
⑵ 限售股形成的原因有哪些證監會對限售股的交易有什麼規定
你好,限售股就是指在限定時間內和條件下限制出售的股票。限售股解禁期滿後可以上市流通,其性質就由限售股變成了流通股。
股權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股(此部分限購股已經基本完成解禁)
由於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持股成本差距懸殊,為了保障流通股股東的利益並維護市場穩定,非流通股在通過對價獲得流通權的同時,中國證監會對非流通股上市設定了限售時間和條件,這也就是股權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股的由來。根據2005 年9 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的規定:
(1)股改後上市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改方案實施之日起,12 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大非」),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 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 個月內不得超過10%。
IPO形成的限售股
IPO 限售股包括IPO 原股東限售股和IPO 機構配售股兩部分。
對於IPO 原股東限售股的上市流通問題,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有著類似的規定。以上海證券交易所為例,對於IP0 股份的上市,交易所規定:
(1)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持有的股份,自IPO 股票上市之日起36 個月內不得上市流通;
(2)IPO 時已發行的股份,IPO 股票上市之日起12 個月內不得上市流通。
對於IPO 機構配售股的上市流通問題,中國證監會規定:
(1)IPO 股票數量在4 億股以上的,可以向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戰略投資者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12 個月;
(2)對於網下詢價對象配售股票,其持有期限不應少於3 個月,持有期從IP0 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再融資形成的限售股
再融資形成的限售股主要由定向增發認購股份和公開增發網下機構配售股份兩部分。
對於定向增發認購股份的上市流通問題,中國證監會規定:
(1)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 個月內不得轉讓;
(2)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戰略投資者認購的股份,36 個月內不得轉讓。
對於公開增發網下機構配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問題,中國證監會規定,上市公司公開增發,主承銷商可以對參與網下配售的機構投資者進行分類,並在發行公告中明確機構投資者的分類標准。公開增發網下機構配售股份的限售期通常為1 個月,但是向其控股股東配售股東的限售期卻從6 個月到36 個月不等。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⑶ 增發的股票什麼時候解禁
定向增發時,一般機構投資者的限售期是一年,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關聯方的限售期是三年。
2016年修訂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特定對象以資產認購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特定對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二)特定對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三)特定對象取得本次發行的股份時,對其用於認購股份的資產持續擁有權益的時間不足12個月。
⑷ 股權激勵限售股解禁什麼意思
你好,股票解禁一般是利空。股票解禁,就是限售股的限售期結束了,變成可流退股市。主要分為兩大類:
一、首發限售股
公司IPO申請上市,首發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屬於首發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上市後6個月內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普通股東(非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也不存在突擊入股情況: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鎖定一年。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鎖定一年,離職後鎖定半年。
二、增發限售股
增發限售股,是已經上市的公司,通過增發新股的方式融資進行非公開增發,這部份股票也有限定期。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解禁,就是以上兩類限售股鎖定期已滿,解除禁售。解禁會增加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份,增加股票實際供給,肯定是利空。但解禁股並不是一解禁就可以直接套現賣出,需要按照減持股份相關規定進行減持。
根據2017年新修訂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及深滬交易所相關細則,持有公司IPO前發行股份的所有股東均都被納入監管范圍(修訂前僅限制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需要遵守相關減持規定。主要規定包括:
(1)集中競價交易退出:任意連續90自然日內減持數量公司總股本1%。(2)大宗交易退出:任意連續90自然日內減持數量公司總股本2%,而且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股份。
⑸ 定向增發股一般多長時間解禁
定向增發時,一般機構投資者的限售期是一年,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關聯方的限售期是三年。
2016年修訂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特定對象以資產認購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特定對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特定對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三)特定對象取得本次發行的股份時,對其用於認購股份的資產持續擁有權益的時間不足12個月。
拓展資料:
定向增發股票是指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的股票。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非公開發行並無盈利要求,即使是虧損企業只要有人購買也可私募。
⑹ 增發a股法人配售的解禁時間是什麼意思
增發股解禁是公開增發也叫增發新股:所謂增發新股,是指上市公司找個理由新發行一定數量的股份,也就是大家所說的上市公司「圈錢」,對持有該公司股票的人一般都以十比三或二進行優先配售,(如果你不參加配售,你的損失更大.)其餘網上發售。增發新股的股價一般是停牌前二十個交易日算術平均數的90%,對股價肯定有變動。
增發有二種,一種是公開增發,一種是定向增發:
定向增發一般向戰略投資者並非是機構或基金發放,一般情況會按市場前二十個交易日的均價折讓8.5或9折發行,還有需要鎖定6至12個月才可以上市流通.
戰略投資者是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與發行人具有合作關系或合作意向和潛力並願意按照發行人配售要求與發行人簽署戰略投資配售協議的法人,是與發行公司業務聯系緊密且欲長期持有發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為了維持股票價格的穩定和使公司對股票擁有掌控權,這部股票在規定時間內不得上市交易(以增發招股說明書為准),過了這個期限,這部分股票就可以上市流通。
⑺ 股票定向增發什麼時候解禁
對於見多識廣的老股民而言,都認識「股票解禁」這一股市術語。但是對於入市時間較短的投資者來說,就不是很熟悉。學姐馬上來跟大家講解一下「股票解禁」,相信沒聽過的投資者朋友,耐心看了之後就會知道!開始之前送上一份機構精選的牛股清單:【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解禁是什麼意思?
「股票解禁」從字面上來說,意思是在一定期限內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持有的股票本來是不能賣出的,但是在一定的期限過後可以出手了,這就是所謂的「股票解禁」。解禁股票有「大小非」和「限售股」兩種 。這兩者還是不一樣的,因為大小非是由於股改而產生的,限售股的出現則是因為公司增發的股份。
(一)股票解禁要多久?
一般就是在上市時間為一兩年之後,這時候大多數的股票解禁期就到來了。新股限售解禁有三次:
1、上市三個月後:新股網下申購的部分解禁
2、上市一年後:股票原始股的中小股東解禁
3、上市三年後:是股票大股東解禁
(二)怎麼看解禁日
查看股票解禁日可以通過公司官網公告看,但絕大多數投資商肯定不會光追蹤一家公司,進入每個官網後下載公告十分繁瑣,因此更推薦你通過這個股市播報來查看,可以添加自選股票,這樣就可以幫你篩選出比較有用的信息,解禁日可以了解之外,還能詳細了解解禁批次、時間線:【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三)解禁當日可以馬上買賣嗎?
解禁後並不能說明解禁部分的股票當日可以在市面上流行,還要一段時間來考察,個股的差異而決定了具體時間的不同。
二、股票解禁前後的股價變化
就算解禁與股價表現,二者並不具有線性相關關系,但是針對股票解禁前後股價下跌的原因,下面三個方面可以告訴你:
1、股東獲利了結:一般來講,限售解禁意味著更多的流通股進入市場,如果限售股東利潤豐厚,那麼獲利的動力也會變得更大,無形中會增加二級市場的拋盤,慢慢的公司的股價也會形成利空。
2、散戶提前出逃:因為擔心股東們拋售股票,很大概率很多中小投資者會在解禁到來之前出逃,那麼股價也就會提前下跌了,
3、解禁股佔比大:另外,解禁市值和解禁股本占總股本的比例成正比,從而導致股價的利空也越大,
三、股票解禁是好還是壞?可以買嗎?
股票解禁換句話說就是增加了二級市場中股票交易的供給量,要看情況來分析。譬如說,解禁股的大部分是小股東,在解禁之後,或許會拋出他們手中的股票,乃至股價跌落;反之,假如大多數是機構或者國有股東持有解禁股,他們為了使較高持股比例不下降,不可能輕易拋出手中股票的,對穩定股價有一定的幫助。總而言之,股票解禁對於股價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我們要仔細判斷,它的走勢與很多因素都有關系,我們得結合更多的技術指標深入分析。如果確實無法判斷,診斷股票平台可以直接進入,輸入股票代碼獲取股票診斷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應答時間:2021-09-24,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⑻ 限售股解禁是什麼意思為什麼會有限售股呢融資融卷又是什麼意思呢
你好,股票解禁,就是限售股的限售期結束了,變成可流退股市。主要分為兩大類:
一、首發限售股
公司IPO申請上市,首發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屬於首發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上市後6個月內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普通股東(非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也不存在突擊入股情況: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鎖定一年。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鎖定一年,離職後鎖定半年。
二、增發限售股
增發限售股,是已經上市的公司,通過增發新股的方式融資進行非公開增發,這部份股票也有限定期。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解禁,就是以上兩類限售股鎖定期已滿,解除禁售。解禁會增加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份,增加股票實際供給,肯定是利空。但解禁股並不是一解禁就可以直接套現賣出,需要按照減持股份相關規定進行減持。
根據2017年新修訂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及深滬交易所相關細則,持有公司IPO前發行股份的所有股東均都被納入監管范圍(修訂前僅限制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需要遵守相關減持規定。主要規定包括:
(1)集中競價交易退出:任意連續90自然日內減持數量公司總股本1%。(2)大宗交易退出:任意連續90自然日內減持數量公司總股本2%,而且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股份。
融資融券交易,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
⑼ 定向增發股票限售時間 定增股票限售期是多長時間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2011年修訂)》第九條: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第十條 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證監會2007年7月4日發布的《關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的注意事項》規定:
1、董事會決議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應當明確具體的發行對象名稱及其認購價格或定價原則、認購數量或數量區間,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至少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2、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應當明確選擇發行對象的范圍和資格,定價原則、限售期。決議應當載明,具體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將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根據發行對象申購報價的情況,遵照價格優先原則確定;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至少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3、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會作出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應當載明具體的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定價原則;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不得轉讓:
(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2)、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3)、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目前的投行實務中,定向增發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關聯方認購的股份在發行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他機構投資者認購的股份在發行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⑽ 為什麼控股股東不參與增發
公司控股股東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東不得通過通道參與定增,並嚴控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的非資本性支出。
公司的控股股東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獲取上市公司股份的,應直接認購取得,不得通過資管產品或有限合夥等形式參與認購。
如已披露的預案中,存在控股股東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通過資管產品、有限合夥,單獨或與第三方參與非公開發行認購的情形,應予以規范,具體如下:控股股東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應作為單個發行對象參與認購,認購額不變,發行方案作相應調整,且不需要重新確定定價基準日,制定該規定的目的是增加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