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成立大會暨第一次股東大會、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問題
1. 如成立的是有限公司,無需包含;股份公司一般要有這個議案;
2. 新公司董事長為主持人;
3. 可以不開。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會議程序和內容是有區別的。
㈡ 新上任的股東如何在第一次股東大會上如何演講(物業管理公司)
最好還是先低抄調 謙虛襲點 演講的時候先輕輕用嗓子咳一聲 等安靜了 說我在這里先感謝各位叔叔阿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來到這里 說自己是個晚輩 有時候如果在不經意間說錯什麼 以後還請各位叔叔阿姨多多包涵多多照顧 希望大家一起努力 好讓公司在市場上能脫穎而出 這里稍微大點聲 讓我們大家攜手一起走向光明的頂峰 謝謝 這就完事了 開會不要時間太長 尤其是下面是一些長輩 還讓人煩
㈢ 股東會發言稿!@
一、會來議概述
會議的涵義與作用源
組織會議,簡稱「辦會」,是秘書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
什麼是會議?簡單地說,三個人以上、聚合在一起、就某個或某些議題進行討論或解決,就是會議。兩個人談話或討論叫交談或會談,三個人以上,沒有主持人又沒有中心議題的談話叫閑聊。
另外,眾多人聚合在一起,也有主持人或主辦人,但不是為了討論或解決問題,而是為了顯示某種精神或力量,或是為了同一個目標而進行的有組織的活動,也被稱作什麼「會」。前者如慶祝會、歡迎會、聲討會等;後者如運動會、展銷會、追悼會或者宴會、舞會,等等。這些「會」,只是聚會,「會而不議」,和我們這里討論的「會議」在性質上和作用上是有區別的。
通常,召開會議需要一定的時間,在一定的地點,正式的會議還要冠以能反映會議內容、性質、人員、時間、地點等完整而確切的名稱。
㈣ 第一次股東大會議題應該有哪些
凡是公開招股的股份公司,從它開始營業之日算起,一般規定在最短不少於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時期內舉行一次公司全體股東大會。會議主要任務是審查公司董事在開會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東提出的法定報告。目的在於命讓所有股東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況以及進行重要業務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礎。
㈤ 我是總經理第一次開股東會我該怎麼講
我覺得應該向各位股東做業績報表 是否完成計劃目標 提出相關問題 討論解決 規劃下季度目標 制定詳細的方案等等!
㈥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首次會議由誰主持
出資最多的股東主持。
㈦ 首次股東會決議範本
首次股東會決議範本:
**公司首次股東會決議
會議時間:年 月 日
會議地內點:
會議性容質:首次股東會議
會議通知方式:本次股東會議已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到會情況: ***、***共計兩個股東全部到會
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 ***召集並主持,會議決議如下:
一、確定了公司名稱為:
一、確定了本公司股東人數由 ***、***兩人組成;
二、決定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實收資本1000萬元)。其中:***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三、公司的經營范圍:向房地產企業投資。
四、制定並通過了公司章程;
五、公司不設董事會,選舉***為本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選舉***為本公司監事,聘任***為本公司經理(執行董事兼任)。董事、監事、經理任期均為三年,連選或連聘可以連任。
六、經審查,以上人員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任職資格。
七、公司成立後,五日內向股東發出資證明書
八、同意委託 同志前往市工商局辦理本公司設立登記。
以上決議,全體股東100%通過。
全體股東簽字:
年 月 日
㈧ 有限公司的第一次股東會議議程需准備那些資料
如果是剛注冊設立的第一次會議,需要准備如下資料:
1、選舉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聘任獨立董事、非職工代表參與董事會成員的相關材料:候選人資料介紹、選舉流程、選票、投票箱及相關工作人員分工的確定。
2、董事會、監事會成員有關報酬事項提案
3、公司經營計劃草案(重點經營指標)。
4、股東會會議制度草案。
5、股東知情權保障措施草案。
如果是第一年度末股東會議則是:
1、年度經營工作報告。
2、下一年度經營計劃及費用支出計劃。
3、董事會、監事會工作報告。
4、利潤分配方案。
5、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及重點工作項目專項報告。
6、招待費用報告及審計說明。
7、股東知情權保障措施實施情況匯報。
8、有關章程、公積金使用等需要股東會決定的事項報告及草案。
㈨ 如何舉行有限責任公司第一次股東大會
有限責任公司的首次股東會會議的召開: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各股東可依照法律規定行使股東的職權。首次股東會會議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第一次召開的有全體股東參加的會議。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八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四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