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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可以單方面注資么

發布時間:2021-12-20 20:46:23

⑴ 公司可以單方面退出股東嗎

股東通常情況下是不可以單方面退出的。如果股東要退出的,需要轉讓股權給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可以請求公司回購其股份,並且支付給股東一個合理的價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⑵ 公司股東注資流程

(1)全體股東簽訂公司章程或出資協議書,約定出資額度、出資期限和出資形式(構成),股東應對出資形式的財產權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2)如約定設立公司全部或部分立即實繳的,公司根據全體股東約定設立臨時賬戶(可約定確定設立前以個人賬戶作為臨時賬戶),股東貨幣出資的,於約定的期間內將約定貨幣種類和數量匯入該臨時賬戶;
(3)以實物出資的,股東協商確定或指定財物保管人,及時交付發生物權轉移的,將該出資實物交付保管人,並由保管人出具收到證明;
(4)以需變更產權登記的實物出資的,暫將該實物權屬證明交付保管人或承諾公司設立後變更登記事項,公司設立後根據約定或法定時間為公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股權出資的法定程序:
(1)辦理股權出資批准手續;
涉及國有股權出資,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股權公司股東轉讓股權必須經批準的,先行辦理批准手續。
(2)股權經依法設立的評估機構評估;
(3)股權認繳出資或實際繳納出資;
(4)股權出資公司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5)被投資公司進行驗資;
(6)被投資公司辦理實收資本變更登記。
一、股權出資的繳納辦法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權作為非貨幣財產應當區分不同情形分別按照以下方式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一)投資人在公司設立時,依法以股權出資的,被投資公司應當在申請辦理設立登記時辦理股權認繳出資的出資人姓名或者名稱,以及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登記。投資人實際繳納股權出資後,被投資公司應當申請辦理實收資本變更登記,被投資公司屬於有限責任公司或者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當申請辦理有關投資人實際繳納出資額、出資時間等的變更登記。
(二)投資人在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以股權實際繳納出資的,被投資公司應當申請辦理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變更登記。被投資公司屬於有限責任公司的,還應當申請辦理有關投資人姓名或者名稱,以及認繳和實際繳納的出資額、出資時間等的變更登記。
二、股權出資操作應當提交的材料
(一)股權出資設立公司,應向工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發起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全體股東(發起人)簽署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應當就出資方式、股權交付的方式、期限作出規定;
(4)股東(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驗資證明應當載明投資人在股權公司的股權持有情況和實繳情況、股權評估情況和評估結果;
(6)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8)住所使用證明;
(9)《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10)以股權出資的投資人簽署的《股權出資告知承諾書》;
(11)股權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需加蓋股權公司印章);
(1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股權出資增加公司注冊資本,應向工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股東會(大會)決議或者股東的書面決定;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驗資證明應當載明投資人在股權公司的股權持有情況和實繳情況、股權評估情況和評估結果;
(6)以股權出資的投資人簽署的《股權出資告知承諾書》;
(7)股權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需加蓋股權公司印章);
(8)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股權公司的股東變更登記,應向工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法人備案申請表》);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股東會決議或股東的書面決定;
(4)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劃轉證明,涉及國有股的還應提交相關部門證明文件;
(5)、被投資公司的主體資格證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7)股權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⑶ 如果工商變更了股權,但是股東並沒有實際注資這種算數嗎

到工商局注冊登記窗口,提出咨詢,他們會履行一次告知義務,給你一張申請材料詳單.你按下面的材料准備好就可以了. 一般來說,主要是以下內容: 1、公司委託你辦理變更登記的委託書(制式表格,可網上下載); 2、變更登記申請書(制式表格可下載); 3、原股東會決議(A同意修改章程;B同意股權轉讓); 4、股東股權轉讓協議書; 5、新股東會決議(如果變更股東不涉及法定代表人、監事、經理等的變化,則不需要); 6、新股東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7、任職文件(法定代表人、監事、經理不發生變化則不需要); 8、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手機網路『網路現金貸』,隨時滿足您的消費需求!)

⑷ 大股東(佔90%的股份)是否可以單方面隨意增資

法規怎麼規定的不要管。如果你想增資的話,小股東是攔不住你的,因為他們本就沒什麼話語權,一般的情況,人、財、物的權全部在你手上拿著,他們有什麼本錢阻止你增資呢?
只不過,10%也是股份,也是隨自己一起拼天下的兄弟,鬧將起來了不好。做好利益分配和感情安撫就可以了。

⑸ 開了基本戶,還沒拿到開戶許可證之前股東可以往裡注資嗎

難道沒有驗資?首先是臨時賬戶,當公司成立後轉為公司基本賬戶,沒有開戶許可證,那麼就還不是基本賬戶

⑹ 股東可以借用注冊資金嗎

股東可以向公司借款,但是不可以借用注冊資金。現分析如下:

1、股東投資以後,注冊資金的所有權歸公司所有,股東只有股權。這時股東向公司借款,與注冊資金無關。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條公司注冊資本是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實繳或者認繳的出資額。

2、股東向公司借款,就是個人名義借款的行為。應當依據規定訂立借款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3、股東不得以借款名義做出抽逃資本金的行為,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法律規定
《關於虛假出資認定問題的答復》(工商企字【2002】第97號)解釋如下:公司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銀行賬戶將資金以借款名義借給股東,然後以股東名義作為投資追加註冊資本,但實際上,公司未將資金交付給借款的股東,借款的股東也未辦理資金轉移手續,而是公司將股東所借資金在該公司銀行賬戶之間內部轉賬,股東本身並未增加任何實際投資。此種行為可以認定為虛假出資行為。
《關於公司股東以借款為名抽回注冊資本是否屬於抽逃出資行為的請示的答復》
公司股東為規避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借款方式全額抽回其出資的,應按抽逃出資行為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法釋【2011】3號)
第十二條 公司成立後,公司、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相關股東的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損害公司權益為由,請求認定該股東抽逃出資的,法院應予支持:
(1)將出資款項轉入公司賬戶驗資後又轉出;
(2)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將其出資轉出;
(3)製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
(4)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5)其他未經法定程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

⑺ 股東要求注資。一共6個股東。四個人不同意注資其中包括法人,其中兩個人要求注資,如果不注資要求公司清算

注資因為涉及到價格問題,是要各方同意的;一個人接手管理,就是其他股東把股權轉讓給他,這個要雙方協商。
內部拍賣,也是一種方法。我個人認為不需要全體股東同意。首先是誰的股份願意拿出來拍賣,誰首先得同意,也就是出讓方首先同意轉讓自己的股份。
但是出讓方股東可能會把底價定的很高,有意向受讓的未必願意。
不願意受讓的股東,可以不參加拍賣。

⑻ 股權質押期間能改變出資方式嗎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等,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不能按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因此你若單方面變更出資方式,除應當按照原來確定的出資方式履行出資義務之外,還可能要向其他股東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即使其他股東都同意你用價值30萬元的房產直接代替30萬元的現金出資,同樣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礙,公司法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如果你的30萬現金出資直接用房產代替,那麼你們股東的所有現金出資只佔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低於法定最低要求。故你以房產直接代替現金出資存在法律上的障礙,建議你變現房產後按規定以變現房屋後的現金出資,或者以房產抵押貸款等方式籌集現金出資。

⑼ 公司能不能做為一個整體來向其他公司注資做股東

1、公司可以作為一個整體來向其他公司注資做股東。理由是:
①股東不僅局限於自然人,也可以是包括公司在內的法人。
②公司可以作為股東發起設立新的公司,也可以通過注資的方式成為其它公司的股東。
③現實中,中小型的公司多為個人出資設立,而大型公司絕大多數都是由公司出資設立的。
2、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其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東在向工商部門行使上述知情權,調取相關資料時應當向工商部門提供自己的身份證件。工商部門要求提供其他證明股東身份的材料如股東證書的,股東可以申請公司協助製作並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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