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東是否可以申請對股份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
《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知情權做了規定:
1、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九十八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公司應當定期向股東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款:「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列席並接受股東的質詢」。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知情權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㈡ 請問公司股東舉報其他股東職務侵佔,警方要求必須提供財務審計報告怎麼辦
警方處理也是對的,你所反映問題,是屬行政范圍問題,是否違紀問題,當然要提財務審紀報告。只有先確定他有可能犯罪,公安才能介入。要不然,抓錯人怎麼辦?你還未有其「犯罪」證據,才是懷疑。首先內部要落實該不該請人吃飯,白條是否真實,轉100萬是否違法。如只是民事問題,應公司內部按制度處理。只有設謙犯罪才能報案。
㈢ 股東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進行審計嗎
股東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進行審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
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3)股東要求財務審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三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三十八條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十九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㈣ 股東如何要求內部審計
你想要的是民間審計。現代企業制度使得企業的所有權(股東)和經營權(經理)是分離的。股東為了掌握經理經營的狀況就需要有外人來查賬。這里的外人,就是注冊會計師。你可以與你所在地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聯系,與他簽署審計XIE定,要求對你的企業進行審計。注冊會計師會對你企業所有的賬務進行審計,要求公司管理人員提供原始憑證,看是否有做假賬,設立賬外賬,偷稅漏稅等行為,另外還會看公司內部控制是否健全。你不用擔心或要求注冊會計師去做什麼,審什麼,他們有自己的審計事項和原則的。
另外: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的一個部門,就像財務部一樣。有個審計部。審計部檢查企業的賬務合理與否的情況,並進行監督。但由於內部審計屬於企業內部人員,所以其獨立性比較差。審計結果易受影響。
參考:全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安永、畢馬威、德勤。
㈤ 新增擴資股東要求對前面財務審計確認合理合法嗎
新增擴資股東要求對前面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是合理合法的,如果不經過審計,一筆糊塗賬,資產和負債是否屬實,收益是否合理,都要全面確認,以便股東確定是否新增投資。
㈥ 小股東可以要求審計公司的賬目嗎
根據《公司法》,股東(無論大小)有權要求查閱、復制公司財務報告。但如果要求查閱會計賬簿的,需要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如果公司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有可能會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需在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回復並說明理由)。所以這是雙方博弈的一個過程吧,單從法律層面,公司法確實賦予了股東有查賬的權利。
㈦ 股東有權利申請審計嗎
不能
《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股東有權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了解,但是否對公司財務賬簿進行審計屬於公司自治的內容,應當由公司內部協商確定,不屬於公司法規定的股東知情權的范疇,因此,作為股東,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所有權利,但要求進行審計是不包括在內的,所以,其無權擅自提起對公司的審計
㈧ 股東有權進行公司財務審計嗎
股東無權要求公司審計賬目。公司法規定的股東知情權的范疇為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股東也可以要求查閱財務會計報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依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㈨ 股東要索取公司財務報表審計報告有啥程序走
做審計報告的作用:
(一)鑒證作用
注冊會計師簽發的審計報告,不同於審計和內部審計的審計報告,是以超然獨立的第三者身份,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合法性、公允性發表意見。
這種意見,具有鑒證作用,得到了及其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
有關部門,如財政部門、稅務部門等了解、掌握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主要依據是提供的財務報表。
財務報表是否合法、公允,主要依據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做出判斷。
股份制的股東j主要依據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來判斷被的財務報表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以進行決策等。
(二)保護作用
注冊會計師通過審計,可以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出具不同類型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以提高或降低財務報表信息使用者對財務報表的信賴程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被審計單位的財產、債權人和股東的權益及利害關系人的利益起到保護作用。
如者為了減少風險,在進行之前,必須要查閱被的財務報表和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了解被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
者根據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做出決策,可以降低其風險。
(三)證明作用
審計報告是對注冊會計師審計任務完成情況及其結果所做的總結,它可以表明審計工作的質量並明確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
因此,審計報告可以對審計工作質量和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起證明作用。
通過審計報告,可以證明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是否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是否以審計工作底稿為依據發表審計意見,發表的審計意見是否與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相一致,審計工作的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通過審計報告,可以證明注冊會計師審計責任的履行情況。
㈩ 作為小股東可以要求對公司財務進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