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股權證明書
股權證明書就是由公司出具給股東的,該有公司章的證明這個人(或者法人)是公司股東的一份權利證書.
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
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② 股東權利內容是什麼
股東的權利內容如下:
1、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
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依法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4、股東知情權;
5、盈餘分配權和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
6、對公司新增資本的優先認購權;
7、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東大會的權利。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三條,股東查閱、復制權,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
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③ 股東權益是什麼
股東權益是指股份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即凈資產值),或公司資本(corporate capital)。股東權益包括實繳股本和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