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東大會會議紀要怎麼寫
還是按
會議紀要
一樣寫啊!不過
股東大會
多了一項
會簽
,因為會上的決定都是經各股東確定首肯的,會簽是很重要的一項,平時的會議紀要只是單方面的下達人物和工作反映跟進等就可以不用會簽。
㈡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去當地工商局網站或者辦事窗口下載或者直接拿格式文本咯。
㈢ 哪位能給我一份上市公司的董事會、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的範本
公司2011年度股東大會會議紀要(年月日)一、會議名稱:二、會議出席人員:出席股東及股東代表:出席董事:出席監事:
出席董秘:
列席高管:
律師:會議記錄:
三、會議地址:公司會議室
四、會議時間:
年
月
日
五、會議主持人:董事長
先生六、會議表決監票、計票人監票人:
計票人:七、會議內容:1、審議《2011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表決結果:同意股數
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股數0股;棄權股數0股。由於《2011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根據有關規定,該議案獲得通過。(本頁為2011年度股東大會會議紀要簽字頁)出席董事:出席監事:董事會秘書:
記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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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一般股東會議記錄的內容有哪些需要記錄的有哪些
一、准確寫明會議名稱(要寫全稱),開會時間、地點,會議性質。
二、詳細記下會議主持人、出席會議應到和實到人數,缺席、遲到或早退人數及其姓名、職務,記錄者姓名。
如果是群眾性大會,只要記參加的對象和總人數,以及出席會議的較重要的領導成員即可。如果某些重要的會議,出席對象來自不同單位,應設置簽名簿,請出席者簽署姓名、單位、職務等。
三、真實記錄會議上的發言和有關動態。會議發言的內容是記錄的重點。其他會議動態,如發言中插話、笑聲、掌聲,臨時中斷以及別的重要的會場情況等,也應予以記錄。
記錄發言可分摘要與全文兩種。多數會議只要記錄發言要點,即把發言者講了哪幾個問題,每一個問題的基本觀點與主要事實、結論,對別人發言的態度等,作摘要式的記錄,不必「有聞必錄」。
某些特別重要的會議或特別重要人物的發言,需要記下全部內容。有錄音機的,可先錄音,會後再整理出全文;沒有錄音條件,應由速記人員擔任記錄;沒有速記人員,可以多配幾個記得快的人擔任記錄,以便會後互相校對補充。
四、記錄會議的結果,如會議的決定、決議或表決等情況。
會議記錄要求忠於事實,不能夾雜記錄者的任何個人情感,更不允許有意增刪發言內容。會議記錄一般不宜公開發表,如需發表,應徵得發言者的審閱同意。
㈤ 股東會會議紀要和記錄的區別~ 會議紀要需要全體股東簽名還是會議記錄需要~給出根據。
股東會議記錄需要全體股東簽名,股東會議記錄是股東會議組織情況和具體內容的記載。
「記錄」有詳記與略記之別,略記是記會議大要,會議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論。
詳記則要求記錄的項目必須完備,記錄的言論必須詳細完整。
股東會議紀要是股東會議要點文件,會議紀要正文一般由兩部分組成:一是會議概況,主要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名稱、主持人,與會人員,基本議程;二是會議的精神和議定事項。
公司法第四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的通知與記錄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5)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人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㈥ 股份公司會議記錄為何要出席董事簽字
股份公司的發起人為2-200人。
股份公司為資合性公司。
那麼,董事會為股東大會的召集者,董事長為主持人。
股東大會,表決後形成一些資料,由參加會議的董事見證並且簽字即可。
而股份公司的股東是沒有上限的, 有的股份公司的股東可以達到好幾十萬,而讓所有的股東都簽字是不現實的,也沒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