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榮盛發展股票為什麼跌的這么慘是不是公司要破產了
榮盛房地產,騙子開發商
我是9月30號下班後接到一個銷售顧問的電話,說有一個商鋪項目唐山榮盛未來城,購買後開發商返租十年年利率10%,十年後開發商100%原價回購,銷售又跟我說現在這個項目特別火爆,尤其小戶型很搶手,還給我發了項目的照片,我心動了,他讓我趕緊把訂金交上,說訂晚了小戶型就沒有了,我一著急也沒多想就給他打了兩萬塊錢,他說十月一號一早就去訂房。因為我家是外地的,我坐十月二號晚上火車到唐山,到了項目現場一看跟銷售之前所描述的大相徑庭,50萬的房子,說是10%利息即使首付不分期,利率也只能達到9%,十年後原價回購其實只能收回40萬,覺得與當初銷售所介紹的不符,用微信給我發的合同也不完整,後來我才知道合同總共13頁,他只發了前幾頁,就合同的條款存在巨大分歧,無法達成一致,而且認購書是銷售簽的,我沒給他委託書讓他代簽,也沒有口頭委託讓他簽,當初他就根本沒有提過認購書這事,自作主張簽了。我要求退還兩萬元訂金,找到他們銷售部的領導孫經理,他先是左右推諉,後來就乾脆說公司有規定,認購書簽了就不退訂金,我說認購書不是我簽的,是你們自己簽的,而且我也沒委託過你們人簽,即使就法律而言,雙方就合同條款無法達成一致,訂金也是要返還的,扣留訂金屬於開發商的不當得利,而且你們在銷售過程中存在重大過失。可他態度非常蠻橫,訂金就是不退,這是公司的規定,愛咋地咋地,這兒不講法律,公司就是這么規定的……, 榮盛開發商的態度來個180度大轉彎,沒交錢時他是孫子,交了錢你就成了孫子,真是騙子開發商,幸好沒買他的商鋪,真要買了,十年的合同那叫坑死你沒商量,翻臉不認人,奉勸大家千萬別買榮盛未來城的商鋪,騙子商鋪。
⑵ 中大集團要破產了嗎
股東之間正在打官司,公司估計要重組,現在沒什麼好待遇,畢竟人心惶惶
⑶ 龐大集團現在是什麼狀況要破產了嗎
龐大現在就是前段時間被證監會調查,發現有泄露信息的情況,罰了一大筆錢,之後就陷入了融資無法成功,欠了一屁股債,資不抵債。
⑷ 南京豐盛集團和嘉盛集團是一個老闆嗎
是 季昌群
⑸ 盛大倒閉了嗎
盛大沒有倒閉。只是2017年8月28日,盛大集團將盛大游戲賣給了世紀華通,世紀華通真正成為了盛大游戲的新東家。
⑹ 公司要破產了
1.根據你的工齡,如果現在裁員可以有二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等你做滿2年才裁員的可以有二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單位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你本人裁員,否則就應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金給你。
3.以上是法律規定的最低要求,如果單位友情操作,可以補償更多些。如果沒有多加只有上述那些,那也沒有辦法,畢竟是滿足法律要求的。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