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朋友要開公司,請我做掛名股東,我能答應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如果公司未實際繳納你名下的注冊資本,一旦公司對外擔負債務,債權方可以要求你在出資額度內承擔補充責任。所以,擔任掛名股東需謹慎。
❷ 我是一名掛名股東,我想退出需要什麼手續
公司開股東會,做股東會決議,把股東轉給實際持有股東或者股東委託的其他人(最好直接給股東)
和接受股份股東簽股權轉讓協議
公司章程做修正案,變更股東名單
最後拿上面這些和單位營業執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去工商局辦理變更
❸ 掛名股東
就你所介紹的信息,另一名股東將現金打入你的卡中,由你再存入公司驗資專用賬戶,對於公司來說,你已經是事實股東,按照股東會決議的認股比率擁有認股權,即你的股份,按照持有的股份比率和公司章程、國家公司法等法律和規章的規定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和分紅,如果人司盈利高的話,這將是你一筆不菲的收入;
但是,你的出資額必竟是另一位股東出的,如果發生究紛將面臨一定的法律風險。當然,你分紅比率很少的情況下,股東們也不會與你計較這點。
❹ 我是一個掛名股東和掛名法定代表人,我不知道我和實際股東有沒有代持協議。我擔心有風險,於是要求實際股
問:我是一個掛名股東和掛名法定代表人,我不知道我和實際股東有沒有代持協議。我擔心有風險,於是要求實際股東把我的股權轉讓出去和變更法定代表人。實際股東答應了,後來跟我說辦好了,我到工商局網站查看確實我的股權轉讓出去了,法定代表人也變更了,但是在辦理的過程中我都不在場,所有的決議,協議,文件都不是我本人所簽,其他人的簽名我也不知道是否是本人所簽,請問這樣的股權轉讓和法定代表人變更合法有效嗎?以後會不會給我帶來麻煩?有什麼補救的措施?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公司股權轉讓需變更的文件如下:
1、公司原股東會關於轉讓股權的決議;
2、股權轉讓協議必須明確的內容,有:
(1)股權如何轉讓
(2)轉讓前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3、公司新股東會決議內容,主要包括:
(1)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選舉董事、監事人員(如董事發生變化須提供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如原董事會成員不變的也須說明原董事會組成人員不變);
4、向私營企業或自然人轉讓股權的須提供驗資報告、交割單如屬全民、集體企業及交割合同;
5、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東身份證原件;
7、股東選舉董事、法定代表人決議;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9、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10、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申請報告;
11、新股東承諾書;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簡歷;
13、原法人股東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14、新股東身份證明,非當地戶籍的需要暫住證,法人股東需要經工商局簽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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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需要您將股權轉讓給第三方,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東對您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3、需要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4、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5、在上述文件簽署後30日內,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6、股權轉讓的債權債務一般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中進行詳細約定。
❺ 公司想讓我做掛名股東,可我又不好拒絕,請問有
掛個名
私下裡再簽訂一個免責協議
❻ 我是掛名股東么有出資,和法人聯系不上,么有手續怎麼樣可以退出公司該找誰處理
掛名股東沒有出資,不參與經營行為,不參與分紅,產生的法律後果和你也沒關系。
認定股東是以實際出資來認定,即實際出資人才是股東,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你沒有出資,公司即使破產,也和你沒關系。如果想退出,得和現在的法人或者其他股東聯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