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怎樣從股票圈錢
上市公司高溢價發行愈演愈烈
自從ipo恢復以來,上市公司高溢價發行股票愈演愈烈。我看了以下,在主板市場上,除了四川成渝之外,新股發行價好像沒有市贏率低於30倍的上市公司,其中,中國建築、光大證券、奧飛動漫、太陽電纜、湘鄂情的發行價收益率均超過50倍。
至於剛剛露面的創業板,新股發行價更是高得離譜,鼎漢技術的發行價收益率竟然高達82.22倍。對於ipo的高溢價發行,市場上警覺之聲不絕於耳。可是,也聽到這樣一種聲音,認為高溢價是市場的選擇。不錯,高溢價是市場給出的,但一定要搞清楚是什麼樣的市場給出的。現在的中國證券市場,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競爭性市場,在市場選擇某一上市公司之前,"有關部門"先要選擇上市公司。
如果真的任由市場給予ipo定價,也好,乾脆就來一個徹底的市場化。只要符合條件,任何一家企業,想上市就上市,想什麼時候上市就什麼時候上市,企業千軍萬馬殺進股票市場融資。在這種情況下,不要說高溢價,我看,ipo恐怕很難溢價,甚至想平價發行都困難,能夠以較低折價將股票發行出去就謝天謝地了。作為一家上市公司,當然希望ipo價格越高越好。超額募集多少資金,都有"後備項目"承接。實在沒有後備項目,補充流動資金總可以了吧。流動資金多了,還怕用不掉嗎?不讓豪華裝修,多發些工資總可以吧。事實上,溢價發行ipo本來未可厚非,但過度溢價卻有問題了。想一想,次貸危機之所以拖垮美國經濟,並不是美國的金融資產存在了泡沫成份,泡沫本身就是金融業的特徵,但泡沫膨脹無邊卻害了美國經濟。中國的資本市場也一樣,也不能夠任由ipo過度高溢價。
現在,中國的ipo過度溢價發行。作為二級市場,只能夠以更高價格承接。如果出現暴跌,要二級市場投資者"買者自負",而一級市場發行者卻旱澇保收。即使最後跌破發行價,與上市公司無關,反正錢已經進入上市公司的口袋了,是吐不出來的。道理恨簡單,ipo高溢價發行就如同一個人的錢被"要"走很多。至於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投資者的利益就如同這個人的左右口袋一樣,無論哪個口袋多,哪個口袋少,總之是這個人的錢少了。
話又說回來了,果真讓中國證券市場買賣雙方隨時隨地進進出出,也就真成了經濟學上的完全競爭市場了。在一個完全競爭市場上,教科書上給予的是零利潤假設。所以說,通過行政審批進行"殼資源"的優化配置,適度ipo控制發行節奏也是必要的。在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一旦"背上這重重的殼",就應當"一步一步往上爬",將殼資源作為企業發展的動力,回報投資者,而不應當過分利用殼資源算計投資者的口袋。
既然在遴選上市公司方面做不到完全市場化,我看,在決定ipo發行價方面,的確要看市場的臉色,但也不能夠完全由市場說了算,規定一個市贏率的停板也是必要的。在並不完全市場化的證券市場上,在投資者只能夠在有限范圍內選擇上市公司的情況下,至少不能夠放任ipo定價在證券市場上完全"被選擇"。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要發行一億股股票,1.00
的每股收益率,採用
20
倍的發行價,就可以得到
20億的募集資金;而如果採用
30倍
的發行價,就可以得到
30億
的募集資金;以此類推。
Ⅱ 曾涉嫌造假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多了去了,以下是比較著名的。
2011-內蒙古公司瑞金礦業(0246.HK: 行情)於5月日停牌.此前有報導稱,該公司向港交所和中國政府當局提交的會計賬目差異很大.該公司股票目前一直在停牌狀態.
2011-2月公布的一份法院文件顯示,香港證券監管機構尋求凍結中國森林(0930.HK: 行情)行政總裁李寒春的資產.而中國森林則接受會計不合規調查.據路透獲得的法院文件,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已向高等法院申請凍結李寒春最多達3.98億港元的資產.在會計事務所畢馬威發現中國森林2010年會計年度可能出現違規之後,該公司股票自1月26日起一直停牌.
2010-中國紡織品公司洪良國際0946.HK2009年12月登陸港交所,而僅僅三個月後,即告停牌.香港證監會控訴其招股說明書"明顯誇大"財務狀況.香港證監會已經凍結了與洪良國際IPO融資額相等的資產.投資者資產尚未返還,相關方仍就證監會追回資金的方式在法院上辯訴.
2010--深圳證交所申斥綠大地(002200.SZ: 行情)和管理層嚴重浮報2009年和2010年利潤.
2010--5月黃光裕因賄賂,內幕交易和非法交易獲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黃光裕是國美電器的創始人,數度盤踞中國富豪榜首位.
2006--中國電器製造商廣東科龍電器和多位前高管因會計造假和其他違規行為受罰.該公司稱,被發現在2002-2004年間虛報12億元人民幣營收以及1.2042億元利潤.前董事會主席顧雛軍因財務造假和挪用公款判刑10年監禁.
2004--在新加坡上市的中國航油(新加坡)有限公司因石油衍生品交易巨虧5.50億美元,震驚市場,成為1995年霸菱銀行倒台之後新加坡最大的一起企業丑聞.新加坡一法院隨後判處該丑聞核心人物--中航油前總經理陳久霖超過四年的監禁.
2004年--香港廉政公署(ICAC)指控,原創維數碼控股有限公司(0751.HK: 行情)董事長兼常務董事黃宏生挪用公司逾600萬美元的資金.隨後,黃宏生因侵吞公司資金和認股期權詐騙被判入獄六年.創維是中國第三大電視機製造商.
2003年--中國排名第11位的富豪周正毅被拘捕,因其與中國銀行(3988.HK: 行情)(601988.SS: 行情)借入一筆20億元人民幣貸款遭到調查.周正毅手中掌控著兩家在港上市的公司.內線人士表示,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等上海市政府高官在幫助周正毅獲得一些市級重大項目的核准上起到了關鍵作用,而這些項目均牽涉丑聞.2008年,上海法院判處周毅正入獄16年,因其犯有五項罪名,其中包括挪用資金、行賄和偽造增值稅收據.該丑聞一度令中國金融市場承壓,且隨著對周正毅案件相關上海市政府官員、和貸款機構進行調查,引發一波大規模逮捕潮.陳良宇於2008年因受賄和濫用職權被判入獄18年.
2003年--中國富豪楊斌因商業犯罪被判刑18年,其罪行包括合同詐騙、偽造金融工具、行賄、非法佔有且使用農田.楊斌曾是中國第二大富豪,據測算擁有9億美元的財富.他所創立的歐亞農業於2004年從香港證交所摘牌.
2002-中國一法院以虛假會計行為判處鄭州百文多位前任高管監禁緩刑.這家在上海上市的零售商曾在1998至2000年期間公布合計逾15億元人民幣的虧損.
2001-中國監管機構發現三九企業集團及其附屬企業不正當挪用了在深交所上市的三九醫葯資金,規模達逾3億美元.
2001-中國證監會披露中國生物醫學企業廣夏(銀川)實業分別在1999年和2000年公布兩筆虛假獲利,規模各為1.78億人民幣和5.67億人民幣.該公司曾被廣泛奉為藍籌股.中國財政部稍後撤銷了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的執照,因其簽字認可廣夏的虛假獲利.
Ⅲ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有什麼法律責任
財務作假,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向審計所索賠,而相關審計人員的從業資格也可能會被取消,並處一定罰金。
Ⅳ 如何看透上市公司造假
1、利用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提高經營業績,粉飾財務報告。一般而言,國內的上市公司大多屬集團型企業,無論是從公司結構、組織形式、還是經營涉足范圍、各個運作環節等,大多處於一種復合形的多元架構。其向公眾披露的合並會計報表數據范圍涵蓋了母公司、子公司、各類合營公司、聯營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響等各類企業的經濟活動情況。關聯企業均為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核算,但關聯企業之間往往在整個集團內又相互配套,甚至互為商業購銷客戶,這些在理論上為上市公司通過內部交易調節合並數據提供了一個平台。在1997年《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發布之前,由於對關聯方交易缺乏約束,有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內部關聯企業的關系或與控股股東的關聯企業關系,通過採取諸如買賣商品、轉移價格、轉讓其他資產、提供勞務、代理、租賃、提供資金、轉移項目、簽署各種協議、合約等五花八門的方式,以調節收入、利潤數字為目標,尋找各種合乎邏輯的借口,在關聯企業之間進行非實質性轉移交易,粉飾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編造了一個又一個的美麗謊言。《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自1997年1月1日起實施以後,對關聯方交易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但由於上市公司關聯方關系錯綜復雜,如果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大股東故意向中介監督機構隱瞞關系和關聯方的交易,加之中介機構的審計不深入,過於相信上市公司的一面之詞,利用關聯方交易粉飾財務報告的情況就難以杜絕。
2、通過「泡沫重組」,或突擊進行資產轉讓等方式,追求一種華而不實的短期逐利行為。每到年底,各家「T」類或准「T」類公司為避免停市摘牌厄運,挖空心思,利用各種形式的重組和資產轉讓、股權轉讓等「一錘子買賣生意」方式調節報表,扭虧為盈,涉險過關。據全景網統計,1999-2000年間至少有45家上市公司進行了60起債務重組和資產股權轉讓,涉及金額80億元,其中正是有一些企圖利用債務重組和資產轉讓的「魔方」來一個蛇頭虎尾,2001年中報顯示老「PT」企業全線扭虧,是否是一種巧合,筆者對此存在質疑。還有一些本來有較好業績的企業,為了給人以高成長的印象或其他目的(如操縱二級市場價格等),「大幅」增長利潤。實際上,這種通過債務重組和轉讓資產等方式所獲得的非經常性收益並不是總能得到,由於主營業務沒有實際成長,這些企業在業績大幅提升一兩年後,往往又出現業績大幅縮水的情況,投資者則因為只看重企業表面收益的增長而投資失敗。
3、賬面資產與資產本身的實際價值背離,資產負債表中的虛擬資產大量滲透。
仔細閱讀2001年以前的上市公司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我們不難看出,在資產負債表中,列入上市公司資產類項目的待處理財產損溢、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等較直觀的虛資產部分在許多公司中佔有較大的數額,有的公司高達千萬余元,在某種程度上講這是以往年度不穩健的會計政策造成的後果,同時也是未來必須用盈利來消化的包袱。這還不算,另外還有一部分只有上市公司本身清楚的東西,即應收賬項中有多少收不回的壞賬?存貨中有多少滯銷、貶值、甚至報廢的部分?固定資產中到底有多少與現實公允價值背離較遠的部分,有多少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可預見的經濟效益但仍反映在賬表上的固定資產,還有無形資產部分等等,實際上往往只有在企業最終清算時虛實差別才充分顯現出來,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企業一遇到清算清盤時、重組時、改制時就會出現「大窟窿」的原因。當然,新的《企業會計制度》在某種程度上正在通過充分計提各項減值准備解決這些問題,但是相信有相當多的企業由於歷史、重組、置換、計提、設備更新、技術發展等諸多原因存在著資產嚴重脫離其實際價值甚至虛擬資產的情況。
4、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公開或隱形佔用其配股資金,風險揭示不明。
由於上市公司改制不徹底,加之監管機制尚不完善,導致控股股東一股獨大,在某種程度上左右著上市公司的經營行為,上市公司成為大股東的提款機就不足為怪了。實際上,大股東擠占挪用上市公司的配股資金可以說佔了很大的層面,只不過是佔用的程度和多寡不同罷了。在二級市場的收購戰和上市公司法人股的轉讓及各種重組中,本身就不排除有專沖著想通過控股上市公司,旨在利用二級市場的便利籌資條件進行「圈錢」的圖謀行為。在擠占挪用的形式上,有直接的形式如通過內部融資、借貸,也有隱形的方式如通過內部銀行結算佔用等等形式,上市公司在披露時往往是迴避或含糊其辭。實際上,控股股東擠占挪用的資金往往因為投資失策或變成其他非貨幣性資產而不能按期歸還或歸還時大打折扣,可謂「借錢容易還錢難」,往往形成上市公司的一筆長期應收賬項,時間一長,存在著極大的風險。
5、大肆公開造假,人為編造原始憑證,出具極具欺騙性的財務會計報告。
上市公司公然造假的事在中國證券市場時有發生,從較早的「瓊民源」事件到前不久浮出水面的「銀廣夏」事件,使人們對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越來越產生懷疑,從而引起「會計信息危機」。一般情況下,純粹弄虛作假、故意編造原始憑證和虛假商業合同等的情況在上市公司中占極少數,但筆者認為這是會計信息造假最惡劣的一種,因為它不同於利用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和會計規則的伸縮性在有限的范圍內調節財務數據。譬如少提各項減值准備以求虛增利潤等的公然造假完全就是一種欺詐行為。他們通過編造不實的購銷、代理等各種合同或協議,以及相配套的可以反映增加收入和利潤的原始交割單證,按照其設定的收入和利潤數字,從主觀意志出發,在具體構成經濟事項的表象上蒙騙執業不夠嚴謹的中介審計機構和投資者,採取此種造假行為的上市公司在其幕後都隱藏著不可告人的動機。如與二級市場黑庄勾結操縱股價、惡意圈錢、免於摘牌而孤注一擲等等。
6、或有事項特別是預計負債方面揭示不明確、不完整或迴避揭示。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或有事項這一特定的經濟現象已越來越多地存在於企業的經營活動中,並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較大的影響。一般常見的或有事項有:商業票據背書轉讓或貼現、未決仲裁或訴訟、債務擔保、產品質量擔保等等。可以說目前從普遍意義上講,上市公司絕大部分在或有事項上的相關信息披露上是不明確、不完整甚至有些採取迴避的態度,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為人們對或有事項這一特定經濟現象認識不深,事前估計不足,認為在或有事項可能發生但沒有實際發生前沒有必要加以確認記錄;另一方面由於歷史等諸多因素如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等,具體會計信息披露人員對本可以反映的或有事項無法確認和記錄,如公司出現擔保業務後不反映也不主動向中介機構提示,外界考證起來比較困難,甚至還有個別少數領導簽字蓋章擔保後,企業本身的財務人員都不知情,更談不上披露。但一旦或有事項實際發生,公司面臨承擔責任時,一般數額往往較大,致使廣大投資者有一種被愚弄欺騙的感覺。
Ⅳ 上市公司數據造假向哪舉報
向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舉報,證監會官方網站上有投訴舉報專欄
Ⅵ 上市公司造假案例 我一個朋友曾經幫一個公司私刻了當地報社印章。搜羅了很多身份證作為股東充數
私刻印章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了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了對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的處罰;如果你朋友的這種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那麼就不會觸犯刑法,只是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制裁,即被罰款。
搜羅身份證,幫助公司虛假上市的行為;目前還不好輕易認定你朋友的這行為有和具體表現,因為你敘述的不太具體;如果他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股票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編造虛假內容,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就觸犯了欺詐發行股票罪;
如果你朋友構成欺詐發行股票罪,因為你朋友和該公司是共同犯罪,所以公司也構成該罪;如果你朋友不構成該罪的話;該公司也不會構成該罪,只是會因為在虛假上市過程中的某些行為而受到處罰,比如違法披露信息、騙取發行核準的行為。
參考條文:《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百六十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一百九十三條。
Ⅶ 上市公司一般會做假虛報業績嗎。如果被查出有什麼後果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多多少少會有一些做假虛報業績的行為。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就有不真實全面的披露信息的嫌疑。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法律責任:
財務作假,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向審計所索賠,而相關審計人員的從業資格也可能會被取消,並處一定罰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以及證監會聯合發布《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對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案件的追訴標准做了規定。
其中明確指出,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虛增或者虛減資產達到當期披露的資產總額30%以上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有的財務造假都與公司高管有關,只要斷絕了高管的推卸責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動力就可以消除大半。因此,在我國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現象屢禁不絕的情況下,不妨借鑒美國的做法,通過立法,讓高管對財務造假承擔法律責任。這樣,既可以確保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真實性,保護投資者利益,也能促使整個社會誠信度的提高。
Ⅷ 上市公司造假老百姓知道嗎,吃虧的還是老百姓
上市公司造假。老百姓不一定知道。當然吃虧的肯定是老百姓,但是老百姓能做什麼呢?
Ⅸ 由於上市公司造假導致的損失,股民能不能發起維權
上市公司造假,現在任何沒有這方面的條款來幫助投資者維護索賠,這就是我們中國股市缺陷,往往上市公司違法違規,就是投資者來背黑鍋。
遇上了這種事情,都是要靠自己主動去維護權益,先從媒體或者券商了解這個公司被證監判定違法違規,上市公司法人代表和大股東被罰頂格60萬,就基本上是定了上市公司違法違規的事實,然後我們就可以查尋專門為投資者維權的律師,如大智慧和同花順股票交易軟體都有代股民維權的業務,或者上網搜索股票維權的律師,或者當地有些律師事務所都有股票維權業務的,包括咨詢一下你開戶的證券部。
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