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大股東最大持股比例
大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版持有的股權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 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股本總額4億元以下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75%,股本總額4億元以上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90%。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機制的基礎,它決定了股東結構、股權集中程度以及大股東身份、導致股東行使權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較大的區別,進而對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運作及績效有較大影響,換句話說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中的內部監督機制直接發生作用;同時,股權結構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反過來,股權結構也對外部治理機制產生間接作用。
Ⅱ 公司成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那原始股東利益如何
如果重組成功抄:
1、上市公司股份由貴公司(法人)直接持有,而非由公司的自然人股東直接持有;
2、貴公司的股東仍僅持有貴公司股份,出售貴公司股份時,乃是出售上市公司的股東的股份,不是出售上市公司股份,不會受到上市公司股份鎖定期的約束,所以不是大小非。
3、貴公司(法人)直接持有的3億股才需鎖定,是大非。
4、未來出售上市公司股份,或上市公司分紅的收益,均歸屬於貴公司,自然人股東可再藉由貴公司分紅獲得。
Ⅲ 公司持股比例67%公司的權利
絕對控股:是指股東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
投資雙方各佔50%,且未明確由誰絕對控股的企業,若其中一方為國有或集體的,一律按公有絕對控股經濟處理;若投資雙方分別為國有、集體的,則按國有絕對控股處理。
在絕對控股模式下,由於公司股權高度集中,存在絕對控股股東時,此時大股東的監督成本具有規模效應,該股東就會責無旁貸地擔當起監督者的重任。雖然絕對控股模式使得控股股東更換公司管理層輕而易舉,但由於讓股東認識到自己所作的任命是錯誤的,或確認自己的代理人確有經營失誤的成本比較高,從這個意義上說,股權的高度集中也不利於經理的更換。另外,單一大股東對其直接代理人還會產生「過度監督」現象。對經理的過度監督,導致的負面結果是可能抑制經理人員的創造性。
在絕對控股模式下,其他中小股東實際上喪失了投票權,無力監督也無心監督。這種情況下,大股東往往會誘生出機會主義行為,如絕對控股的母公司把上市公司當作提款機,利用關聯交易掏空上市公司等。大股東對私人收益的追逐將會直接降低公司價值,從而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大股東可能以犧牲企業利益為代價為自身攫取更多利益。
Ⅳ 占上市公司4.8%的股份算控股股東嗎
肯定不算啊!絕對控股是51%,相對控股是股權最大的股東
Ⅳ 什麼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Ⅵ 控股比例是怎麼算的
一、不是,股份制企業都有股東的說法,無論上市與否,公司主要分兩類,股份制的非股份制的,非股份制的就沒有股東的說法了
二、持股比例是指出資額占注冊資本金的比例,即:出資額/注冊資本金。例如本來注冊資本金為90萬,出資10萬,那持股比例就是10/(90+10)也就是佔比10%。股東或者章程另有約定的除外。年底的分紅也按這個比例進行。
三、最大權利是股東,因為董事會是由股東大會推舉產生的,所以股東是最大,或者股份做多的股東才是最大的,因為發言權大,日常經營決策由董事會來做,日常經營由總經理或者總裁來負責,重大問題,必須通過股東大會來決策,也就是由全體股東來做決定,如果多數股東認為決策侵犯了股東的利益,那麼就可以罷免董事會,重新選舉新的董事會,但如果,股份比例不夠,那就不能罷免董事會的,至少要過半數的股份。
(6)控股股東占上市公司股權比例過高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法》第216條(二)的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Ⅶ 股份達到百分之50以上才可以控股
控股股東不一定都要佔50%以上的股份;只要是第一大股東只佔48%,也是控股股東。股份達到百分之50以上是絕對控股 。要實現控股,要看公司股份的分散情況,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份大部分較分散,持37%左右的股份就可以控股(部分股票可以更低一些)。
一、什麼是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
絕對控股指的是股東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超過67%是絕對控股。相對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某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 (股本)所佔的比例雖未大於50%,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的實際控制權 (協議控股);或者相對大於其他任何一種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佔比例(相對控股)。控股指掌握一定數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業務。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營運。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營運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二、股票持有多少比例,才達到控股,能夠參與公司管理?
持股數指的是所持股票的數量,持股比例指的是持股量占該總量股的百分比,則對該股票發行的公司控股權越高,當持股比例超過50%,持股可以稱為絕對控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八十六條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五條股票發行採用代銷方式,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百分之七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