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香港聯交所的規則中有沒有關於上市公司董事披露虛假信息責任的相關規定
查閱《證券上市規則》和《創業板上市規則》
㈡ 這個香港上市公司的公告究竟是什麼意思
這個,仔細多看幾遍,看著看著就懂了。主要內容上面已經寫得非常簡要了,沒法再簡單的講給你聽了。
㈢ 香港上市公司發起股東大會需要哪些條件
香港主板上市基本要求
A、財務要求:主板新申請人須具備不少於3個財政年度的營業記錄,並須符合下列三項財務准則其中一項:
一、盈利測試:
股東應占盈利:過去三個財政年度至少5,000萬港元 (最近一年盈利至少2,000萬盈利,及前兩年累計盈利至少3,000 萬港元);
市值:上市時至少達2億港元。
二、市值/收入測試:
市值:上市時至少達40億港元;
收入:最近一個經審計財政年度至少5億港元。
三、市值/收入測試/現金流量測試:
市值:上市時至少達20億港元;
收入:最近一個經審計財政年度至少5億港元;
現金流量:前3個財政年度來自營運業務的現金流入合計至少1億港元。
最低市值:
新申請人上市時證券預期市值至少為2億港元
G、公眾持股的市值:
新申請人預期證券上市時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須至少為5,000萬港元
㈣ 港股上市公司的基本標准
港交易所可以分為主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兩個市場有不同的上市要求。
主板上市的要求
主要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贏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1)上市前三年合計溢利(溢利是指利潤總額)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須達2000萬港元);
(2)上市時市值須達1億港元;
(3)最低公眾持股量為25%(如發行人市場超過40億港元,則最低可降低為10%);
(4)三年業務紀錄期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5)上市時最少須有100名股東,而每100萬港元的發行額須由不少於3名股東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兩度的財務報告;
(7)包銷安排:公開發售以供認購必須全麵包銷。
(4)香港上市公司決議規則擴展閱讀:
國外要求
納斯達克
納斯達克的上市要求可以分為如下3類。
要求一:
(1)股東權益達1500萬美元;
(2)近一個財政年度或者近3年中的兩年中擁有100萬美元的稅前收入;
(3)110萬的公眾持股量;
(4)公眾持股的價值達800萬美元;
(5)每股買價至少為5美元;
(6)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
(7)3個做市商(做市商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雙向報價並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
(8)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要求二:
(1)股東權益達3000萬美元;
(2)110萬股公眾持股;
(3)公眾持股的市場價值達1800萬美元;
(4)每股買價至少為5美元;
(5)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
(6)3個做市商;
(7)兩年的營運歷史;
(8)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要求三:
(1)市場總值為7500萬美元;或者資產總額、收益總額分別達到7500萬美元;
(2)110萬的公眾持股量;
(3)公眾持股的市場價值至少達到2000萬美元;
(4)每股買價至少5美元;
(5)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
(6)4個做市商;
(7)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上市要求
㈤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特別決議事項的法條不理解
1、樓主對第一個問題的理解是正確的。這個問題參見一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就清楚很多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股東大會對購買、出售資產的表決和對擔保金額超限的表決是分開規定分開計算的。因為買賣資產和擔保畢竟不是同一性質的資產處置和風險承擔行為,所以不應該合並計算。
2、上市公司只要發生擔保都是對外擔保,證監會《關於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規定,所稱「對外擔保」,是指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的擔保,包括上市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上市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的計算還包括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的總額,因為控股子公司的資產是合並到上市公司里來的。
3、單筆金額達到30%的肯定是要特別決議的,之後的任意一筆擔保也必須特別決議。因為此外增加的任何一筆擔保對公司來講都是已經對公司構成重大連帶責任風險基礎上更大風險的承擔,須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這一解釋的思路可以參見《關於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須經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
㈥ 香港上市公司適用安全港規則的關鍵點有哪些
您好,香港上市公司適用安全港規則的一個關鍵點在於直接股東、香港上市公司以及所有中間層控股股東都要是香港稅收居民,同時需要取得香港稅收居民身份證明,提交給中國稅務機關。如果能攻破香港稅收居民這一關鍵點,香港上市公司即能免除內地稅務局對「受益所有人」的多因素判定程序,按照9號公告安全港條款直接被認定為「受益所有人」。
近年來香港稅務局收緊了對居民身份評估的政策,申請者必須在香港具備充實的商業實質才能成功申請。
這一要求也同樣適用於香港上市公司。香港稅務局要求申請者提交一系列申請表格及證明資料以便評估公司於香港是否有商業實質。申請者可包括於香港成立的企業或者已於香港注冊的海外公司(如BVI公司),而兩者都需要能證明在香港具商業實質。如果集團中有多家香港/海外公司擬申請香港居民身份證明,每個企業實體都須向香港稅務局提交申請。
上述對香港稅收居民身份的評估可能對香港上市公司申請適用安全港規則帶來一定的困難性,在9號公告下香港稅務局意識到這一問題,研究如何為符合條件的香港居民企業更好的享受安全港規則帶來確定性同時也對企業在香港的商業實質進行必要的把關。
配合9號公告安全港規則,香港稅務局接受「捆綁式」申請模式,也就是說直接股東、中間層控股股東以及香港上市公司一並申請。在此申請模式下,香港稅務局主要依賴當中具備商業實質的關鍵實體(即架構中香港上市公司)考慮向架構中的所有公司簽發香港稅收居民身份。對於某些中間層工具公司(例如示例中的BVI/開曼公司),從9號公告的角度,在滿足一定條件下(例如該BVI/開曼公司需要在香港進行商業登記等注冊手續)香港稅務局也可以考慮向其發出居民身份證明。
對於簽發居民身份證時香港上市公司商業實質的判定,香港稅務局目前並不會打破現有法規框架僅為配合9號公告的安全港規則而向香港上市公司直接出具香港身份證明,而是認為這些公司仍需具備與其業務相稱的商業實質。同樣的,在「捆綁式」申請的模式中,也需要依賴其香港上市公司的商業實質,結合整個控股架構來出具多份香港居民身份證。
有關香港公司的相關事宜歡迎與我們探討。
㈦ 香港上市公司適用於安全港規則的條件是什麼
您好,9號公告上市公司股息所得安全港規則:
9號公告第4條規定:若股息協定待遇的申請人為協定對方的上市公司或者申請人被上市公司通過具有同一地區稅收居民身份的控股公司100%直接或間接擁有,那麼申請人可以直接被認定為股息的受益所有人享受協定待遇,而無需依據「受益所有人」判定因素綜合判斷。
安全港規則的重大利好在於非居民申請人可以跳過復雜的「受益所有人」判定程序,直接被認定為「受益所有人」,大大增加享受股息協定待遇的確定性,同時也減少了征納雙方的管理及合規成本。
有香港公司的相關問題歡迎與我們探討。
㈧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的規則
1、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應當於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舉行。臨時股東大會不定期召開。公司在上述期限內不能召開股東大會的,應當報告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公司股票掛牌交易的證券交易所,說明原因並公告。
2、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聘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並公告。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有權向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董事會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在收到提議後10日內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書面反饋意見。
除公司法有規定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方法,也因決議事項的不同而不同。普通決議事項須經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特別決議事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規定,特別決議事項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㈨ 港股的交易規則
1、港股交易規則:港股交易時間與A股同步2011年的3月份,港交所已實施第一階段的延長交易時段,將港股的早盤開市時間提前至9點30分。
與內地股市同步;2012年的3月份啟動第二階段的「加時」計劃,港股交易時段再次延長,下午的開市時間由此前的13點30分提前至13點,從而實現港股交易時間對A股的全覆蓋。
2、港股交易規則:實時T+0交易
港股買賣可做T+0回轉交易,即可以當天買賣,且次數不受限制。對於列入可以沽空名單的股票(如大型藍籌股),更可以先賣後買。A股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不能賣出,需待第二個交易日方可賣出。
3、港股交易規則:實行T+2交收
港股實行T+2交收,實際交收時間為交易日之後第二個工作日(T+2);在T+2之前,客戶不能提取現金、實物股票及進行買入股份的轉託管。
4、港股交易規則:所有交易品種均不設漲跌板限制
港股一個交易日內股價波動幅度從制度上沒有限制。港股歷史上不止一次出現過大盤指數大幅波動過千點、幅度超過10%(如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期間),因公司突發消息引起的股價大漲大跌更是司空見慣,幾乎每天都有漲跌30%甚至更多的股票。
而A股漲跌幅制度為普通A股±10%,ST股±5%。新股上市首日及股改等特殊情況的首日無漲跌幅限制。
(9)香港上市公司決議規則擴展閱讀:
交易品種
股票
截止到當前,港股市場有1206家上市公司,港股有很多國際性的巨頭在此上市,不乏微軟,英特爾等著名公司,另外港股的一個特色是可以對某一個證券賣空。
權證
港股權證分為股本權證和衍生權證。股本權證沒有杠桿比率,而衍生權證有杠桿比率,股本權證的發行人是上市公司;而備兌權證的標的證券不僅可以是個股,也可以是股價指數等。
牛熊證
牛熊證是牛證和熊證的合稱,是一種反映相關資產表現的結構性產品,牛熊證它有強制贖回機制,強制贖回機制會在正股價等於贖回價、高於牛證的贖回價或低於熊證的贖回價時執行。
信託/基金
單位信託/互惠基金是指向投資者發行基金單位,把投資者的資金集合一起投資在不同類型證券的投資組合。
掛鉤票據(ELN)
若正股價格變動正如投資者所料,他便可賺取主要來自沽出期權所得期權金的預定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