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名詞解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B. 名詞解釋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產生於18世紀的歐洲,19世紀後半期廣泛流行於世界資本主義各國,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中占據統治地位。[1]
中文名
股份有限公司
外文名
Co., Ltd.
基本特徵
7個
一般特徵
5個
C. 名詞解釋:股份
股份:是以股票為表現形式的、體現股東權利和義務的,公司資本的組成部分。
D. 名詞解釋 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是根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設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特徵是:(一)股東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二)公司以資產為限承擔債務責任。公司資產包括多個方面:一是股東的出資;二是公司設立後經過生產經營活動形成的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包括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公司清算時,僅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不能在公司資產之外主張債權;(三)公司股東人數應符合法定要求。(公司法)第20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但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為一個。股東的身份既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四)股權轉讓應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規定。《公司法》第35條規定:「當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其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五)公司不能公開募集股份,不能發行股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需資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資取得。有限責任公司相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設立條件和程序較為簡單、靈活。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1 有限責任公司是屬於「人資兩合公司」其運作不僅是資本的結合,而且還是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在這一點上,可以認為他是基於合夥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資合公司,是股東的資本結合,不基於股東間的信任關系.
2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限制,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沒有上限,只要不少於5人就可以。
3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有限制,需要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沒有限制,可以自由轉讓。
4 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公開募集股份,不能發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5 有限責任公司不用向社會公開披露財務、生產、經營管理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多,流動頻繁,需要向社會公開其財務狀況。
E. 「有限公司」的名詞解釋~謝謝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我國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2.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無論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他們最大的特點就是股東對公司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並以其出資額為限。也就是說,當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其所欠債務時,股東無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不需股東替公司還債。
相對於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無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對公司及其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公司不能償還債務時,由股東承擔清償責任。在我國,是不允許設立無限責任公司的,但卻允許設立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這些企業不是獨立法人,所以不能成為公司,並且由企業業主直接承擔無限的企業責任。
另外,還有一種公司,叫做兩合公司,其一部分股東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而另一部分股東則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兩合公司同時具備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的特點。同樣的,在我國,是不允許設立兩合公司的。
所以,有限責任公司與有限公司是一回事。
另外,公司辦理了工商注冊後,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且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應當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不能改變、增減其中的任何一個字。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稱為「ABC有限責任公司」,反過來,「DEF有限責任公司」也不能被稱為「DEF有限公司」,否則在法律上將被視為兩個不同的公司。
F. 名詞解釋: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中文名
上市公司
外文名
The listed company
解 釋
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依 據
《證劵法》
優 點
得到資金等
缺 點
上市是要花錢的
G. 請幫忙做一下這些名詞解釋:1有限責任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3企業核心能力4現代企業制度5企業戰略6企業文化7...
①2-50人,股東以認繳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②2-200人,注冊資金500萬,股東以認繳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③企業在長期生產經營過程的知識積累和特殊技能及相關資源組合成的綜合體系④市場經濟為基礎,法人制度為主
H. 名詞解釋公司
公司是指一般以營利為目的,從事商業經營活動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組織。根據現行中國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類公司均為法人(民法通則36條),投資者可受到有限責任保護。根據方流芳教授的考證,公司曾被稱為「公班衙」,是對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專屬稱呼。在百多年的歷史中,中文「公司」詞義在不斷的誤讀和重新詮釋中逐漸明確為現今含義。
I. 名詞解釋: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
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9)股份有限公司名詞解釋擴展閱讀: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意事項:
公司辦理了工商注冊後,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且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應當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不能改變、增減其中的任何一個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公司的登記事項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第十一條:「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只能使用一個名稱。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