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國資,國資P2P又是什麼
所謂國資系p2p平台,就是有國企參與投資並控股的p2p平台。去其他平台相比,國資系p2p平台有著雄厚的資金資本,嚴格的運營與操作,可以最大程度的確保投資者本金的增值。
目前主要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國企投資,另一種是銀行投資。而從股份佔比來看,可以分為三種形式,分別是國有獨資平台、國有控股平台、國有參股平台。其中,國有獨資平台最可靠,其次是國有控股平台、國有參股平台。此外,從國資股東背景來看,又可以分為四種形式,分別是國家層面、省和直轄市層面、市級層面、地區層面的國資股東。
想要識別真偽國資系p2p平台,首先要從股東結構上來看。有些平台是國企直接參股,而另一些平台則是國企經過多層股東結構間接參股。如果股東層級較多,那麼這家國企對系p2p平台的把控能力就越差。所以,盡量選擇那些國企直接參股的p2p平台。
除此之外,某些p2p平台會虛假宣傳自己是國資系的。所以,我們要了解國資系p2p平台的具體形式,包括國資股份佔比、股東結構以及股東背景情況等,不要盲目相信那些虛假宣傳。
Ⅱ 國有控股的公司若是違約,國有公司會承擔責任嗎
公司都是有限責任且獨立的法人實體,除非存在法人人格否認和出資不實的情況,一般是不能要求股東(題目中A公司實際上是B公司的股東,B公司是C的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的。C的債權人一般是不能要求A公司承擔責任的。
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國有控股,企業參股
您好,具體司法解釋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國有控股、參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國有公司、企業人員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國有控股、參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國有公司、企業人員的解釋》已於2005年7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5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8月11日起施行。
二○○五年八月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國有控股、參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國有公司、企業人員的解釋
(2005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59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5〕10號
為准確認定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三節中的國有公司、企業人員,現對國有控股、參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國有公司、企業人員解釋如下:
國有公司、企業委派到國有控股、參股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有公司、企業人員論。
Ⅳ 國有融資性擔保公司收購p2p公司股份合法嗎
投p2p之前還是先看看清楚吧,現在好多出問題的,都說自己有背景上市什麼的,說的越多越假,不如找個牢靠的有擔保公司的這種,反正我試過陸金所和龍票金服,其他不知道
Ⅳ 國有控股企業將資金無償借給投資方(私營企業)是否違法,違反什麼法律
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是無效的。理由如下:
(1)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第61條明確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2)199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名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定合同無效;
(3)199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明確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
Ⅵ p2p代持80%的股東,公司出事了需要承擔償還責任嗎
是股東就要承擔風險,賺錢有得賺,虧錢肯定也要承擔責任。最多破產,沒滋沒味的。
Ⅶ 你好,P2P公司要是出事之後,股東需要承擔責任嗎
需根據具體案情進行分析。
Ⅷ 國有股東涉及國有產權轉讓時的責任是什麼
1、國有股東是指國有獨資公司對外投資時,在所組成的新公司中,這家國有獨資公司就成為國有股東了;
2、在這家新公司中, 國有股東對自己投入的股權(顯然是本案中所指的國有產權)已經不是國有了,而是新公司所有了;
3、所以國有股東在新公司中如果涉及到那快「國有產權」轉讓,其最大的責任是: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最基本的責任是:國有資產不流失
Ⅸ p2p平台雷了國資股東需要負責任嗎
責任是有,但錢是不會退回給你的,當然自己投資的時候是自願,不是別人強迫你投資的,所以就算負責任又有什麼用,關鍵是要錢能要回來,這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