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母公司與子公司雙方協議怎麼寫
母公司就是股東,子公司相對於母公司就是獨立的法人,這是法律明確規定
㈡ 集團母公司如何代子公司簽訂采購合同
從法律上講,集團母公司與子公司雖然是母子關系,但都是獨立法人,除非有子公司書面明確授權,否則,母公司代子公司簽訂的任何協議都是無效的。
㈢ 公司之間合作協議
你咨詢的問題可能是,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如何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已生效的合同,在當事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或者在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相應法律規定附後,供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
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希望採納
㈣ 公司與公司子公司能簽訂戰略合作協議么
應該是可以的吧,只要不違反《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自願簽訂的合作協議還是有效的。
㈤ 集團公司是如何處理子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合同
合同條款由集團公司定,授權分公司
㈥ 總公司和子公司的合作合同怎樣簽才有法律依據
暈 只能我幫別人回答 沒人給我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