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什麼意思
一、公司復法中沒有制關於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存在集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在國家有關規范性文件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注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第二、最早關於設立企業集團,並對企業集團給出定義的國家規范性文件,是這樣定義企業集團的:第一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它的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第二.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它在某個行業或某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較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法律依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貳』 股份有限公司跟有限責任公司有什麼區別
股東人數的區別。有限責任公司是由1人以上50人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的,即股東人數有最高數額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則是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發起人出資設立的,且其中必須有過半數的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股東人數無最高額限制。
承擔債務的區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責任僅以其所持股份為限。
轉讓股份的區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在法律上有嚴格的限制,股東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全部股東過半數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可以自由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何投資者都可以通過購買股票而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
注冊資本的區別。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限額10萬元。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法定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組織機構的區別。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組織機構為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組織機構為股東會、執行董事和監事。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其組織機構為唯一股東、董事會和監事會。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會。
(2)震序股份有限公司擴展閱讀:
1、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徵:
(1)公司的資本總額平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
(2)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籌資,股票可以依法轉讓;
(3)法律對公司股東人數只有最低限度,無最高額規定;
(4)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5)每一股有一表決權,股東以其所認購持有的股份,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6)公司應當將經注冊會計師審查驗證過的會計報告公開。
2、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特點: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
(1)其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
(2)其缺點是由於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範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於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參考資料: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網路-有限責任公司
『叄』 震序股份有限公司什麼時候上新三板
一看你發的是有限公司估計就有點難了 因為還沒有進行股改,上不上新三板還是一回事。
『肆』 "股份有限公司"是什麼意思
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責任公司,是根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設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其主要特徵是:(一)股東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二)公司以資產為限承擔債務責任。(三)公司股東人數應符合法定要求。有限責任公司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但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為一個。(四)股權轉讓應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規定。(五)公司不能公開募集股份,不能發行股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需資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資取得。換句話說,如果有限公司破產欠別人錢,只需把公司的所有東西拍賣償還,即使不夠也到此為止,不用再還。而無限責任公司就是你欠人多少就要還多少,如果公司拍賣的錢不夠就需要拿自己的私人財產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