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由董事長變更成總經理需要哪些手續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企業法人需要帶齊一下材料去工商局辦理變更備案手續: 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股東會決議; 企業變更備案申請書 申請人共同委託書; 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原法定代表人及新法定代表人需帶身份證到工商局面簽。 以上材料進窗後,一般3-5個工作日內可以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本回答由法律法規分類達人 丁志忠推薦
⑵ 變更總經理是需要股東會決議還是董事會決議
公司提交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作出的董事監事發生變動的文件:(1)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非自然人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出資人的書面決定(出資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出資人為法人組織的由該出資人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4)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其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注:以上資料來自工商局"公司董事監事備案提交材料規范)
⑶ 請問企業變更法人代表需要股東會決議還是董事會決議啊怎麼區分情況到底適用哪一種
看單位的公司章程中關於變更法人的決策機關是股東會還是董事會。
變更公司法人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3、章程修正案
4、對原法人的免職文件;5、對新法人的任職文件;6、原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7、新法人身份證復印件;8、新法人履歷表及簽字備案書;9、授權委託書
10、營業執照正、副本。
(3)股東會決議變更總經理擴展閱讀:
1、變更法人代表前,由原法人代表簽署的各種合同的效力認定:
如果是在經營范圍內簽署的合同,並且沒有超出法人代表本身的許可權,應認定為有效。比如變更法人代表前和員工簽署的勞動用工合同,應認定有效。如果超出經營范圍簽訂的合同,要看具體情況,由法院認定是否有效。
2、 變更法人代表同時轉讓股權操作流程:
變更法人代表就按照變更法人代表的流程操作,如果該法人代表同時也是公司股東,變更法人代表的同時,要轉讓股權,應准備好相關法定文件,並且繳納一定的印花稅。若溢價轉讓或折價轉讓股權,還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⑷ 誰有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變更,變更董事會成員、變更法人代表、變更總經理、變更董長的制式模板範文啊
我發工商局下載的地址發你郵箱吧。
⑸ 公司法人代表不變,原總經理辭職,變更總經理為公司法人代表股東會決議怎麼寫
經全體股東商議後決定: 後面是內容,最要的是落款全體股東簽字,再一個日期
⑹ 公司更換股東和總經理,監事需要怎麼辦理
1,更換股東:提供股權轉讓協議、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證明、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備案登記表。
2,更換總經理、監事:根據章程的規定,提供任免總經理、監事的任免文件。
一般情況下,股東會決議或者董事會決議即可。
⑺ 有限公司變更法人代表,但這法人代表又兼並總經理。請問這股東會決議怎麼寫
股東會決議
XXXX有限公司全體股東於2011年 月 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股東會會議,會議作出如下決議:
一、 免去XXX公司執行董事職務,委派XXX為公司執行董事;公司監事人員不變。
二、 同意並通過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體股東簽字:
⑻ 公司法人代表需要變更,請問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的是新任董事還是以前的董事
法定代表人變更,需要由股東大會進行決議,並修改公司章程,產生股東會決議,不是由董事會決定的。
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職權都是由法律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的,公司法人變更屬於股東會的法定職權,不能由公司章程規定。我國《公司法》對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職權都有規定。
《公司法》關於股東會的職權規定: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職權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8)股東會決議變更總經理擴展閱讀:
《公司法》關於董事會職權的規定: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職權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