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商業銀行的股權應當怎樣設置
(1)農村商業銀行根據股本金來源和歸屬設置自然人股、法人股。農村商業銀行股東應當符合向金融機構入股的條件。
(2)農村商業銀行的股本劃分為等額股份,每股金額為人民幣1元。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應當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3)農村商業銀行單個自然人股東持股比例不得超過總股本的5‰,單個法人及其關聯企業持股總和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0%,本行職工持股總額不得超過總股本的25%。
(4)農村商業銀行董事會應向當地銀行監管機構及時報送持有銀行股份前十名股東的名單。
(5)除原農村信用社社員可將其清產核資、評估量化後的股金按照自願原則和農村商業銀行股本結構的規定轉為農村商業銀行股本金外,農村商業銀行發起人必須以貨幣資金認繳股本,並一次募足。
(6)農村商業銀行應向認繳股份的股東簽發記名股權證,作為股東入股所持股份的憑證。
(7)農村商業銀行股東不得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也不得抽回股本。農村商業銀行不得接受本行股份作為質押權標的。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自農村商業銀行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
⑵ 農村商業銀行名單
每個省都有農商行,十佳農村商業銀行名單 :廣州農村商業銀行、 常熟農村商業銀行、金谷農村商業銀行、 東莞農村商業銀行、江南農村商業銀行、 神木農村商業銀行、十堰農村商業銀行、海門農村商業銀行、大連農村商業銀行、沂水農村商業銀行。
一、農村信用社與農村商業銀行的區別?
1、性質不同 農村商業銀行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域性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是股份合作企業的地方金融機構。 2、贊助商不同 一、農村商業銀行是由所轄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組成的地方股份制金融機構。目前,它們一般是由具有一定實力的企業發起成立的。 3、農村信用社是由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組成的地方股份制金融機構。 三、管理方式不同 信用社實行會員民主管理,農商行以股東大會為最高管理機構。 4、監管機構不同 商業銀行主要受銀監會監管,信用社作為省協會的發起機構,主要受省協會監管。 5、不同的商業模式 農村商業銀行整體上,以全行盈利為目的,各分行由總行直接管理。
二、農村商業銀行包括和模式?
農商行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等。按不同地級市又分為省聯社和縣級聯社。
農商行,全稱是農村商業銀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農村合作銀行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全面取消資格股,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為農村商業銀行。
資料顯示,中國現有的農商行有385家,農村合作銀行有209家,擁有組件條件的銀行有1424家。
具體來說,目前農信系統的自上而下的管理體制,大概有四種模式。
一、大一統的農商行
二、省聯社—縣級聯社二元體制
三、雙頭管理模型
四、省聯社整體轉型農商行
⑶ 農商銀行最大股東是誰
農商銀行是由當地的農村信用社專制而形成的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出資方大股東往往並非當地版政府,而權是當地經營規模較大的企業。根據人行相關規定,最大投資方所佔比例不得超過20%,
所以此類銀行往往有出資比例差不多的多個出資方。南昌農商銀行的最大股東是泰豪集團有限公司,出資金額9913.83萬元。第二大股東是江西匯仁集團醫葯科研營銷有限公司 投資金額9484.86萬元。
⑷ 農村商業銀行股權轉讓有什麼資料
股權轉讓申報以下資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內公司變更登記申請容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3、股東會決議。4、股權轉讓協議書。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是企業的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需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8、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東即可。
⑸ 大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是上市公司
大連農商銀行能不能上市
⑹ 銀監會網站請問成立農村商業銀行,一定要有持5%以上的股東嗎.
目前的監來管政策 不存在自農村商業銀行設立 必須有持股5%以上股東的說法。。。
股權分散是公司治理機制的提倡目標。。。
設立農村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有符合本規定的章程;
(二)發起人不少於500人;
(三)注冊資本金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資本充足率達到8%;
(四)設立前轄內農村信用社總資產10億元以上,不良貸款比例15%以下;
(五)有具備任職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六)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七)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它設施;
(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
股權比例控制的相關標准:
農村商業銀行單個自然人股東持股比例不得超過總股本的5‰,單個法人及其關聯企業持股總和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0%,本行職工持股總額不得超過總股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