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儲備量多少比較合理
沒有存量土地不合理,有存量就合理,但是有時上級部門也會攤派任務,要求下面完成多少面積的土地收儲工作,所以,這個沒有具體比例或數值
2. 房地產公司說的土地儲備面積是怎麼計算的急啊
凡是未竣工交付的土地都可以算進土地儲備面積。根據實際需要,也可以通過附加說明來縮小計算范圍。
3. 納入土地儲備范圍的土地有哪些
(1)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
(2)收購的土地。
(3)行使優先購買權取得的土地。
(4)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批准手續的土地。
(5)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4. 土地儲備投資的概念是什麼為什麼叫儲備投資呢
這個土地儲備投資集中於傳統房地產生命周期的早期階段:即通過研究重點城市發展沿線的土地,以極低的價格買入生地,進行概念規劃確保土地價值最大化,與政府溝通進行土地發展流程審批確定土地未來的商業用途,持有土地等待在有利的市場條件下將土地出售給包括機構投資者,企業及個人房地產開發者或者政府,實現離場,從而令擁有土地所有權的早期投資者一次性獲得連本帶利的投資回報。據我所知這個概念最早是北美土地投資服|務中心提出的。
5. 土地儲備概念股有哪些
土地儲備概念一共有51家上市公司,其中23家土地儲備概念上市公司在上證交易所交易,另外28家土地儲備概念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交易。
根據 雲財經大數據 自動匹配,土地儲備概念股的上市公司有以下股票。
6. 什麼叫做土地儲備,它有什麼作用
土地儲備看從那個角度說了,如果是政府的土地儲備,是政府加強對土地的宏觀調控及便於管理的一種方式,實際上也是地方財政的一個重要來源,政府以低價從農民手中徵用或從城市土地使用權人那裡征購,進行基準地價調整後,隨行就勢加價轉讓或出入出去獲得差價。如果是開發商的土地儲備,則是通過協議轉讓,招標、拍賣等形式獲得土地使用權,根據市場狀況,決定開發的時機,某些地沒有當即開發即可稱之為作為今後的儲備開發用地。
7. 儲備土地是指什麼性質的土地與一般土地的區別
我想你指的應該是土地主管部門(主要指各地土地管理局)完成收儲手續之後的儲備土地。這個問題我想了想,很難三言兩句講得特別清楚(當然,可能也是我學識不夠),還是需從制度背景來講,略長,見諒。 土地儲備制度應該來講是土地招拍掛制度的產物,土地管理法規定了"對於經營性用地必須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出讓國有土地"(這是超有中國特色的「市場制度」,奠定了今天的土地市場格局,也是房地產市場發展繁榮的最重要前提,完全值得另起一個問題探討),伴隨著招拍掛制度的實施,馬上面臨的問題就是什麼樣的土地才具備招拍掛的資格。沒錯,土地儲備制度應運而生,只有完成了收儲手續的土地才具有招拍掛資格。 按原來的土地性質不同,完成收儲手續的內涵也略有差異: 一、集體土地(這里包含農村的以及城中村的,主要看土地性質) 1、農用地——完成補償後征地。 2、農村宅基地———完成拆遷征地。 二、國有土地 帶拆遷的完成拆遷,不帶拆遷的多半隻是補個征地手續。 所以,儲備土地實際上只是給征來的地起的一個暫時性的名字,一句話來說就是待嫁新婦。 至於性質嘛,看最後博弈結果吧。
8. 哪些土地可以納入土地儲備如何開展土地儲備
根據《國土資源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土地儲備管理辦法〉 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77號),土地儲備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為實現調控土地市場、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目標,依法取得土地,進行前期開發、儲存以備供應土地的行為。
土地儲備的范圍主要包括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收購的土地,行使優先購買權取得的土地,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批准手續的土地,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等。同時,要優先儲備閑置、空閑和低效利用的國有存量建設用地。
土地儲備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土地儲備計劃管理。土地儲備計劃內容包括年度儲備土地規模、年度儲備土地前期開發規模、年度儲備土地供應規模、年度儲備土地臨時利用計劃、計劃年度末儲備土地規模等。它由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財政及當地人民銀行相關分支行等部門共同編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儲備土地前期開發整理。土地儲備機構負責對儲備土地的前期開發。前期開發涉及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水、通訊、照明、綠化、土地平整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要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工程實施單位。
土地供應。儲備土地完成前期開發,具備供地條件後,納入當地市、縣土地供應計劃,由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統一組織供地。當地政府要加強監管,確保全面實行凈地出讓。
土地儲備工作由土地儲備機構具體實施。土地儲備機構是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隸屬於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統一承擔本行政轄區內土地儲備工作的事業單位。
9. 什麼是土地儲備制度
土地儲備制度,是我國在土地管理方式逐步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粗放型向內涵集約型轉變的背景下,以經營城市為出發點,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優化土地資源配置為目的,合理運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手段,實現土地資產保值增值。
土地儲備包括土地征購、土地整理和土地出讓,土地收購是指通過徵用集體土地、收回閑置土地、調整不合理配置用地和土地置換等行為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整理是指通過統一規劃、統一拆遷、統一配套和統一開發等方式對所收購土地進行的整理與包裝,土地供應則是指根據社會發展、城市規劃和供地計劃而採取向社會公告、開展招商活動、建立土地招標拍賣制度等多種形式出讓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