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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集團投資公司章程

發布時間:2022-02-04 14:35:50

『壹』 求集團公司章程

集團章程範本

集團章程範例
此範例根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的一般規定及集團的一般情況設計,僅供參考,起草章程時請根據集團自身情況作相應修改!

XX企業集團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XX企業集團是以XX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為母公司,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規范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第二條 集團名稱及法定地址
名稱:XX企業集團
簡稱:XX集團
法定地址:北京市密雲縣工業開發區內
第三條 集團母公司名稱及法定地址
名稱:XX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市密雲縣工業開發區內
第四條 集團的宗旨:以集團母公司為核心,以資本為紐帶,發揮集團成員的綜合優勢,實現各種資源的優化配置,為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第五條 集團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 集團成員之間的經營聯合、協作方式
第六條 本集團成員單位包括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成員單位。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員單位均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一、母公司:XX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北京XX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北京XX經貿發展有限公司、北京XX興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北京XX廣告有限公司、北京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條 集團實行集中決策、分層管理、分散經營。集團理事會是集團的管理和決策機構;母公司是財務和投資中心,在集團中居於主導和核心地位,對外代表集團,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和確定發展規劃,負責投融資決策,從事資本運營,對經營者進行考核和任命,監控經濟運行情況等。
第八條 控股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但不得以集團名義簽訂經濟合同或從事經營活動。
第九條 集團的管理體制
一、集團母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根據《公司法》規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監事,通過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參與公司經營方針、投資方向、選擇經營者及利潤分配等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的決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二、集團母公司與其他成員單位的關系
母公司與其他成員單位的關系是參股或者生產經營、協作的關系。

第三章 集團管理機構的組織和職權
第十條 集團設立理事會,作為集團的管理機構。
第十一條 理事會由集團成員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共同組成。
第十二條 理事會的職責
一、聽取和審議理事長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審定集團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訂集團的資本運營方針和投融資方案;
四、討論協調集團年度生產、經營、投資以及資金使用計劃;
五、討論決定集團內部機構設置方案;
六、討論審訂集團成員的加入和退出;
七、選舉理事長、副理事長;
八、制訂、修改集團和有關規章制度;
九、決定集團的終止和清算;
十、其它需由理事會決定的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會議每年不得少於一次,必要時可由理事會召集或經1/3以上理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 理事會遵循如下議事原則
一、法定人數原則:出席理事會會議的理事人數必須佔全體理事的2/3以上;
二、民主協商原則;
三、無條件執行決議原則;
四、缺席理事和出席理事均對通過的決議負有執行義務。
第十五條 集團不另設辦事機構,其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相應部門承擔。

第四章 集團管理機構負責人的產生程序、任期和職權
第十六條 集團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兩名。
第十七條 理事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副理事長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審議通過。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理事的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理事長的職權:
一、負責召集理事會會議,並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理事會決議;
三、提名副理事長;
四、主持制定集團中長期發展規劃;
五、主持制定集團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六、主持制定集團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七、主持制定集團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集團章程和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章 參加、退出集團的條件和程序
第十九條 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為集團的成員。其它凡認可和遵守集團章程,具備基本經營條件的企業單位,向集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文件,經審核批准後,即為集團成員。
第二十條 集團成員要求退出集團時,應提前三個月向集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審核批准後,即可辦理退出手續,控股子公司無權退出集團。
第二十一條 對違反本章程,損害集體聲譽和利益的集團成員,集團有權責令其退出或做出除名處理。
第二十二條 集團成員如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自動退出集團。
一、母公司己出讓全部產權的:
二、被依法撤銷;
三、破產。

第六章 集團的終止
第二十三條 如發生下列情況,集團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即行解體;集團母公司終止,又沒有新的具備核心企業條件的企業作為母公司。
第二十四條 集團終止時,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公告,並對管理的經費進行清算。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生效,修改、終止亦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有關具體事項和未盡事宜可另行實施細則或補充條款。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的修改權和解釋權歸本集團理事會。

『貳』 游族董事許彬的個人簡介如何

許彬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79年生,畢業於北京師范大學,博士學位。曾就職於艾瑞咨詢、阿里巴巴。

2010年至2013年任職於齊魯證券(現名為中泰證券),2013年至2014年任職於興業證券,2014年至2015年任職於安信證券,2015年至2018年10月任上海新文化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總監、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等職位。2018年11月加入游族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現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許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許彬先生與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權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及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最近三年內沒有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失信被執行人目錄查詢,許彬先生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2)傳媒集團投資公司章程擴展閱讀:

游族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於推舉人選代為履行職務及增補提名委員會委員的公告:

游族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於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林奇先生家屬的通知,林奇先生不幸辭世,已無法繼續履行相應職務。

為保障公司三會治理的長效穩定、維護公司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公司於2020年12月27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由董事許彬先生代為履行董事長職務、副總經理陳芳先生代為履行總經理職務,直至公司分別選舉或聘任產生新任董事長及總經理為止。

此外,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許彬先生在代為履行董事長職務期間同時代為行使法定代表人職權。

同時,經公司董事會三名董事提名,公司董事會同意增補許彬先生為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叄』 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提供解答。2021最

『肆』 求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樣本

(公司章程參考文本之一: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僅供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 等 方共同出資(法定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如與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抵觸,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 。
第四條 住所: 。
(註: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明確表述所在市(區)、縣、鄉鎮(村)及街道門牌號碼。)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 (以上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記載項目為准;涉及許可審批的經營范圍及期限以許可審批機關核定的為准)。
(註:公司的經營范圍用語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准,根據公司從事經營項目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填寫。)
第六條 公司改變經營范圍,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七條 公司注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八條 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以法定公積金轉增為注冊資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公司減資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九條 公司實收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是全體股東實際交付並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股本總額。
公司變更實收資本的,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並按照公司章程載明的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繳納出資。公司自足額繳納出資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註:股東也可自行約定是否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是否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
第十一條 公司變更注冊資本、實收資本及其他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第十二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如下:
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住所 身份證(或證件)號碼
股東1 XXX XXXXXXX
股東2 XXX XXXXXXX
股東3 XXX XXXXXXX
XXX
第十三條 股東的出資數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姓名或名稱 認繳情況 實繳情況 余額繳付期限
出資數額 出資
方式 持股比例(%) 出資數額 出資方式 出資時間 出資數額 出資方式 出資時間
股東1

股東2

股東3

XXX

合計 萬元人民幣 其中,貨幣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
(註: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本表,余額繳付期限的次數為2次以上的,應按實際情況續填本表。)
(該條內容,或者用文字表述如下:)
第十三條 股東的出資數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1:認繳出資額XXX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XX%,分XX期於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第一期以貨幣(或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出資XXX萬元人民幣,占認繳出資額的XX%,於公司設立登記前繳納;第二期以貨幣(或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出資XXX萬元人民幣,於200X年XX月XX日前繳納;第XX期以貨幣(或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出資XXX萬元人民幣,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納。
股東2:認繳出資額XXX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XX%,分XX期於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第一期以貨幣(或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出資XXX萬元人民幣,占認繳出資額的XX%,於公司設立登記前繳納;第二期以貨幣(或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出資XXX萬元人民幣,於200X年XX月XX日前繳納;第三期以貨幣(或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出資XXX萬元人民幣,於200X年XX月XX日前繳納;第XX期以貨幣(或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出資XXX萬元人民幣,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納。
股東3:XXX
(註: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股東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財產出資的,應當符合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股東以貨幣出資的,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的,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經具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後,由驗資機構進行驗資。
股東不按照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註:全部以貨幣出資的,刪除此條非貨幣出資的有關內容。)
第十五條 公司成立後,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公司置備股東名冊,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十六條 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第六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七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不設監事會的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職權。(註: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項刪除)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十八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註:本條可由股東自行確定按照何種方式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依照規定的時間按時召開(註:由股東自行確定召開的次數和時間)。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註:本款可由股東自行確定時間)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或蓋章)。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註:股東會的其他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可由股東自行確定)
第二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 人(法定3至13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 年(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 人,由 產生。(註:股東自行確定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方式。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審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職權。(註: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項刪除。)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註:董事會的其他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股東自行確定。)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註:由董事會自行確定,如董事會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以上內容也可由董事會自行確定。)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八條 公司設監事會,成員 人,其中職工代表 人。(註:監事會成員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自行確定成員,但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註: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和本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註: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第二十九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其他職權。(註: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項刪除)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條 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註:由股東自行確定監事會的其他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第三十一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或經理)擔任(註:由股東自行確定),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任期 年(每屆不超過三年),由股東會(或董事會) (選舉、委派或其他方式)產生,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三十三條 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第八章 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註:針對本條內容,股東亦可依法另行確定股權轉讓的其他辦法。)
第三十五條 股東依法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 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公司營業期限屆滿,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公司延長營業期限須辦理變更登記。
第三十七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註: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項刪除)
公司因前款第(一)、(二)、(四)、(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公司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第三十八條 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三十九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四十條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公司法》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報經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報告,並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註:本章內容除上述條款外,股東可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將認為需要記載的其他內容一並列明。)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由股東會(或者董事會)作出決議。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由股東會作出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第四十二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准。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未規定的其他事項,適用《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經全體股東共同訂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一式 份,股東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項:
1、本參考文本適用於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有限公司,不適用設執行董事、監事的有限公司。
2、凡有下劃線的,應當進行填寫;要求作選擇性填寫的,應按規定作選擇填寫,正式行文時應將下劃線、粉紅色提示內容、本注意事項及其他無關內容刪除。
3、申請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審批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審批並提交相關文件或證書,不能提交的,應自行將相關項目刪除。
4、要求用A4紙、四號(或小四號)的宋體(或仿宋體)列印,頁數多的可雙面列印,塗改無效,復印件無效。
5、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是指:股東為自然人的,簽字;股東為非自然人的,蓋章。
6、本章程參考文本僅供參考使用,股東起草章程時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對公司章程作出相應規定;但章程中應當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事項。

『伍』 求影視公司章程要怎麼寫 望那位高手指點

廣告傳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共同出資成立XXXX廣告傳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廣告傳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 公司住所:東一條路星元大廈十樓
第四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為:設計、製作、發布、代理國內外各類廣告;商標、標識、包裝、裝潢及其它印刷品等設計製作、影視製作、圖書出版、營銷策劃、網站規劃製作、中介服務等市場調查及信息咨詢。

第三章: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與出資額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
第七條 股東名稱: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第八條 股東以現金和設備方式出資。其中:甲方出資40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80%。乙方出資10萬元相關設備,占注冊資本的20%。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l、參加股東會、並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權利;
3、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4、公司新增資本時,優先認繳出資權;
5、依法轉讓出資權;
6、對公司其他股東轉讓出資的優先購買權;
7、公司終止清算後,依法分得剩餘財產權;
8、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狀況權。
第十條 股東之間可以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
第十一條 股東應履行以下義務:
l、按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
3、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4、遵守公司章程;
5、自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五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公司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一節 股東會

第十三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更換執行董事、決定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做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
11、對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條 公司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1、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4、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5、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在每年一月召開,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召集並主持;
6、召開股東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節 執行董事

第十六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l、負責股東會,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4、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投資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補虧損方案;
7、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8、擬定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解散的方案;
9、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l、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節 總經理

第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條 如果執行董事兼任總經理,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一條 總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l、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8、經執行鎮農授權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9、公司章程和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節 監事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職工代表任監事,由公司職工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l、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總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和總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總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公司的利潤分配

第二十四條 公司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五條 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公司的虧損未彌補前不進行利潤分配。

第八章 財務會計和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條 公司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於下一會計年的 2個月內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依國家有關法律交納各項稅收。
第二十八條 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勞動用工的法律、法規、執行勞動用工制度。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九條 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時,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財產清算。
第三十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l、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滿後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一條 公司依照前條第1項、第2項規定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按《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十三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定,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做注銷公司登記公告。

第十章:其它規定

第三十四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的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五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公司股東會。
第三十六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事項為准。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經各股東方共同訂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一式5份,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章)

年 月 日

『陸』 華誼兄弟傳媒集團的組織結構

華誼兄弟傳媒集團旗下有華誼兄弟廣告公司、華誼兄弟影業投資公司、環球熱力兄弟影音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華誼兄弟文化經紀公司、華誼兄弟音樂公司、西影華誼電影發行公司、華誼兄弟電影國際發行公司。
其中,華誼兄弟影業投資有限公司其前身為華誼兄弟廣告公司影視部。短短幾年間,華誼兄弟已經實現了從編劇、導演、製作到市場推廣、院線發行等基本完整的生產體系,這為日後的競爭儲備了強大的實力,同時也在國內業界迅速風生水起,聲名顯赫,成為最成功的民營影視公司之一。
未來,華誼兄弟將不局限於影視製作業,在進一步完善機制,加強影視製作環節、開展影視藝人經紀代理的同時,也會積極開拓影視不動產專項投資等業務,並與國內優秀同行開展廣泛合作,力爭使中國民營企業在國際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
編輯本段運做特點
華誼兄弟已經實現了從編劇、導演、製作到市場推廣、院線發行等基本完整的生產體系。
大製作——大投入、大產出的商業模式是華誼兄弟在國內業界頻頻取得成功的法寶,今天「大製作、大手筆加影視大腕」已成為華誼兄弟的投資經驗和原則。另外在電影前期的策劃、後期的推廣和發行上也有大筆投入。同時,在運做的每一個環節上,華誼都在力求從三個方面做到專業化:第一是密集資本投入實現規模化生產;第二是專業化分工;第三是技術先導。
海外發行——在中國電影界,華誼兄弟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電影《大腕》是中國第一部實現全球票房的影片,這種合作方式給華誼兄弟帶來巨大的利益 ,除了票房收益外,影片發行的海外渠道是華誼兄弟得到的最大碩果,由此一條中國電影打向世界的道路展現在華誼的面前,從2005年起集團成立華誼兄弟電影國際發行公司,直接營銷公司自己的電影。
編輯本段演藝經紀
華誼兄弟文化經紀公司——與其他的獨立製片人不同,華誼兄弟擁有自己的旗下的演員,這得益於華誼兄弟圍繞影視製作投資擁有運營權成立的「華誼兄弟文化經紀公司」,該公司專門運作和推行影視經紀人制度。現有藝員數十名之多,其中有實力影星的有周迅、李冰冰、張涵予、任泉、黃曉明、羅海瓊、劉孜、胡可、蘇有朋、林心如、安以軒、張靚穎、熱力兄弟、趙晨浩、尚雯婕、音樂小才女朱雅瓊(現已解約)、井柏然與付辛博組成的BOBO組合;同時電影公司還與著名導演馮小剛、張紀中、滕華弢、陳大明簽約,合作建立四個導演(製片人)工作室。如此強大的陣容,為公司製作高品質的影視作品提供了持續保證。華誼兄弟始終相信今天簽約的明星、導演,是未來競爭的核心競爭力。
華誼兄弟音樂公司——2004年10月31日,在影視圈、音樂界各自負有盛名的華誼兄弟投資公司與戰國音樂於昆侖飯店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共同發表聲明,兩大品牌自即日起締結聯盟,整合雙方旗下精英、藝人、產品、優質資源,相互交流合作,齊力打造亞洲文娛市場頂級品牌。簽約藝人有黃征、羽泉組合、張靚穎、李慧珍、楊坤等。

『柒』 急需一份:一人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範本。誰能提供一下呢急呀急呀。謝謝了

蘇州宇航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蘇州宇航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蘇州宇航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 。
第四條 住所: 蘇州市虎丘路120號 。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文化藝術交流,文化信息咨詢,設計、製作、代理國內各類廣告。(註:根據實際情況並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具體填寫。)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及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方式、
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 10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股東的姓名(名稱)、認繳及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如下:
股東姓名或名稱(證件號碼)出資數額 出資時間 出資方式
張三 10萬元 2010-12-2 貨幣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八條 公司不設股東會,由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執行董事、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任命產生,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條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的決定;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公司設經理,由股東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定;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公司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20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人民法院確認,並在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決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准。

股東親筆簽字、蓋公章:
(註:股東為自然人的簽字,股東為法人的蓋公章)
年 月 日

『捌』 急求:兩個法人股東投資組建公司的公司章程文本,股份分別占股份的35%、65%,

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2者就是叫法不同。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數股東組成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必須具備法定人數、發起人、資本、章程等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董事會是公司業務執行機構、經營決策機構;董事會聘任經理, 經理在董事會領導下, 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另外還有監事會負責監督公司的經營活動。 一、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義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含義:所謂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在英美稱為封閉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成立,由兩個以上股東共同出資,並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經營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義:股份有限公司又稱股份公司。在英美稱為公開公司或公眾公司,是指注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股東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二、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兩者之間的異同 (一)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 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於它們都是以許多股東共同投資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為基本特徵的。由於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資公司,重在資本的穩定,以維持對外信用,實現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表現在: 1.實行了資本三原則。一是「資本確定原則」。在公司設立時,必須在公司章程中確定公司固定的資本總額,並全部認足,即使增加資本額,也必須全部加以認購。二是「資本維持原則」。公司在其存續期間,必須維持與其資本額相當的財產,以防止資本的實質性減少,確保債權人的利益,同時,也防止股東對盈利分配的過高要求,使公司確保正常的業務運行。三是「資本不變原則」。公司的資本一經確定,非按嚴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隨意改變,否則,就會使股東和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害。作為股東擁有轉讓股權的權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實行增資或減資,必須嚴格按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 2.實行了「兩個所有權分離」原則。公司的法人財產權和股東投資的財產權的分離,第一,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登記注冊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第二,「兩權分離」不是兩者的互相否定。因為股東的財產一旦投入公司,即構成公司的法人財產,並且股東該財產的所有權即轉化成為公司中的股權。但是,股東不會因此喪失自己投資的財產權,其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權、收益權、分權和重大事項決策表決權以及管理者的選擇權,同時可以依法自由轉讓股權,在公司終止時,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餘財產的終極所有權。 3.實行了「有限責任」原則。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股份有限公司則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4.公司都具有法人地位。依照法律或企業章程的規定,代表企業法人行使職權稱之為法定代表。企業法人是指取得法人資格,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和主體的社會組織。 (二)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差異 股份公司作為法人和市場的主體,對其生產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股份公司的產權關系決定了股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公司盈虧自負的經營機制。因此,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較,其主要差異是: 1.股東的數量不同。世界多數國家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規定3O人的)。因為股東人數少,不一定非設立股東會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則沒有數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達幾十萬人,甚至上百萬人。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必須設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注冊的資本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資本額較少,公司依據生產經營性質與范圍不同,其注冊資本數額標准也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注冊資金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2)以商業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 (4)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10萬元;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最低額高於上述規定者,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額,我國《公司法》規定為1000萬元,對允許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規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限額可以高於1000萬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股本的劃分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劃為等額股份,其資本按股東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劃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須是等額的,其股本的劃分,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 4.發起人籌集資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其股票不可以公開發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過發起或募集設立向社會籌集資金,其股票可以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 5.股權轉讓的條件限制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依法自由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東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員轉讓股本時,必須有過半數股東同意方可實行;在轉讓股本的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享有優先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所擁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組織機構的許可權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少,組織機構比較簡單,可只設立董事會而不設股東會或不設監事會,因此,董事會往往由股東個人兼任,機動性許可權較大。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程序和組織復雜,股東人數較多而相對分散,因此,股東會使用的許可權受到一定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集中。 7.股權的證明形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股票。 8.財務狀況公開程度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交各股東即可,無須公告和備查,財務狀況相對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於其設立程度復雜,並且要定期公布財務狀況,相比較難於操作和難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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